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证券IPO进展,证监会提出35问,涉及突击入股、监管处罚、高佣金率、业绩波动等 | 证监会要闻汇总(2023.01.06)
监管动态-证监会要闻
(2022.12.26-2023.01.06)
本文是券业行家『监管动态』系列2023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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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要闻
(2022.12.18-2023.01.06)
证监会确定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为境内特定品种
日期:2023-01-06 来源:证监会
根据《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16号)的有关规定,日前,证监会确定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为境内特定品种。上述品种于2023年1月12日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冯鹤年被开除党籍
日期:2023-01-06 来源:证监会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与山东省潍坊市纪委监委对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冯鹤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鹤年完全丧失理想信念,在职时积极谋划“出路”,离职后持续利用原职务身份价值大肆敛财,是政商“旋转门”腐败的典型。毫无政治意识,私自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长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金、高档礼品和大量茅台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买卖股票、投资股权获取巨额收益,违反离职回避规定从事证券业务,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财物;违反工作纪律,私自留存涉密资料。毫无纪法底线,利用原职务身份影响干扰发行审核工作,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以借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贿赂,大小通吃、来者不拒、贪婪无度,数额特别巨大。
冯鹤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变本加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冯鹤年开除党籍处分,抄告其所在党组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东省潍坊市纪委监委研究,将冯鹤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
中国证监会召开国际顾问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日期:2023-01-04 来源: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简称顾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近期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顾委会主席霍华德·戴维斯先生、副主席史美伦女士等14名顾委会委员和特邀嘉宾以及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副主席方星海出席了本次会议,证监会系统相关单位、派出机构和会机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主题为“全球大变局下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开放”。与会委员围绕“全球大变局下中国资本市场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深化基础制度改革,提升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有益经验,逐步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等三个议题进行了坦诚、深入和广泛的交流。
委员们积极评价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政策定力,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在过去一年深化改革、开放合作和防范风险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为支持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球经济复苏发挥了积极作用。
委员们热烈欢迎中美两国元首在巴厘岛会晤所释放的积极信号,积极评价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的实质性进展,认为推动中美关系改善发展,将有利于稳定全球资本市场的预期与信心,促进全球经济复苏。委员们普遍认为,在当前十分严峻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和金融形势下,各国政府与证券监管机构应当坚持和弘扬开放合作精神,努力加强沟通,重建信任,共同应对全球挑战。
委员们还就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开放合作、增强投融资功能发挥、强化政策预期引导、结合国情推进可持续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咨询意见与工作建议。
顾委会是中国证监会的专家咨询机构,于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境外金融监管官员、金融机构高管以及知名的专家学者担任成员。顾委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针对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情况,介绍国际市场的最新动态及监管经验,向中国证监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为促进中国证监会借鉴国际经验、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健康发展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日期:2023-01-03 来源:证监会
问:近期,有上市证券公司公告实施再融资,请问证监会如何评价?
答:我们关注到有关上市证券公司再融资行为。我们一直倡导证券公司自身必须聚焦主责主业,树牢合规风控意识,坚持稳健经营,走资本节约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作为已上市的证券公司,更应该为市场树立标杆,提高公司治理质效,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自身经营状况、市场发展战略等合理确定融资计划及方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要统筹平衡,审慎决策,切实维护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证监会也会支持证券公司合理融资,更好发挥证券公司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作用。
证监会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引导树立“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证券行业文化,审核中将充分关注上市证券公司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把好股票发行入口关。
中国证监会推进富途控股、老虎证券非法跨境展业整治工作
日期:2022-12-30 来源:证监会
近年来,富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富途控股”)、UP Fintech Holding Limited(简称“老虎证券”)未经我会核准,面向境内投资者开展跨境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2021年10月15日,我会通过媒体发声表明监管态度,即此类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的跨境证券业务不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对此类活动予以规范。2021年11月11日,我会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高管进行了监管约谈,明确了我会监管态度,要求其依法规范面向境内投资者的跨境证券业务。
按照“有效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的思路,我会拟要求富途控股、老虎证券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一是依法取缔增量非法业务活动。禁止招揽境内投资者及发展境内新客户、开立新账户。二是妥善处理存量业务。为维护市场平稳,允许存量境内投资者继续通过原境外机构开展交易,但禁止境外机构接受违反我国外汇管理规定的增量资金转入此类投资者账户。
我会将责成相关派出机构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进行现场核查、督促整改,并视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关于2023年第一批首发申请企业现场检查抽查名单的公告
(第36号)
2023年1月6日,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2023年第一批首发申请企业现场检查抽签名单,在监管部门代表、自律组织代表、行业代表和媒体代表共同见证下,我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工作。随机抽取结果如下:
1.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开科唯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3年1月6日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们公司推荐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发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提前10个工作日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如未能按期提交反馈回复,我会将予终止审查。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
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历史沿革涉及公司设立、增资等事项是否取得证券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是否存在未按照当时有效的规定履行评估、备案或核准等程序的情形,如存在请补充披露具体情况、原因、整改措施、对发行人的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2)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的原因、背景,参与各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作价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受让方的认购资金来源;历史上的国有资本入股、退出过程程序是否合规、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造成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是否真实,历次增资是否进行验资,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等出资瑕疵情形;(4)发行人与外部股东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是否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之问题5的要求;(5)发行人股东人数是否存在超过200人的情况及判断依据;(6)2022年1月6日,陕西省国资委批复同意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将所持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国有股权及资产无偿划转至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指定主体。汇通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超过5%,目前尚未通过证监会核准。