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那些伴随改革而生的金融腐败新花样
金融改革的过程中,腐败有了哪些新形式?
by CF40
在近期的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上,李克强总理痛批金融腐败,强调严厉惩处“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金融反腐一时成为热议话题。
金融业是与货币、财富打交道的高风险行业,同时也是充满诱惑的行业。而且,当前中国金融业高度管制,其中的寻租空间巨大。由此,金融业成为了腐败的“重灾区”。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常务理事会副主席谢平和陆磊(2003)曾指出,融资腐败事实上是一种转移支付,是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直接或间接攫取实体经济部门的产出收益,由于这种转移支付的存在,资金市场面临进一步的短缺,由此造成利率的抬升,所以金融腐败是制造稀缺的行为。
从微观视角来看,金融腐败的危害也不容忽视,陆磊(2005)指出,银行业和证券业的腐败直接导致了这两个市场不良资产的攀升。那么,通过以市场化为方向的金融改革,是不是能消除金融腐败呢?从过去十几年的金融改革实践来看,金融腐败的问题并没有消除,而是越来越隐蔽,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金融改革为金融业创造了大批高薪职位,选人、用人更加腐败。比如在整个金融改革过程中,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金融机构由于其垄断地位,拥有高额利润与高水平薪酬,在其大量设立分支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海外机构的过程中,可以安排很多关系户。而且这些金融机构的职位本身已经金融化了,成了一种金融资产、期权安排。
第二,金融业改革创新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因此创造出很多新的腐败机会。比如IPO、大量表外业务、各种子公司的设立与新业务的开展等,这些金融改革过程中创造的机会可以为关系户贷款,还可以绕过监管,处置不良资产、资金出境、利益输送等,产生很多腐败。相比迅速发展的金融业,监管真空、监管套利、监管掣肘等问题日益显现,在增加金融隐患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金融腐败滋生的温床。
第三,金融改革为其他交易行为创造出更复杂的腐败交易机制和更隐蔽的腐败交易。现在的土地、房地产贿赂、利益输送当中,大量应用现代金融工具做腐败交易,现金交易比重越来越低。比如上市、资产置换、定增、期权定价、夹层融资、PE资金等等,所用的金融工具越来越复杂。期权交易和期权定价的金融理论在金融腐败交易结构当中广泛应用,而且不少为交易本身服务的投行等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界具有现代化金融知识的人,参与设计一些复杂的具有金融性质的交易结构,助长了腐败交易。
第四,银行贷款谋私没有减少,反而花样越来越多。
正因为金融改革与金融腐败、金融乱象在过去十几年同步发展,因而反对市场化改革的声音也不绝于耳。然而,我们必须反思其背后的深层原因,不能让腐败危及改革成果。
应当看到,在市场化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市场机制反而容易被腐败官员利用。因而,在市场化改革不够深入与彻底的情况下,滋生金融腐败的土壤无法根除,金融腐败现象自然也就屡禁不绝。
权力如果逃出监管牢笼,落于高杠杆、强系统相关性的金融领域,并与让人眼花缭乱的金融工具相结合,潜在的风险是巨大的。而一旦爆发金融风险,就可能对实体经济造成重大冲击,甚至引发社会问题。过去两年中发生的股市巨震与保险业乱象,金融腐败也在背后推波助澜。
防控风险是2017年金融监管的主线。而金融反腐,与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是同步的。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强调:“当前,金融领域存在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金融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对金融风险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对金融领域腐败,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因而,强化金融反腐,防控金融风险,就需要将金融监管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内部监管高压态势,同时全面深化市场化的金融体制改革,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这样才能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得以发生的土壤,从而减少金融腐败,降低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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