吃货的福利|我国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增至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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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铁军”大比武的现场
看到了一道明晃晃给小编的送分题
然鹅
小编并不是参赛人员
先给大家复习一下送分的理由
它的身体里有金城武假装中过的毒
还未曾全面解禁
(点击↑↑↑蓝字即可阅读)
嫉妒老金颜值的小伙伴
一定没有认真看过这条微信吧
不过,上面的信息也有些些OUT啦
因为现在
通过审核的养殖河鲀加工企业
已经增加到七家了
加工企业名称 | 加工企业编号 | 加工品种 |
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曹妃甸加工厂(唐山曹妃甸区天正水产有限公司) | YHJQHQ2016001 | 红鳍东方鲀 |
江苏中洋生态鱼类股份有限公司 | YHJQAW2016002 | 暗纹东方鲀 |
荣成市泓泰渔业有限公司 | YHJQHQ2017001 | 红鳍东方鲀 |
大连富谷食品有限公司 | YHJQHQ2017002 | 红鳍东方鲀 |
唐山海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YHJQHQ2017003 | 红鳍东方鲀 |
威海蓝色海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 YHJQHQ2017004 | 红鳍东方鲀 |
靖江市豚之杰食品有限公司 | YHJQAW2017005 | 暗纹东方鲀 |
有条件地放开
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
两个品种产品的加工经营
上述两种养殖河鲀应当经
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加工后方可销售
养殖河鲀加工企业
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加工企业应当有经备案的河鲀鱼源基地;
注:养殖红鳍东方鲀加工按照《养殖红鳍东方鲀鲜、冻品加工操作规范》(GB/T 27624-2011)执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按照《养殖暗纹东方鲀鲜、冻品加工操作规范》(SC/T 3033-2016)执行。
(二)具有河鲀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专业分辨河鲀品种的能力,熟练掌握河鲀安全加工技术;
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应当按照河鲀加工技术要求去除有毒部位和河豚毒素,河鲀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带骨)经检验合格后附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河鲀产品的河豚毒素含量不得超过2.2mg/kg(以鲜品计)。检验方法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鲜河豚鱼中河豚毒素的测定》(GB/T 5009.206-2007)和《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GB/T 23217-2008)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河豚毒素测定方法发布实施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三)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河鲀加工产品应当包装,包装上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河鲀加工产品应使用统一式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也就是说
那些你在餐馆吃到的合法的河豚鱼
是需要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
随堂测验
1.
自己捕到的野生河豚鱼能吃吗?
不可以
(鸟都知道不能吃~▼)
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
2.
在市场上看到
活的河豚鱼售卖怎么办?
拨打12345举报!
一家吃河豚的餐馆号称“食材新鲜”
在水箱内养着一群河豚鱼
供食客挑选
还是拨打12345举报!
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
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
3.
餐馆师傅自称“经验丰富”
死在他手下的河豚鱼不计其数
能放心吃吗?
依然是拨打12345举报!
即使是经备案的河鲀鱼源基地的河豚鱼
也要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加工后方可销售
厨师不可以自己宰杀
点击上图↑↑↑可阅读通知具体内容
请留意养殖河鲀加工产品编号
切勿经营、购买、食用野生河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