发行人存在申报前一年引入新股东的情况,请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之问题4的要求进行披露、核查,同时请说明该事项目前的审批进展,是否存在障碍;(7)结合各国有股东的控制关系,说明各国有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股份锁定承诺是否符合规定,发行人现有股东是否按要求出具股份锁定承诺,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是否符合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1)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是否已经审慎核查并完整地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2)结合上述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说明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做出判断,是否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3)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主体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是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完整、准确的披露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是否存在其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如存在,进一步披露报告期内与该等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交易,以及交易的标的、金额、占比;(2)披露关联交易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以及相关交易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请结合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利润、成本费用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披露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是否构成对控股股东的依赖,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发行人利益输送的情形;(3)结合可比市场公允价格、第三方市场价格、关联方与其他交易方的价格等,说明并摘要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4)发行人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是否与章程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是否回避,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是否发表不同意见;(5)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是否违反《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的关联方认定,发行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是否可能对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是否已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等进行充分核查并发表意见。
4、请发行人结合其业务全链条补充披露拥有业务许可、资质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进行经营的情况,报告期内是否持续具备全部资质,相关资质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存在期满后无法续期的风险,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资管业务合规性。请发行人对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说明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与处置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违规风险,并量化新规对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经营业绩等可能产生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6、风控措施。请发行人结合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说明发行人各项业务条线风险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并有效执行,发行人业务经营是否符合各项监管规定。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7、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2项行政处罚、4项监管措施。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是否完整披露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2)报告期内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发生的原因、整改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能否保证经营合规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8、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三年是否存在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并说明判断依据。
9、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如存在请披露具体情况、形成原因,如足额缴纳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揭示相关风险、形成原因,如足额缴纳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揭示相关风险、披露应对方案;(2)是否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10、诉讼纠纷。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存在6起诉讼纠纷,包括融资融券合同纠纷、股票质押回购纠纷等。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案由、进展情况、对发行人的影响,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11、报告期发行人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18,676.94万元、25,131.07万元、33,417.83万元和18,185.7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6%、8.86%、12.38%和16.55%,呈上升趋势,发行人净佣金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请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1)结合公司营业部地区分布特点、未来开设计划及开办费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等,详细披露公司经纪业务情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及与行业比较情况、平均佣金率情况及与行业比较、主要业务区域经纪业务竞争状况及佣金率变化情况、经纪业务相关政策变动对公司业务收入及盈利的可能影响及风险等。(2)补充披露股票、基金、债券净佣金费率水平变化情况,并分析各自变动趋势、行业对比等,说明发行人经佣金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与合理性;(3)披露并说明发行人证券经纪业务收入逐期上升的原因与合理性,分析说明变动趋势是否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4)详细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净佣金费率持续下降原因、未来变动趋势,并结合发行人经纪业务利润贡献程度等充分披露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影响及相关风险;(5)说明发行人经纪业务营业利润率变动情况、原因,同行业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12、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益率波动较大。请(1)披露并说明证券自营相关内控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运行有效,相关决策机制、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是否存在与证券自营相关工作人员额外获取利益的情况。(2)报告期内发行人证券自营收益率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并解释差异原因。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13、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逐年下降。请发行人:(1)按权益、债券类别,结合主要合同条款,说明不同资产管理业务之间的异同,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主体、会计核算、主要风险报酬等;说明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数量、名称、规模、手续费费率、业绩报酬率、截止期末收益率等相关信息、资金来源、资金投向,收入的计算过程及会计核算。(2)资产管理业务是否存在违背资管新规、证监会监管政策等情形,如是否符合通道、嵌套、刚性兑付等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是否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各期保本或最低收益承诺,给发行人带来的影响;各期末发行人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的资管产品规模、风险敞口,并在风险因素中披露。(4)发行人是否存在以自有资金购买的自己发起的资管计划的情况,如有请说明交易合理性,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或利益转移等异常情形。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发行人对上述资管业务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并发表核查意见。
1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信用交易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23,084.01万元、26,204.17万元、32,266.46万元和16,279.43万元,呈增长趋势。请发行人:(1)详细披露报告期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入方资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标的证券市场风险监控等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各期末融入方家数、平均融资金额、平均质押率水平、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等,并结合实际业务特点,详细披露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依据,披露股权质押前十大标的具体情况。(2)说明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中违约合约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质押对象是否存在资金或经营继续恶化的风险;(3)结合上述出险项目具体情况,说明相关项目的尽职调查、后续管理、内部控制是否符合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相关规定;(4)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对出险项目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过程,上述违约合约各期末可收回金额具体确认标准和确认过程,相应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该等质押股票的市价在各期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发生重大变化;(5)详细披露公司报告期内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开户数量及占比、平均融资融券金额、保证金比例和平均担保比例、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并结合实际业务特点,详细披露公司融出资金风险准备具体测试及计提政策制定依据;(6)请补充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从事转融资、转融券、证券出借业务的具体情况及发生金额,该类业务面临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从事该等业务的盈利方式及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说明公司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转融通业务等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发表明确意见。
