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饭,就是为了拍照片
我这个金牛女,顶着“热爱美食“的名头,却没有敏锐的味蕾,被朋友戏称为“没有嘴”。生平最怕写吃,一写就露怯,因为一个吃不出食物好坏的人,自然也写不出食物的诱人之处。
这是参加每日书的第四个月,群里大咖云集,我这个渣渣会毫不意外地被秒成粉。既然如此,索性试着面对一下自己的恐惧。不过,虽然与食相关,主要还是写与吃食相关,且没有被忘却在岁月里的记忆。毕竟,无论我们懂不懂“吃食”的好坏,它们都是与生活最紧密相联的那部分。算是打个擦边球吧。
01
/不是在河水里,就是在盐水里/
从小生活在长江边,饭桌上自然是少不了鱼虾的。上个月在大理借朋友家的厨房请客吃饭,习惯性地在菜单上列下“盐水河虾”。然而进了大理菜场才知道,活虾得一大早去几十公里外的水产市场才可能买得到,还未必是河虾,终是未遂。
九月的第一天,送完儿子上学就立刻拐去附近的菜场,称了一斤河虾,六十块一斤呢,可真是不便宜。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将它们倒进水盆,看到它们一团慌乱地挤在一起,长长的须长长的腿搅成一团,想了想,就操起剪刀,一只只地剪去那些碍事的须须和长腿。
我脑子里想着“作文题”,剪得漫不经心,直到手指忽然觉得刺痛。把手上这只虾举到眼前仔细一看,原来它们那挥来挥去的两条“大长腿”前也有两只“钳子”,刚刚,就是人家在奋力反抗拼死挣扎,用力钳了我的手指一下。哟,小细胳膊小细腿儿的,还挺拼命。
忽然想起我的小时候,偶尔也会有一两只倔强的河虾,在被倒进锅里烫成红色之前奋力跳出水盆,成为被遗漏在水池里的“漏网之虾”。我会抢在爸妈发现之前把它们带出厨房,放进我的小玻璃缸里养着。
那只圆圆的小玻璃缸一直放在我房间的窗台上,阳光照在水面上时,河虾半透明的小身躯好像会发光,我很迷恋那一刻它们身体的模样。那时候的我不知道河虾该怎么养(说得好像我现在就知道似的),只能假设它们和我一样是吃米饭的,就每天丢一些软熟的饭粒进去喂它们。它们会用“大长腿”拨一颗饭粒到头部下方,那里有好几只小小短短的触须快速地动着,然后饭粒就慢慢地变小,继而消失不见……
记忆中,我至少养过三次河虾,都是同样的结局——趁我上学不在家的时候,奋力跳出玻璃缸,落到窗台上或者窗边的地上,把自己活活干死。那时候的我是困惑的,不明白有吃有住的为什么个个儿都要“自杀”。大了以后才明白,对“自由”的向往是刻在所有生物基因里的本能。只是河虾们不知道,在人类旺盛的食欲面前,“盐水”才是它们注定的、无法抵抗的结局,那就叫“命运”。只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就没有属于自己的命运吗?
锅里的水开了,我把剪好的虾沥水后倒进锅里,并且没有忘记检查水池。长大以后,我的手里从没有过“漏网之虾”。
02
/那些“没有心”的茶叶蛋/
十四年前,我刚刚大学毕业,是个每天加班到半夜的苦逼美术编辑。夜里下班时,整层写字楼只剩下我一个人。关电脑,收拾好包包,依次按下公司门口的开关,看着惨白的顶灯一排排熄灭,锁好门后晃晃悠悠往电梯口走,身后一片寂静。半夜时分的新街口没了白日里汹涌的人潮,显得无比冷清。
我骑着自行车沿着中山路一路往北,经过鼓楼广场时,会停下来向路边那个卖报纸的老奶奶买报纸,5角钱三份。之后经过的是湖北路,乱世佳人酒吧门口多半会有醉鬼逗留在那里,有人在路边呕吐,有人嚎啕大哭。我经过那儿的时候往往会加快蹬车的节奏,因为假如运气不好,可能会和拎着铁棍呼啸着械斗的“活闹鬼”们迎面遇上。
骑到马台街时,我就慢了下来。整条街的夜市正在收摊的时候,摊主们正忙着将摊位上的小商品们收拾打包装箱,一个个挂在摊顶的灯泡陆续熄灭。然而这条街上有许多做宵夜生意的店,是一直从深夜热闹到凌晨,等到它们都关门的时候,早餐摊们已悄悄地忙碌起来了。我就住在这条从早到晚都热闹的街上,虽然难免喧闹,但真是个让人很有安全感的地方。
