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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20天内四次官方“露脸”,央行数字货币深圳“尝鲜”?

穆长春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2019-09-19
8月以来,中国的法定数字货币屡次被央行提及。

昨日(8月21日),央行微信公众号连发两篇有关数字货币的文章,一是发表于2018年1月的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谈法定数字货币的几点考虑,二是CF40特邀成员、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于8月10日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关于数字货币的演讲。

这是法定数字货币本月至少第四次出现于官方表态——

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等创新应用”。

作为央行负责法定数字货币研发的直属机构,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早在2018年6月就在深圳全资设立了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金融科技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并负责金融科技相关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市场推测,法定数字货币可能将在深圳首先推出

8月10日,穆长春在演讲中透露,“从2014年到现在,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研究已经进行了五年。从去年开始,相关人员已经是以‘996’的工作状态来进行相关系统开发。现在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

再往前看,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上指出,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研发步伐,跟踪研究国内外虚拟货币发展趋势,继续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

另一方面,穆长春在演讲时表示,央行数字货币采取的是双层运营体系,且注重 M0 替代。

“双层运营体系适合我国国情 , 既能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 也能够顺利提升数字货币的接受程度。”他还强调,由于央行数字货币是对 M0 的替代 , 所以对于现钞不计付利息 , 不会引发金融脱媒 , 也不会对现有实体经济产生大的冲击

以下是穆长春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的演讲全文。
穆长春: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研究已经进行了五年,现在可以说是呼之欲出

央行数字货币的设计与架构

文 | 穆长春

关于央行法定数字货币也即DC/EP,一些实践情况需要说明。2014年的夏天,周小川行长提及央行要研究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能性。当时有很多需要回答的问题,例如为什么要在电子支付已经非常发达的情况下,还要发行央行的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技术路线,是采取区块链还是采取账户体系?这一课题还涉及其他诸多问题,比如是否付息,组织架构如何安排等。

逐渐地,央行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研究,也得出了一些成果、结论。从2014年到现在,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研究已经进行了五年。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于2016年成立,从去年开始相关人员已经是以“996”的工作状态来进行相关系统开发。现在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

DC/EP采用双层运营体系

首先要说明,央行数字货币在设计时考虑过不同的运营体系。如果是单层运营体系,人民银行将直接对公众发行数字货币。而如果人民银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商业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就属于双层运营体系。DC/EP采取的是双层运营体系。

图1 单层运营体系与双层运营体系的比较


资料来源:作者绘制

采取双层运营架构主要有以下几个考虑。

首先,中国是一个复杂的经济体,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的经济发展、资源禀赋、人口教育程度以及对于使用智能终端的接受程度都不相同。在这种经济体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如果采用单层运营架构,意味着央行要独自面对所有公众,这种情况下,会给央行带来极大的挑战。为了提升央行数字货币便利性和可得性,增强公众使用意愿,我们认为应该采取双层的运营架构来应对这种挑战。

第二,央行决定采取双层架构,是为了充分发挥商业机构的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通过市场驱动,促进创新,实现竞争选优。商业银行等机构的IT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比较成熟,系统的处理能力也比较强,在金融科技运用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人才储备也比较充分。如果在商业银行现有条件之外另起炉灶,会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等机构可以进行密切合作,不预设技术路线,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通过竞争实现系统优化,共同开发共同运行。后来Libra的发布,其组织架构和央行DC/EP设计时所采取的组织架构实际上是一样的。

第三,双层运营体系有助于化解风险,避免风险过度集中。中央银行已经开发运营了很多支付清算体系、支付系统,包括大小额、银联网联等,但这些清算系统都是面对金融机构的。发行央行数字货币,要直接面对公众,这就涉及到千家万户,仅靠央行自身力量研发并支撑如此庞大的系统,同时还要满足高效、稳定、安全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这是非常困难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无论是技术路线选择,还是防范操作风险、商业风险,双层运营设计可以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到单一机构。

第四,如果使用单层运营架构,会导致金融脱媒。单层投放框架下,央行直接面对公众投放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和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相比,前者在央行信用背书情况下,竞争力优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会对商业银行存款产生挤出效应,可能会出现存款大搬家的问题,进而影响商业银行贷款投放能力,增加商业银行对同业市场的依赖。这种情况会抬高资金价格,增加社会融资成本,损害实体经济,引发集中风险。为了保持商业银行的发展性和稳定性,届时央行将不得不对商业银行进行补贴,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颠覆现有金融体系,回到1984年之前央行“大一统”央行的格局。这样对于现有的金融体系将造成破坏。

图2 单层运营体系的风险


资料来源:作者绘制

总结上述考虑,央行做上层,商业银行做第二层,这种双重投放体系适合我国的国情,既能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也能够顺利提升数字货币的接受程度。

DC/EP不影响货币政策传导,
不影响实体经济

双层运营体系不会改变流通中货币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证央行数字货币不超发,商业机构向央行100%全额缴纳准备金。公众持有的央行数字货币依然是中央银行负债,由中央银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并且双层运营体系不会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形成竞争。对于法定数字货币来讲,不会改变目前兑换的二元结构,不会增加商业银行对同业市场的依赖,不会影响商业银行的发债能力,不存在金融脱媒。

由于央行数字货币不影响现有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也不会强化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DC/EP就不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另外,采取双层体系发放兑换央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有利于抑制公众对于加密资产的需求,巩固我们的国家货币主权。

技术路线的选择:

赛马状态,竞争选优

在技术路线的选择问题上,是否采用区块链技术是被热烈讨论的。央行数字货币研究小组最初考虑过一些原型,设计了一个单层运营体系的原型,完全采用区块链架构。后来发现一个问题,我们的法定数字货币是M0替代的,面对公众和零售,要达到公众零售级别应用,最首要的高并发性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去年“双十一”,跨机构的清算组织网联的交易并发量到了92771笔/秒,比较一下,比特币并发量是每秒7笔,以太币是每秒10笔到20笔。即使是Libra,根据它的白皮书,每秒并发1000笔,也需要等待10秒钟才能实现这笔交易。可以设想,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发行数字货币,如果采用纯区块链架构,无法实现零售级别所要求的高并发性能。所以后来意识到央行层面应保持技术中性,不预设技术路线,也即不一定依赖某一种技术路线。

另外研究小组还设想过“一币两库三中心”这种架构,但实际上采用双层架构后,不预设技术路线。从央行角度来讲,无论是区块链还是集中账户体系,是电子银行货币还是移动货币,任何一种技术路线都可以适应。央行这一层技术中立,下一层可以采取任何技术路线,但是要符合技术要求和门槛,比如针对零售,要满足高并发需求,至少达到30万笔/秒。如果只能达到Libra的标准一千笔每秒,只能用于国际汇兑;比特币做一笔交易需要等40分钟,那样整个超市门口都要排长队了——这些都还不能满足零售要求。央行不预设技术路线,我们可以称它为长期演进技术(Long Term Evolution)

此外,对老百姓来讲,基本的支付功能在电子支付和央行数字货币之间的界限实际上是相对模糊的。当然,以后投放的央行数字货币在一些功能实现上会和电子支付工具有很大的区别。同时,双层运营体系有利于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通过竞争实现系统优化。

目前央行触发了一个赛马状态,几家指定运营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做DC/EP的研发,哪家的路线好,哪家的成果最终会被老百姓和市场接受,就最终会跑赢比赛。这是市场竞争选优的过程。

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需要强调,在双层运营体系安排下,依然要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很多数字货币的自然属性就是去中心化,而DC/EP一定要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为什么?

第一,央行数字货币仍然是中央银行对社会公众的负债。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随着货币形态变化而改变。因此,仍然要保证央行在投放过程中的中心地位。

第二,为了保证并加强央行的宏观审慎和货币调控职能,需要继续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第三,第二层指定商业制定运营机构来进行货币的兑换,要进行中心化的管理,避免指定运营机构货币超发。所以要有相应的安排实现央行对投放的监管。

最后,因为在整个兑换过程中,没有改变二元账户体系,所以应该保持原有的货币政策传导方式,这也需要保持央行中心管理的地位。

央行数字货币既具有数字货币价值体系特征,又具有账户松耦合特征,还具有无限法偿的特性。中心化的管理方式与电子支付工具是不同的。从宏观经济角度来讲,电子支付工具资金转移必须通过传统银行账户才能完成,采取的是账户紧耦合的方式。而央行数字货币是账户松耦合的方式,即脱离传统银行账户实现价值转移,使交易环节对账户依赖程度大为降低。这样,央行数字货币既可以像现金一样易于流通,又有利于人民币的流通和国际化,同时又可以实现可控匿名。在保证交易双方是匿名的同时保证三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这两个之间要取得一个平衡。

注重M0替代,

DC/EP是替代现钞的较好工具

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的替代,是因为M1、M2现在已经实现了电子化、数字化。M1、M2本身基于现有的商业银行账户体系,没有再用数字货币进行数字化的必要。

另外,支持M1和M2流转的银行间支付清算系统、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各类网络支付手段等日益高效,能够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用央行数字货币再去做一次M1、M2的替代,既无助于提高支付效率,还会对现有的系统和资源造成巨大浪费。

相比之下,现有的M0(纸钞和硬币)发行成本较高,容易匿名伪造,存在用于洗钱、恐怖融资等风险。而现有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和互联网支付,基于现有银行帐户紧耦合的模式,公众对匿名支付的需求又不能完全满足。所以电子支付工具无法完全替代M0。特别是在账户服务和通信网络覆盖不佳的地区,民众对于现钞依赖程度还很高。

DC/EP的设计,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也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现钞比较好的工具。

图3 紧耦合与松耦合账户模式的比较


资料来源:作者绘制

近期作为热点的Libra也声称采用100%的储备资产抵押,但它并没有把自己限定于M0,因此有可能会发生Libra进入信贷市场出现货币派生和货币乘数效应。这时就不是100%抵押,出现了货币超发的情况。

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所以对于现钞是不计付利息的,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也不会引起通胀预期,也不会对现有的实体经济产生大的冲击。当然央行数字货币应该遵守现行的所有关于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规定,对央行数字货币大额及可疑交易向人民银行报告。

我们一再强调央行数字货币必须有高扩展性,高并发的职能,它是用于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为了引导央行数字货币用于小额零售场景,不对存款产生挤出效应,避免套利和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可以根据不同级别钱包设定交易限额和余额限额。另外可以加一些兑换的成本和摩擦,以避免在压力环境下出现顺周期的情况。

此外,未来如果需要的话,央行数字货币还可以为央行实施负利率提供条件。

最后想强调的是,是对于智能合约的态度。央行数字货币是具有数字货币的优点,可以加载智能合约的,包括合约参与方执行承诺的协议,一旦达到触发条件,计算机自动执行协议内容。在此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如前所述,央行数字货币依然是具有无限法偿特性的货币,它是对M0的替代。它所具有的货币职能(交易媒介、价值储藏、价值尺度如计账单位)决定其如果加载了过多智能合约,突破了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导致对货币进行撕裂。否则有可能就会使其退化成有价票证,降低可使用程度,会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会加载有利于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但对于额外的、超过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还是会保持比较审慎的态度



责编:宥朗 鲁西 | 视觉:李盼 监制:卜海森 李俊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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