15、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波动较大。请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1)按不同分类标准(股票、债券;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境内、境外等),列表披露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项目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名称、佣金费率及佣金收入等,并说明业务模式、经济效益等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明显差异;收入排名情况;(2)说明承销固定收益类项目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违约风险,是否可能使发行人承担刚性兑付的责任,并影响可持续经营;(3)包销及跟投业务分类情况,分类方法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信息披露问题。
16、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所有引用数据的具体来源,并请保荐机构核查引用数据及其来源的权威性,说明数据是否公开、是否专门为编写本次招股说明书而准备以及发行人是否就获得此数据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请勿使用定制的或付费的报告、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等缺乏权威性的数据。
17、发行人设立以来进行了多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请发行人:(1)说明每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定价方法和依据,定价不同的原因,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2)说明并披露上述增资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如果涉及,说明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和依据,股份支付的范围是否全面。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18、发行人是否存在《首发若干问题解答》所述第三方回款、现金收款及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如有,请发行人按《首发若干问题解答》相关要求进行补充说明和披露,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19、请发行人说明并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以下情形:①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简称“转贷”行为);②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③与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④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⑤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⑥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⑦违反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对外支付大额款项、大额现金借支和还款、挪用资金等重大不规范情形;如有,请列示各期的金额、发生的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效果,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以上行为是否仍存在,并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的财务内控是否有效发表核查意见。
20、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包括部分结构化主体。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1)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及变化情况;(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年报披露及审计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3]45号)等相关规定,详细说明公司结构化主体的具体情况,其纳入或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依据,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21、公司营业收入按会计核算和经营分部口径进行分类披露,业务分部的分类方法与《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证券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及第四节风险因素“与行业和公司业务有关的风险”列示的业务类型有所差异。请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按经营分部,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支出、经营利润、净利润等指标的规模与比例,其变动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明显差异及原因。请发行人说明:(1)按照会计核算、经营分部两种分类方法下,相似项目收入之间的匹配关系与差异产生的原因,如会计核算分类中经纪业务净收入、期货经济业务净收入、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与业务类型分类中经纪业务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之间的匹配关系。(2)对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证券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具体规定,说明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完整。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22、发行人将金融产品代销和期货中间业务分类入证券经纪业务。请:(1)说明上述分类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业务分类存在差异;(2)详细披露公司报告期内金融产品代销业务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产品代销业务客户的开户数量及占比、平均交易金额、保证金比例和平均担保比例(如有)、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并结合实际业务特点,详细披露公司发行产品的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说明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发表明确意见。
23、报告期,发行人期货营业收入分别为6,800.45万元、23,079.16万元、22,027.30万元和9,914.75万元,波动较大。请披露并说明期货营业收入波动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24、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为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请:(1)说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业务类型、规模与期限、主要监管政策、主要风险报酬、资金来源、资金投向等,业务开展是否合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2)各类业务收入的金额及其驱动因素,会计核算的具体过程和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25、请结合报告期各类业务情况,量化分析披露发行人各期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分析披露发行人收入、利润波动趋势、幅度与行业或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存在,请分析披露原因。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26、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支出主要由职工薪酬、居间人佣金、租赁、物业及水电费、差旅费、折旧及摊销等各项费用组成,报告期各期金额分别为139,361.97万元、190,919.41万元、196,861.14万元和93,777.28万元,与发行人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请说明:(1)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主要为职工薪酬,请结合公司具体的薪酬政策及其实际执行情况,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薪酬制度及水平未来变化趋势等,说明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的具体构成、变动及期后支付情况,是否与收入、利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等变化相匹配;(2)公司职工薪酬核算是否具体到员工,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3)说明居间人佣金的核算内容和支付对象,并分析费用变动原因与合理性;(4)说明并披露其他费用的主要构成及金额。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说明核查方法、过程、依据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27、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请发行人结合行业情况、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差异情况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业绩变化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且大幅波动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说明发行人现金流量信息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28、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涉及金融资产种类较多、金额较大。(1)逐项说明每项资产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依据与合理性。(2)请补充说明发行人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严格执。(2)披露各期对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情况及原因;分析披露发行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减值政策是否谨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29、针对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应收款项等,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补充:(1)上述资产计提减值或坏账准备的具体方法,不同科目计提标准是否存在不一致及其原因,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2)上述资产的期限结构,是否存在账龄较长的资产及其原因。(3)上述资产是否发生违约事件,已形成风险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列示报告期末确认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计算过程。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方法、过程、依据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关于财务会计相关资料质量问题
30、请发行人说明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是否已恰当披露。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31、请在招股说明书中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披露“关键审计事项”。请申报会计师说明“关键审计事项”的“审计应对”中各项具体审计程序的具体情况、事实结果、审计结论,是否存在较大审计差异或调整情况,对形成审计意见是否有重大影响。请保荐机构核实上述情况,分析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属于影响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并已充分披露。
32、请发行人详细说明并披露: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发行人在风险管理、金融资产分类、金融资产减值等方面产生的变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如相关科目列示的变化情况,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重新认定、对发行人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和估计的影响。请发行人比照《发行监管问答——关于申请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的要求,披露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同时披露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指标的影响,并披露合并报表范围内是否存在境外上市子公司。