这条街上最多的小吃摊子,当属那些煤炉上放着锅、锅里炖着无数只蛋的摊子,锅里绝大多数都是南京人热爱的“活珠子”。无论几点,总会看见许多人围坐在锅边的小板凳上,吃得津津有味。而我,每次都目不斜视地直奔心仪的“茶叶蛋”锅,说,“老板,给我装十个茶叶蛋。”老板按老规矩,每五只装一个小塑料袋,再用一只大塑料袋一起拎着递给了我。
我拎着这袋滚烫的茶叶蛋骑车回小区,茶叶蛋轻轻地晃着,有时会撞到我的膝盖。停车,摸黑上楼,轻手轻脚地开门关门换鞋,怕吵到另一个房间里的那对小情侣。直到进了自己那间几乎转不开身的小屋,才算松了口气。然而,第一件事还是开电脑,滚烫的茶叶蛋被我放在显示器旁的桌面上。毕竟,每周都要发给报社几篇稿,无论我几点到家,该熬的夜总是躲不过去的。
我叹口气,坐在电脑前,打开塑料袋开始剥那些碎裂的蛋壳儿。茶叶蛋卤得很透,蛋白已成焦糖色,上面布满了一道道深咖色的纹路,剥出整个蛋时,我用指甲在蛋白上掐了一个印子,顺势将蛋白一分为二,把里面那颗滚圆金黄的蛋黄抖落在那堆蛋壳里,然后把蛋白塞入口中,此时,电脑慢腾腾的开机过程结束了,露出蓝幽幽的windows桌面。我抽了张纸擦擦手,打开一个空白文档。窗外对面楼房已经没有窗口是亮着的了,我就这么坐在电脑前码字,卡住的时候就停下来剥一只茶叶蛋,吃一个蛋白……当十个茶叶蛋白吃完,也是我结束码字时光,可以关电脑睡觉的时候了。
其实,最开始我并没有边写稿边吃茶叶蛋白的习惯。只是曾经有一次熬到凌晨三点,文档里的字还和脑子里的思绪一样像团乱麻,怎么都理不好,想到再过五个小时又要出门去上班,我对着电脑屏幕绝望地哭了很久。那天,我擦干眼泪走出小区,门口卖蛋的人正在收摊,我买了锅子里最后的十个茶叶蛋,硬塞进嘴里狼吞虎咽地咽了下去,才终于缓了过来。只是蛋黄太干,差点把我噎死。
一年后,我结束了那份给报社写稿的兼职,之后再没吃过茶叶蛋。
儿子有一阵儿迷上了茶叶蛋的味道,有时我会从菜场买鹌鹑蛋回家,用大红袍煮一锅茶汤卤上。他很喜欢,剥得满手汁水,能一口气吃掉十个,蛋白蛋黄都没落下。他没发现,我只是看着他吃,一颗都没尝。
03
/鳜鱼的味道和人一样,也是会变的/
每天早晨儿子会点他当天想吃的菜,今天点的是“鱼”。从小到大家里烧的最频繁的是鲫鱼,老爸的红烧鲫鱼是最拿手的,老妈也有一道黑暗料理 —— 以整条鲫鱼为食材的酸菜鱼(我摸着良心说,这道菜真的只有酸菜能入口)。在菜场水产区逛了一圈,想到已经连续两天吃了红烧鲫鱼和糖醋鲫鱼,最终选了条鳜鱼回家。
其实,我一直喜欢吃清蒸鳜鱼,只是自己从未烧过。当这条杀好洗净的鳜鱼躺在我面前的案板上,我看着它肥厚的鱼腹一时不知该如何下手。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在厨房忙碌的瘦小身影 ——
他拿着菜刀轻巧地在鱼腹上划开三道口子,用加了少许盐的料酒将鱼的全身抹遍,放置在一旁的白瓷盘里,取了姜葱红辣椒,切了几片姜几段葱塞进鱼肚子里,又将剩下的飞快地切成细丝,红红绿绿黄黄挤挤挨挨。不多时,灶上的半锅水已煮开,他放进两根筷子,将装着鱼的白瓷盘架在筷子上,盖上锅盖。
大约隔了十分钟左右,他掀开锅盖取出鱼盘放到一边,之前透明的鱼肉已然白嫩。他没有关火,只是将锅里的热水倒入水槽后快速放回灶台,锅里的水份一蒸干就倒了食用油进去,同时手不停歇地将方才切好的葱丝姜丝辣椒丝摆在蒸好的鱼身上。很快,烟起油烫,他抄起锅将滚油均匀地淋到鱼身上。嗞啦一声,满屋飘香。
是的,我从不曾亲手做这道清蒸鳜鱼,却曾在许多年前看同一个人做过好几次。我们曾一起为设计版面熬夜,一起带着单反走街窜巷地拍照,曾一起讨论过许多优秀的文艺电影和音乐,也曾私下分享过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我们有过不分彼此的亲密也有过暴跳如雷的争吵,当然更是一起吃过许多顿饭,都是他做的,他的每个操作步骤至今历历在目。
