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就农村金融规定的篇幅最长,中国农业如何提高含“金”量?
据新华社报道,在今天(2月6日)上午国新办举行的中央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唐仁健称,农业农村发展在“十三五”期间,投资和建设的需求很大,任务很重。在经济下行、财力增收困难的背景下,怎么筹集农业农村发展的建设资金,确实是个问题。“特别想提醒的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农村金融方面有大篇幅的规定,写得也是最长、最多的。”
唐仁健表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撬动农村金融方面的机制大体包括七类:
一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也就是大家很熟悉的PPP。二是实行以奖代补。你干了,我以奖的形式代补贴。三是贴息,对贷款进行贴息。四是建立担保机制。去年中央已经建立了担保体系,各省基本都建立了,现在向市县一级延伸。还有其他渠道、其他行业,也可以建立涉农的担保体制。五是建立风险补偿基金,主要是考虑贷款银行出现风险时怎么给他们一定的补偿。六是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现在很多行业很热,但是农业领域相对比较少。七是加大政府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加大对地方农业农村基础建设项目的支持。
此前,中国农村金融论坛成员、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曾就“中国农业的金融支撑”话题为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独家撰稿。他认为,中国农业想成为强势产业,创新金融供给是必然选择。应突出五大领域、关注五大主体、推进三大创新,逐步形成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功能互补,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协调互促,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密切互动的多层次、复合型支持体系。
以下节选自张红宇文章《中国强势农业的金融支撑》。
打造中国强势农业,需要外部有力支持。现代金融对打造中国强势农业至关重要。金融自身也可以深耕现代农业这一产业富矿和蓝海,实现与农业经济的互促共进、持续发展。
近年来,农业领域的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层出不穷,农业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逐步提高,对金融支持服务的需求呈现新的特点。
第一,融资信贷需求大额化长期化。现代农业的发展,有着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特征,资本密集程度高、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报期长,决定了对信贷需求已不再仅是“小额、短期、分散”的季节性临时周转式需求,也包括“长期、大额、集中”的持续性固定投入式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改善、设施农业建设、大型农机具购买、加工设备购置、烘干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方面有旺盛的信贷需求。
第二,金融产品需求复合化多样化。现代农业的发展,包括产加销各环节,覆盖生产流通服务各领域,产业层级多样、从业主体多元,经营复合性突出,决定了对金融服务需求已不局限于传统农业生产的单一融资贷款需求,也包括农产品定价、风险管理、资本化经营等多种需求。这要求金融产品从传统的存贷款,拓展到金融租赁、保险、期货、证券等大金融领域,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
第三,金融服务需求网络化信息化。现代农业的发展,无论是经营规模,还是覆盖的产业链和地域范围,都较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有了极大扩展。这就要求更多利用互联网等电子信息平台和手机银行等移动支付手段,向经营主体提供便捷化网络化的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帮助其实现有效的资金配置和风险管理。
实践中,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象突出,成为制约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瓶颈。必须加快实现新的金融供给市场出清。
第一,有效信贷供给不足。大量农业经营主体面临信贷资金短缺。据调查,860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贷款满足度在70%左右,省级龙头企业贷款满足度在50%左右,其他经营主体满足度更低。从农业企业获得贷款的期限结构看,长期大额贷款仅为20%。
第二,抵押产品创新力度不够。传统的农村贷款业务,品种单一,贷款条件苛刻,农业有效抵押物不足。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刚刚破冰,其他金融抵押产品开发与实践需求尚有相当距离。
第三,多元化金融保险服务缺乏。直接融资、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等方面的金融服务供给较少。直接融资规模偏小,2014年农业类上市公司64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2.5%,农业企业直接融资规模与农业产值占GDP的比例很不相称。期货市场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只有少数经营主体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仅限于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猪等鲜活农产品期货还是空白。期货交割仓库和现货市场布局不匹配,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较少,期货价格起伏较大。农业风险保障水平较低、产品较少,主要抵御自然风险、疫病风险,抵御市场风险、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较少,保障水平还处于保物化成本阶段,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尚不健全。
面对打造中国强势农业的新形势新要求,金融支持要聚焦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五大领域、关注五大主体、推进三大创新,逐步形成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功能互补,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协调互促,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密切互动的多层次、复合型支持体系。
突出五大领域
包括规模生产、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电子商务和产后处理。
第一,规模生产。着眼解决规模经营的生产资料购买、人工成本支付、产前产中产后费用,提升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配置效率。