33、请补充说明前次申请简要过程(如有):自行撤回的,说明撤回的主要原因;发审委否决的,说明发审委否决意见和要求落实的主要问题及本次落实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4、请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照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6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逐项说明有关财务问题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解决过程和落实情况,发表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35、请发行人、中介机构回复反馈意见时注意区分信息披露问题和分析说明问题,如认为补充说明内容对投资者价值判断有重大影响的,请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补充披露。根据反馈意见对招股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时不应引用反馈意见问题作为标题,并注意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请保荐机构督促发行人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和结论。
关于核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恢复正常经营的批复
一、核准你公司恢复正常经营。你公司恢复正常经营后,应当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各项风险管理与内控制度,合规稳健运行。
二、你公司在恢复正常经营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证监会和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
2022年12月30日
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
一、核准你公司通过设立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管)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中信资管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不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以下合称养老金业务),股东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亿元)
出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100%
上述出资中,你公司的出资为现金出资。
二、中信资管设立后,应当将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报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三、核准中信资管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信资管应当严格按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中信资管组建工作,足额缴付出资,选举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五、核准你公司自身减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养老金业务除外),不得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你公司应当认真落实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了结计划安排和平稳处理现有客户相关事项的方案,做好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清理和移交工作,平稳处理现有客户相关事项,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妥善安置员工,维护社会稳定。
六、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中信资管的工商设立登记工作。
你公司、中信资管应当自换领或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证监会申请换发或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中信资管在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前,不得以该名称对外开展业务。
七、中信资管组建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
关于核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
一、核准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成为你公司控股股东,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你公司519,359,75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5.99%)依法划转至宏泰集团、以及宏泰集团与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相关股权的变更手续。
三、你公司在变更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证监会和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
2022年12月27日
中国证监会推进富途控股、老虎证券非法跨境展业整治工作
日期:2022-12-30 来源:证监会
近年来,富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富途控股”)、UP Fintech Holding Limited(简称“老虎证券”)未经证监会核准,面向境内投资者开展跨境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2021年10月15日,证监会通过媒体发声表明监管态度,即此类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的跨境证券业务不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对此类活动予以规范。2021年11月11日,证监会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高管进行了监管约谈,明确了证监会监管态度,要求其依法规范面向境内投资者的跨境证券业务。
按照“有效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的思路,证监会拟要求富途控股、老虎证券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一是依法取缔增量非法业务活动。禁止招揽境内投资者及发展境内新客户、开立新账户。二是妥善处理存量业务。为维护市场平稳,允许存量境内投资者继续通过原境外机构开展交易,但禁止境外机构接受违反我国外汇管理规定的增量资金转入此类投资者账户。
证监会将责成相关派出机构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进行现场核查、督促整改,并视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证监会就《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2022-12-30 来源:证监会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起草了《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持仓限额、套期保值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为落实法律要求,更好与现行制度体系相衔接,证监会总结监管实践经验,结合当前期货市场发展现状和监管工作需要,起草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重点对期货市场运行多年的成熟做法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对持仓限额、套期保值、大户持仓报告、持仓合并等基础性制度的内涵、制定或调整原则、适用情形、参与各方义务等作出规定,以增强持仓管理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提升期货市场监管效能。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加以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证监会就《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2022-12-30 来源:证监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证监会对《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作了配套修订,形成《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期货和衍生品法》全面系统规定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各项基础制度,为股票期权市场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证监会严格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立法要求,在保持股票期权现行制度框架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结合股票期权扩大试点以来的监管实践经验,进行适应性修订。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2-23 来源:证监会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现将《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2022年12月1日
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严厉打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等行为,打造清朗网络空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压缩股市“黑嘴”、非法荐股活动网络生存空间,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2023年3月底前,现有网上涉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的信息、账号和网站平台得到基本处置。2023年6月底前,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要求得到落实,网上证券信息内容明显改善,非法证券活动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典型问题和主要网站平台,加强重点人员、重点账号和关键环节的管理,集中力量、多措并举清理处置违法违规信息、账号和网站平台。
2.坚持源头治理。强化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理念,要求网站平台严格落实网上证券业务资质前置审核。对无法提供资质材料的机构和个人,不予开展业务合作,不为其提供任何便利。
3.坚持协同监管。加强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监管、联动监管机制,加强重要线索会商研判、重大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处置,提升监管效能。
四、工作举措
1.清理处置涉非法证券活动的信息、账号和网站。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处置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的机构、未登记为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的个人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等涉非法荐股的信息和账号,以及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蛊惑交易等涉股市“黑嘴”和仿冒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工作人员的信息和账号。
2.严格落实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要求。指导网站平台、移动应用程序商店将核验证券服务资质作为开展证券领域业务合作、应用程序上架的前置程序。未获相关资质的,不予合作、上架。督促网站平台加强账号管理,有关账号在推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发布证券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要明示所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名称、个人真实姓名及其登记编码。未明示合法身份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网站平台不得再为其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信息发布服务。