说到这里,你大约以为这又是一段关于EX的回忆。真是不好意思,我们偏偏没有走到恋爱那一步。
这世上总有些人曾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却依然会忽然消失,即便知道彼此仍在同一个城市却再也不曾相见。随着时光流逝年龄增长,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没有说再见的告别之后,我们大约早已习惯了这种来了又走,不再会难过。是的,我一点也不难过。只是在忽然面对一条从未料理过的鳜鱼时,那个身影又浮现在眼前。
我睁开眼低下头,拿起刀子开始切鱼腹……手下的每一个步骤,与当年所见分毫不差。只是,在淋滚油之前,舀了两勺豆豉铺在鱼身上。滚油淋下时是同样的嗞啦一声,空气中的味道已然不同。
口味和人一样,都是会变的。
04
/我以为我会一辈子都爱吃西红柿炒蛋的/
据说,金牛座最大的特性就是“好美食”。然而,这个看起来很有美食家天赋的特性到了我这个金牛身上,就剩下“好食”这两个字了——比如从幼儿园到小学这段时间,我们每天都在学校吃中饭,老师对我们的要求是“不许剩饭剩菜”,于是我每天除了吃光自己那份,还会替同桌吃掉她不喜欢的菜(因此我才能基因突变长成全家最高的那一个?)。
喜欢吃东西却不懂何谓“美食”之美这一点,在我长大走入社会后成了一件尴尬的事,比如出门吃饭不会点菜;比如去朋友家做客,人家问我想吃什么,我就是那个答不上来的人,总不能说我什么都想吃吧?!后来我学乖了,再有人问我“你想吃什么?”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会在脑子里自动转换成“你吃过最多的是什么?”这个问题,这个就好回答了,我一定会说“西红柿炒蛋”。
西红柿炒鸡蛋真的是我从小到大吃过次数最多的一道菜,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我家永远不缺西红柿和鸡蛋这两样东西。老爸老妈在他们工作期间,一直都是“劳模”,也就是现在俗称的“工作狂”。作为两个工作狂的小孩,餐桌上是不会出现那些费时费工的菜肴的。蔬菜当中同时符合好储存、有营养、应用广、熟得快这四大要素的当属西红柿和土豆这两样东西了,其中西红柿尤佳,因为可以生吃“兼职”当水果(我长到很大才知道西红柿是蔬菜,不是水果)。
不擅厨艺的老妈烧得最好的就是西红柿炒蛋,蛋块金黄,西红柿粉嫩,汤汁酸甜可以泡饭。在我小的时候,只要有这道菜和米饭,我就可以吃到撑,最后还不忘把盘子舔得溜光。前些年流行过一句广告词,叫“妈妈的味道”,在我的记忆里,西红柿炒蛋就是妈妈的味道。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一辈子坚定地“抱”着西红柿炒蛋这盘菜不放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守着这道菜了呢?我回忆了很久,脑海里的那些碎片却散了一地粘不起来。是妈妈要求看我的日记,我却烧掉了所有写过字的纸那次?又或者是男同学妈妈拿着儿子写给我的情书找上门,妈妈不听我解释认定就是我的错那次?还是妈妈在饭桌上说“你要是考不上大学,我怎么有脸继续当老师”那次?我只记得自己推开饭碗回了房间,不记得当时桌上有没有西红柿炒蛋了……
我这个从小对学习马马虎虎的孩子,怀着一定要离开妈妈的决心考上了外地的大学,毕业后留在当地工作生活,再也没有和妈妈长住在同一屋檐下。直到十年之后,我怀了孩子,妈妈办了退休手续住到我家来照顾我。我生孩子住院期间,她每晚在医院陪床;我外出上班时,她呆在家里帮我照顾孩子;我派驻外地三年,她替我接送孩子上幼儿园,不会开车的她每天步行往返……这几年里,我在家的时间很少,我离了婚,我依旧不太碰西红柿炒蛋。