第二,农产品加工业。2015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0万亿元,在工业中占比18%,加工与农业产值比值达2.2:1。农产品加工业既与农业血脉相连,又与工商业密不可分,带动了上下游关联产业的发展,发展前景广阔。
第三,休闲农业。休闲农业近年来发展迅猛,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超过180万家,其中农家乐150万家,规模以上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超过4万家,年接待人次和经营收入保持着15%以上的增长态势。休闲农业已成为一种新兴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应给予高度关注。
第四,农业电子商务。2015年,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505亿元,年增长超过50%;生鲜电商市场规模为544亿元,同比增长90%。农业电子商务是互联网理念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融合的重要形式,将通过流通方式改变深刻影响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变革,是农业产业发展的新动能。
第五,产后处理产业。农业的产前、产中环节发展较好,但产后的烘干、保鲜、冷藏、运输、废弃物回收利用是薄弱环节,是农业产业链条中的“短链”,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应成为金融支持的重点。
关注五大主体
重点关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新农民。
第一,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传统农户的升级版,是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种养业的骨干力量。目前全国家庭农场有87万家,经营耕地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要把家庭经营、规模适度、一业为主、集约生产的家庭农场作为金融支持的重要对象。
第二,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是一个开放载体和复合组织,集传统农户和新型主体于一身,融生产与服务为一体,是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纽带。目前全国合作社有165万家,入社农户约1亿户,各级示范社达到13.5万家。要把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合作社,特别是示范社作为支持的重点。
第三,龙头企业。龙头企业集成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先进生产要素,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发展的带动力量。目前全国各类龙头企业达12.6万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龙头企业近2万家,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70家。要优先支持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农民发展产业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
第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经营规模越大,越需要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这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全国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等经营性服务组织超过100万个。要重点支持那些开展粮食烘干收储、土壤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处理等公益性强,但投入大、回报慢业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第五,新农民。新农民秉持生态农业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发展农产品直供直销,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农产品,是近年来涌现的一个新群体。包括各个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媒体上的农产品电商、生态农场等在内的新农民数量已达到200万。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88.2%的新农民通过互联网销售农产品,35.9%的新农民通过与农民、家庭农场等合作获得稳定的产品来源。与农户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新农民应成为金融支持重点。
推进三大创新
第一,机构创新。这是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金融支持问题的治本之策。关键是要建立真正以服务农民为本业、为主业的金融机构。国际经验充分表明这一点。法国有农业信贷银行,日本有政策金融公库和农林中央金库,美国有农民家计局、商品信贷公司、小企业管理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等组成的政策性金融系统和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用银行、合作社银行等组成的合作金融系统,都是通过一个直接面向农民的合作性银行体系,或政策性银行体系,解决农民的金融需求。目前依靠货币、税收、监管政策优惠引导我国商业银行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效果难如人意。要借鉴国际经验,建立真正面向农民的金融机构,不司其他非农业务,而政府相应扶持和补贴也聚焦于这类机构,构建真正的支农主渠道。
第二,产品创新。当前重点是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我去吉林延边调研发现,家庭农场、合作社反映贷款难问题普遍解决,靠的就是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015年全州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588笔、3.6亿元,2016年前5个月就发放1545笔、3.7亿元,没有一笔不良贷款。应完善土地经营权等抵押物评估处置平台,推行政银保合作,探索开发中长期贷款、设施农业保险、农产品加工设备金融租赁等金融产品。
第三,服务创新。关键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还应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信息化技术手段运用,在财务管理、结算汇兑、整体上市、债券发行等方面,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为打造中国强势农业加油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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