3.建立健全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常态化处置工作机制。指导网站平台规范开展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举报受理工作。依托12386服务平台、12377举报平台,常态化受理、协助处置涉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的问题线索。各地网信办和证监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会商等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对涉及投资者较多、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问题线索,及时召开专题会进行会商研判。对问题较大的,要进行通报并做好跟踪督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网上宣传引导助力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提升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开展证券业务知识普及和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正确识别非法荐股和股市“黑嘴”的表现形式和典型特征,切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择机公布一批处置处罚非法荐股、股市“黑嘴”的典型案例,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请各地网信办牵头汇总辖内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向中央网信办上报处置处罚典型案例,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第十八届发审委2023年第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一、审核结果
(一)雨中情防水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雨中情防水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逾期应收账款余额逐年上升且上升速度大于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调节收入的情形;(2)发行人向天津传景一次性支付大额履约保证金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以履约保证金名义向其借款的情形,是否与其他客户采取同样的销售模式;(3)2022年10月对应收款项信用损失进行追溯调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发行人按账龄计算的预期损失率是否充分,计提比例是否合理,计提金额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及过程,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各期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022年1-9月发行人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高毛利率未来是否可持续;(2)2021年以来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原因,2022年1-9月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动幅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绩是否真实准确;(3)2022年下半年大额销售原材料沥青业务的真实性、商业合理性及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及过程,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3年1月5日
第十八届发审委2023年第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一、审核结果
(一)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无
发行监管部
2023年1月3日
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14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一、审核结果
(一)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营业收入、净利润2022年上半年大幅下滑、2022年3季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全年业绩预计是否审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2)报告期内猪肉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产品单价和销量的具体影响,是否具有高度相关性,是否存在一定的滞后性;(3)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传导机制及具体影响;(4)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是否已消除,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相关应对措施及有效性,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及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经销商及客户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在经销商及客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方面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在职员工、前员工或其近亲属控制的经销商或客户在定价原则、信用政策、返利政策等方面与其他客户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3)返利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返利计提与实际返利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与销售收入相匹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及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饲料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商业合理性及可持续性;(2)发行人对应幼小猪阶段产品销量占比明显高于其他生长阶段饲料需求占比的原因及合理性;(3)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及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2年12月29日
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14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一、审核结果
(一)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销售与采购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相关毛利率与非关联方相比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2)通过南京海卓、深圳西奈公司销售产品的合理性、定价的公允性,2021年对其销售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3)关联方为发行人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进行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原因、必要性和真实性,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生产型客户占比逐年增加、贸易型客户占比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客户供应商重叠的商业合理性及采购销售价格公允性,客户供应商重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主要重叠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3)2022年第3季度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真实性及合理性;(4)境外客户第三方回款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财务管理中走账、转贷、非真实交易票据融资、利用个人账户收付款等行为,是否对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在少林客车担保借款尚未到还款期的情况下,计提大额预计负债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调节报告期利润的情形,2022年5月相关债权被荥阳市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的商业合理性;(3)广源纸业股权代持是否对发行人及相关方前期涉及的刑事案件存在重大影响;(4)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运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生产过程中是否涉及“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是否涉及目录中所列示的半化学纸浆的情况;(2)主要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标准,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政策,相关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行政违法行为;(3)环保投入是否与产能、排污量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4)使用或租赁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或租赁备案手续、有关房产是否为合法建筑、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2年12月22日
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13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一、审核结果
(一)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徐矿集团所属赛尔能源等企业股权划转手续是否全部完成,同业竞争是否彻底解决;(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所受行政处罚是否属于次数较多、金额较大的情形,关于安全生产的内控机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郭家河煤业未及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金额呈上升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3)煤炭销售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2年12月8日
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2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无条件通过。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无条件通过。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2年12月28日
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2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一、审核结果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条件通过。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无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并披露若本次重组未能在2022年完成,业绩承诺顺延的具体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2年12月26日
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2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一、审核结果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无条件通过。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条件通过。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客户结构风险和汽车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的估值合理性和风险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2年12月21日