Iris为我看星盘时说,“你和原生家庭之间的对抗,是你必须面对的,不可以再躲了,这是你需要解开的人生课题之一。”我仿佛一只炸毛的猫,立刻回了她一句:“这世上所有的冲突真的都能和解?用回避来减少矛盾应该也可以吧。”
今年年初,我彻底结束了外地的工作,正式搬回南京。回家那天发现桌上居然又出现了西红柿炒蛋,只不过变成了水煮面的浇头。儿子一边扒面条一边说,“外婆烧的意大利面最好吃了,我真想每天都吃。”这叫意大利面?这么骗小孩真的好吗?我揉了揉脸,想着要不要更正一下。妈妈看了我一眼,对我儿子说,“要不要分一些给你妈妈?你妈妈小时候最爱吃这个了。”
那一刻,我忽然走了神,想到一部周星驰演的老电影,无论他是兴奋、沮丧还是出轨,电影里的刘嘉玲看到他时都只会问一句,“你肚子饿不饿?我煮碗面给你吃好不好?”最终我什么也没说,夹了几筷子的西红柿炒蛋放到自己碗里,默默地吃了起来。
嗯,还是记忆中的味道。
05
/吃一世的鲫鱼背/
鲫鱼是家常菜中最常出现的鱼类了,可红烧可熬汤,肉嫩味鲜价廉,唯一的缺点是“小刺多”,鱼脊背和鱼尾巴上的小刺多到令人发指的程度。所以,老爸常常开玩笑说,“会不会吃鲫鱼是考验一个人到底会不会‘吃’的标准之一。”这点上,我被他赞美过,因为很小的时候就会自己在吃鲫鱼的时候把刺吐出来。
我们家在吃红烧鲫鱼这件事上,有点特别 —— 每个人吃的部位是固定的,老爸负责吃鱼头鱼尾,我负责吃鱼背鱼籽鱼泡,老妈负责吃鱼肚皮。你没看错,在我家,吃鱼肚皮的不是我这个小孩,而是我妈。
说起来,这二十多年的习惯形成原因也是有些奇异。我清楚地记得,小学时有段时间老爸在外面出长差,就我和老妈两个人在家。有一天,她也做了红烧鲫鱼。那天吃饭时,她照例碎碎念,我慢吞吞地吃,头也不抬。忽然听见筷子啪地一声拍在桌子上,我一惊,条件反射般坐直身子,以为她要骂我了。抬起头才发现,她满脸通红地摸着脖子作吞咽状。这是……啊,她是被鱼刺卡住了。只见她忽地站起身进了厨房拿出一瓶醋,倒了小半碗喝下去,好像没用;又拿起筷子扒了一大块米饭塞进嘴里没怎么嚼就吞下去,又不行;她又进了厕所,对着马桶又咳又吐了半天,还是不行。于是,她拿上钥匙就拉着我出门,骑着自行车一路向医院狂奔……医生总是能拯救她的,鱼刺很快就被夹出来了。
那不是她第一次因为被鱼刺卡住而大晚上地跑医院,自然也不是最后一次。在我有记忆的三十年间,这种状况真的是时不时地就来上一回。吃鲫鱼分工这件事,就是为了降低妈妈被鱼刺卡住的概率,我和爸爸自然而然形成的默契。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这个小家庭有了第三代。当儿子大到可以自己吃红烧鲫鱼的时候,我夹了一筷子鱼背上的肉放在他面前,很认真地告诉他,只要桌上有红烧鲫鱼这道菜,鱼肚皮就是外婆的。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大人总是习惯于把最好的让给孩子。老妈每次都试图把鱼肚皮让给我儿子,自己偷偷摸摸地吃鱼背。然而当儿子也目睹了一次他的亲亲外婆被鱼刺卡住大晚上跑医院的场景,终于理解了他亲妈亲外公为什么严格规定他外婆吃的部位,从此也加入我们,成为捍卫“红烧鲫鱼分配法则”这条家规的成员之一。
看到这里,你以为这是一个关于孝顺的故事?不,这只是一个为了降低事故率而制定规则的故事。我深深地怀疑,这世上所有的规则都是为了尽可能避免事故发生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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