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2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2年12月19日
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2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一、审核结果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主要产品仔猪的预测价格和实际价格差异以及行业周期变化情况,进一步说明标的资产估值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2年12月9日
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2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一、审核结果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二、审核意见
申请人未充分说明和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2年11月30日
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2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一、审核结果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请申请人进一步披露增强对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及保证其稳定性的切实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2年11月17日
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2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一、审核结果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的充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2年11月9日
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1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一、审核结果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通过。
二、审核意见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意见为:
申请人未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以及评估增值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2年11月3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指南》的通知
2023-01-05
上证函〔2023〕1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和工作实践,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指南》,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所于2013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优化公司债券上市流程的通知》(上证债字〔2013〕164号)、2015年8月20日发布的《关于债券上市、转让申请材料电子化申报相关事宜的通知》(上证函〔2015〕1446号)、2016年10月21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操作指南>的通知》(上证函〔2016〕1980号)同时废止。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三年一月五日
上交所就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修订情况答记者问
2022-12-30
今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修订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暂行规定》修订的主要背景、内容、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暂行规定》修订的主要背景和目的。
答:中国证监会本次修订并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在原有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基础上,明确符合规定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豁免适用营业收入指标,并优化科创属性发明专利指标和情形的表述。上交所本次修订《暂行规定》,是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按照《指引》的修订精神和要求制定的,目的是做好规则配套衔接,强化科创板定位,持续建设好科创板。
设立科创板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大改革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国家科技战略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对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需要通过持续改革创新,发挥资本市场优势,更好地服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的创新需求,引导优质资源进一步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
本次《暂行规定》修订,是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科创板申报及推荐工作要求的明确和强化,加强上市标准与板块定位规则的配套衔接、保持立法逻辑一致,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按照科创属性“实质重于形式”评价原则强化综合研判和审核把关,有利于进一步把握好科创板定位。
二、请简要介绍《暂行规定》前期的执行情况和本次主要修订内容。
答:2021年4月《暂行规定》修订以来,聚焦支持“硬科技”核心目标,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和申报、推荐要求进一步明晰,在市场各方共同努力下对科创属性的理解和把握已基本形成共识,科创板发展总体健康有序。
本次修订在原有基础上,结合市场发展状况和审核实践作了进一步优化,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是增加符合条件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豁免适用科创属性关于营业收入指标的规定。根据《指引》修订,明确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科创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可参照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豁免适用营业收入相关指标,为有意愿登陆科创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试点企业确立科创属性指标的适用规则。
二是修订科创属性发明专利指标和情形的表述。根据《指引》修订,将科创属性发明专利指标“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的表述修改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将发明专利例外情形“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的表述修改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使相关发明专利要求能够更准确地适用于无营业收入的企业。
三是细化完善附件中对发行人专项说明、保荐机构专项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科创属性审核实践经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判断的需要,按照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符合科技创新行业领域要求、符合科创属性相关指标或情形等维度,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自我评估和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作出了细化和具体要求。
三、配合《暂行规定》修订,上交所如何进一步做好科创板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答: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着力将科创板打造成为支持“硬科技”的特色板块,目前多个“卡脖子”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成功上市,重点领域自主可控、进口替代不断取得突破,科创板企业在六大行业领域逐步实现全覆盖,产业集聚和支持科技创新的示范效应日益凸显。
本次《暂行规定》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发行人自我评估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和保荐机构核查把关的细化要求。保荐机构应当聚焦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推荐优质企业到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加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核查把关,按照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符合科技创新行业领域要求、符合科创属性相关指标或情形等维度作出专业判断,并在申报文件中充分、客观反映核查依据。上交所始终坚持科创板定位,坚持开门办审核,与市场各方形成合力,推动引导资本市场资金投向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域。
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展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认真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科创板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聚焦支持“硬科技”企业上市,助力科技、资本与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推动科创板高质量发展。
上交所发布4项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 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2-12-30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大类基础资产》《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分类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特定品种资产支持证券》(以下分别简称《指引1号》《指引2号》《指引3号》和《指引4号》)。这是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构建“简明友好”规则体系,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机制,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上交所认真落实国家战略,积极发挥资产支持证券市场功能,助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截至2022年11月末,上交所资产支持证券累计发行5.47万亿元,托管量1.39万亿元,引领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有效助力供给侧改革、盘活存量资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适应市场新发展阶段需求,上交所立足问题导向,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全面梳理、优化整合现行规则,制定了发行准入标准、信息披露、分类审核和特定品种4项业务规则,旨在强化市场内生约束,提高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预期。
完善信息披露要求 强化市场内生约束
《指引1号》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聚焦资产支持证券申报文件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核查要求,旨在提升信息披露的标准化、规范化、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细化计划说明书编制要求,优化财务报表有效期规定,重点围绕基础资产和现金流、业务参与人经营和财务情况,突出信息披露重要性;二是聚焦基础资产特性,明确债权类、未来经营收入类、不动产抵押贷款3大类基础资产信息披露要求,完善业务模式和资产池披露内容,提高信息披露针对性;三是强化中介机构把关责任,全面规范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报告、现金流预测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编制,督促市场主体勤勉尽责。
明确审核关注事项 强化发行准入监管
《指引2号》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规范债权类、未来经营收入类、不动产抵押贷款3大类7小类基础资产准入标准,强化资产信用,旨在提高审核透明度,强化质量控制。一是明确准入通用规定,细化基础资产、现金流、交易结构、业务参与人共性要求,强化中介机构合规性核查;二是优化债权类准入,明确债权类一般要求,完善现行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债权规范,新增小额贷款和企业融资债权要求,增加工程质保金、不良债权核查内容;三是完善未来经营收入类标准,优化现行基础设施类、PPP要求,重点关注持续运营,强化运营成本覆盖要求;四是明确不动产抵押贷款债权要求,强化估值及现金流预测合理性核查,夯实资产信用。
优化融资服务支持 提升融资监管效能
《指引3号》按照扶优限劣原则,明确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分层分类监管机制,旨在提升优质项目融资效率。一是确立优化审核标准,突出资产信用,兼顾主体信用,重点支持分散度高、资产质量良好的债权类和破产隔离效果较好的不动产资产,从信用状况、融资记录、财务合规、违约违规4大指标明确优质主体要求;二是建立分层优化措施,明确缩短审核时限、简化信息披露、多管理人联合申报、储架发行、模拟资产池申报、财务报告有效期延长6大优化审核举措,设置分层适用安排;三是简化申请流程,强化监管协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就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合并提交优化审核申请,提升市场主体便利度和获得感;四是坚持把好准入关,对特定情形予以重点审核,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投资者保护机制安排。
规范特定品种要求 深化支持国家战略
《指引4号》规范了8个特定品种资产支持证券的认定标准、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核查要求,旨在引导市场创新发展,深化对国家战略重点领域的支持。一是聚焦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特征,从基础资产来源和资金用途两个维度,明确认定标准,有针对性地强化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核查要求;二是鼓励交易结构创新,引入可续发型创新结构,支持资产支持证券滚动连续发行,提高盘活资产灵活性和发行效率,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注重与信用债产品监管协同,绿色、低碳转型、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科技创新5个特定品种认定标准与公司债券规则总体保持一致。
下一步,上交所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坚持公开透明,不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规则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激发市场创新发展动力,进一步发挥资产证券化市场功能,推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质效。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大类基础资产》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分类审核》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特定品种资产支持证券》的通知
上交所发行承销与网下IPO系统焕新上线
2022-12-30
近期,上交所发行承销与网下IPO系统焕新上线。本次新系统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操作流程提升网下投资者、主承销商等市场参与者的工作效率,降低了流程运转及投资者操作风险。这也是上交所以数字化为契机构建数字智能型交易所、着力提升投资者交易体验的又一案例。上线以来,新系统运行平稳,市场反馈良好。截至目前,已有3000余位主板、500余位科创板网下投资者在新系统完成询价及申购。
优化业务流程,从“能办”到“好办”。新系统实现了“一网通办”,网下投资者和主承销商通过“一个入口”即可完成所有业务操作,改变了之前需在不同系统间交互操作的复杂流程,减少了疏漏,流程也更清晰;同时,支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剔除操作和配售数据上传,操作方式更友好、更便捷。
简化操作流程,从“能办”到“快办”。在充分征求市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上交所对原系统功能和操作流程进行了优化、精简。系统功能方面,增加文件批量化处理、状态全流程跟踪、聚合信息查询及统计分析等功能,大幅降低操作难度。简化流程方面,实现了结构化字段的自动带入,降低操作风险、减少操作时间。
本次发行承销与网下IPO新系统上线,也是上交所落实 “十四五”科技监管一体化规划、服务市场“三开门”举措的落地项目之一。接下来,上交所将继续把响应用户需求和提升用户体验放在首要位置,为市场用户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体验,以科技发展下的数字化转型为资本市场发展保驾护航。
2022年交易所债券市场研究课题获奖名单揭晓
2022-12-29
为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2022年8月以来,在证监会债券部的指导下,沪深证券交易所首次联合启动了2022年度债券市场研究课题征集工作。此次征集得到各市场机构、各有关单位积极响应,共收到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商业银行、评级机构、高等院校在内的62家单位共110篇研究报告,研究内容涵盖债券发行定价与投资交易、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债券风险防范处置、REITs市场建设等。
沪深证券交易所按照“公开征集、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择优鼓励”的原则,组织25名专家学者进行严格评审,专家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西南财经大学、相关市场机构、证监会系统有关派出机构和会管单位。经过两轮评审,最终择优评选出一等奖课题14项、二等奖课题14项、优秀奖课题57项,现向市场公布。
接下来,沪深证券交易所将按照证监会相关部署要求,持续建立健全债券市场研究工作机制,广泛搭建研究报告征集、委托课题研究、联合攻关、研究成果交流等平台,充分发挥相关单位和市场机构的研究合力,积极营造“集思广益解难题、群策群力提建议、凝心聚力促发展”的氛围,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交易所债券市场提供有分量、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决策参考。
2022年交易所债券市场研究课题获奖名单(同一奖项按单位名称拼音排序)
序号课题名称课题单位获奖情况课题组成员
1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未来:路径与案例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等奖陈康、吴萌、杨旭
2关于民企债券融资困境与破局的研究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一等奖冯琳、于丽峰、曹源源
3关于国企债券违约风险监测及预警的研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等奖俞恬、蓝梦茜、彭海洋
4结构化发行模式、本质、存在的问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等奖张旭、方钰涵
5地产后周期时代城投企业的风险预警与防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等奖潘科、刘郁、严瑾、江川、王博群
6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在资产配置中的作用与展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等奖曹轶岚、张伟、江湛
7境内外债券市场做市商机制的对比和启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等奖夏晔莹、曾瑨、李懿雯
8关于构建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研究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一等奖范为、孟祥娟、范思远、上官方舟、郅天奇
9关于城投公司非标违约事件对城投债利差冲击的研究西南财经大学一等奖胡晓、王正杰、金叶、田昕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冯显婷
10我国债券市场价格传导、定价及风险分散功能研究及改进建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等奖胡剑、纪玲云、郑荆璞、梁莹、詹硕、刘冠华
11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建设研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一等奖黄胜忠、胡明霞(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肖春宏、许帅军、韩佩璇
12对隐债化解模式和城投转型的研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等奖高宇、沈聂萍、葛山、汪梦涵
13关于债券市场双循环体系与熊猫债市场发展前景的研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等奖王广学、杜永良、谢凌艳、胡鑫、孙睿璐、陈瑞函
14关于提升我国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质量的研究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一等奖蒋海军、姜豪、高扬、陈硕晶、高飞
15现金申赎国开债ETF的产品升级优化研究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等奖李振、王郧、刘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郭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疫情后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与资金效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等奖邵宇、范亚琴
17守正创新不断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等奖胡俊华、叶泽华、唐燕、蒋介磊、詹含笑、季晓菁
18如何探寻公募REITs的价格中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等奖张旭、董乃睿
19城投债风险水平及风险管理实证研究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等奖吴凌翔、褚小丽、王哲、陈秋娴
20债券市场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研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等奖路颖、李明亮、朱蕾、周洪荣、吴一萍、李姝醒、纪尧
21关于REITs融资优势与定价效率的研究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等奖王磊、高子惠
22违约处置、企业纾困与高收益债发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等奖王刚建、孟可
23当前地产困境、成因及破解建议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等奖张毅峰、胡英强、赵国君、张玮婧、邹元平
24地产和城投领域风险防范和未来发展研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等奖王涵、黄伟平、阎常铭、靳璐瑜、吴鹏
25借鉴美国债券市场比较优势,助力中国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二等奖慈颜谊、李晓晨、劳启正、裘索夫
26加快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市场建设的建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等奖陈智罡、俞强、邱适、王勋、肖磊、毕自强、周睿
27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发展的研究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二等奖陈静、翟颖慧、苏泽清、张朴涵、朱英盎、张塞、李金哲
28基于MS-VaR模型的债券市场风险预警监测体系构建与实证研究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二等奖吕雄伟、刘秀秀、张沙沙、邱振、胡晓群
29债券投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优秀奖杨权林、陶进伟、钱少俊、李成、黄荣兵、周涵、朱曼雨、焦健
30债券ETF期权的海外实践和国内相关产品创设研究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优秀奖李振、王郧、严亚军、沈思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陈健恒(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1绿色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优秀奖陈雳、崔裕、陈雅雯、肖南
32债券市场做市商策略研究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杨小青、关键
33优化、调整、化解——城投债风险防范探究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胡恒松、费超、付海洋、马燕、刘政、苑德江
34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利益冲突问题研究——以证券公司的多重角色视角切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杜琦、谈绪军、熊倪、黄厚琳、李媛媛、李宝军
35国内城投债发展现状与风险防范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王培斌、李连山、彭刚龙
36市场隐含评级对机构内部评级模型的边际改善效果研究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龙靓、徐志鹏、彭雨琦、程贺蕊、吴震盼、韦漫淘
37对于房地产债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的有效措施的研究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徐亮、卢仁扬、胡君
38房地产风险及其化解路径研究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芦哲、占烁、潘京、王洋、李昌萌
39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探究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优秀奖冯琳、税海舟、刘暮菡、丛晓莉
40债券市场交易报告数据国际标准建设研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舒宏、尤文杰、冯熠、李向瑾、李雪尔、蒋悦玲、朱云迪
41债券违约处置与风险防范研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孔颖姣
42浅析转型金融支持实体企业转型的四大关键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宋鸿羽、张旭华
43金融科技助力证券公司固收业务竞争力提升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李锐、龙涛、程源、杨关一、肖松、邹婵
44从非标违约分析城投企业的非理性融资行为及探索区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吴凌翔、倪娟、刘云、周宛霖、杨菡
45政府产投平台与城投平台债券估值分化机制探究及政策建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高莉莎、张宁、冯时、苑辰铭
46债券市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优秀奖周冠南、梁伟超、靳晓航、许洪波、宋琦
47中资美元债市场状况及风险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优秀奖倪莉莎、马思嘉、何嘉楠
48关于政府性相关债务的研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优秀奖马小明、初天罡、王家泰、丁洋、陈章兵
49可转债风险评估及预警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于芳、杜述松、黄冠中、季萌
50量化方法在固收投资领域中的应用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龙红亮、王钧弘
51中美债券ETF流动性探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王磊、殷涛、明天、张馨元、林啸崴
52债券市场对企业融资的支持效应分析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优秀奖陈海东、徐英利、丁晓峰、田灏霖、刘浏、黄侃
53境外债券市场比较研究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优秀奖董士君、易叶舟、方俪霏
54数字化风险预警模型赋能债券市场发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优秀奖刘艳、董暄雨、柳远征、吴宇铮
55可转债多因子研究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陈楠
56健全我国市场化、法制化的违约处置机制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刘璐、郑子辰
57债券技术性违约的内涵、案例与风险防范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优秀奖戴晓枫、周美玲、武博夫
58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演进路径及风险防范的借鉴意义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优秀奖钟敏、李杰、李通、陈学文、孙子琳
59城投信用风险的研究—基于金融资源视角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徐俊、刘洋、谭春霖、江之洲
60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及其国际化进程与展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翟晨曦、张磊、陈雪、姜琦、马畅
61论债券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优秀奖勾晨晨、康辰、蒲丽、刘智健
62境外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趋势与启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沈国强、李梦媛、姚臻、虞汉阳、肖燕芬
63旅游景区基础设施REITs实施路径研究-基于特许经营权的视角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鲁傧、欧阳瑞、钟建飞、卞世雯
64我国城投债务相关研究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周大勇、柯欣伟、白玉、邹超、王剑波
65债券融资风险分析与防范化解有效措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李美雍、沈嘉、杨斐然
66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困难的现状分析及解决建议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卢勇、申文波、张金华、杨子昱
67对公募可转债底线风险的思考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翟晨曦、郑毅、曹巍浩、杨卓谕
6830年公募可转债市场发展回顾与未来展望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向旭晨
69债券市场支持“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建设研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王涵、黄伟平、王笑笑、栾强、杨雪芳
70加快推进我国REITs市场建设,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周凯、郭睿、董航、潘永永、胡玥、李映雪、黄伟韬
71债券市场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研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慈颜谊、陈振宏、黄捷宁、周济申、刘博、张燕城、姚尧
72A+H联动的公募REITs市场建设研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优秀奖黄胜忠、胡明霞(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张辉、方榕锈、韩佩璇
73房地产信用风险与转型路径探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吴旭、张涛、毛庆秋、武越、李曼婷
74我国REITs市场流动性分析与政策建议——基于国际经验的启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优秀奖符旸、薄晓旭、刘倩
75产业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多维度探究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战肖华、齐修超、张金铁、朱红霞、刘蕾
76债券市场资本配置效率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研究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毕玉国、姜天坊、段涛、吴昱、唐文博、王铭锋
77地方政府债务率差异及区域经济影响分析—以财政自给率较高的五省三市为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王广学、杜永良、谢凌艳、冯秀娟、孙琳、张健维
78房地产行业风险防范化解的有效措施及发展的若干建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何非,袁圣文
79会计处理:中央企业发行人并表路径及外部份额持有人出资权益与负债的判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余彦平,张慎达,顾倩,荣星宇
80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与未来展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黄璜,高晓东,张家豪,程妍,韦宇辉,崔熙捷,何宣力
81债券市场如何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曾阳阳
82长债利率分析——理论框架与现实趋势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肖成哲、张鹏、邹坤
83美国公司债市场发展经验及启示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优秀奖陈静、卢晓宁、姚磊、吴婧怡、王宜轩、王启航
84俄乌冲突爆发后俄罗斯债券市场变化与启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李慧杰、李萱、高慧珂
85关于城投债风险防范的重难点及对策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奖李慧杰、袁荃荃、吴志武
助力经济实现“开门稳” 上交所进一步扩大降费范围
2022-12-23
今年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下属子公司持续挖掘降本让利空间,分类分层制定降费措施,暂免收费、下调标准、优化定价结构等多措并举,惠及市场主体广,降费力度为近年之最。为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市场主体成本,上交所拟于2023年进一步扩大受益主体范围。经初步测算,此次降费预计将向市场主体让利约5.01亿元。
此次减免收费项目涵盖企业上市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CA服务费、上证e服务收费;将CA使用费减免范围扩大至机构投资者等投资用户,并免收增量CA服务等相关费用。同时,免收债券持有人会议、基金持有人会议等网络投票服务费,免收融资融券投票和代征集服务费,维持2022年的交易单元使用费、债券交易经手费减免,维持数据中心机柜费用调降,继续免收上证链服务、上证云路演服务等费用。
为积极履行减收降费主体责任,2022年起,上交所已启动数项减费降负举措,包括免收2022年上市公司上市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CA服务费;下调会员等机构交易单元使用费;支持企业债券融资,免收除可转债以外的债券交易经手费3年。同时,上交所将“增效”与“降费”相结合,完成行业云服务整合升级,面向市场推出信创云资源、信创邮箱、信创行情等服务,免收2022年上证云路演服务和上证链服务费用;调降数据中心专线及机柜费用等。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重要一年。作为党兴办的交易所,上交所将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想市场之所想、急市场之所急,进一步多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及行业发展,助力经济实现“开门稳”。
深交所2023新年致辞
时间:2022-12-30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力完成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出坚实步伐。
胸怀大局,砥砺奋进。一年来,深交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市场改革,防范化解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以优质创新资本中心为特色的世界一流交易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这一年,我们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现代交易所发展之路。
这一年,我们牢记“国之大者”,积极服务国家战略。着力服务科技创新,全年新增上市申请企业中89%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累计支持超千家科技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成立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打造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大力支持绿色发展,发布国证ESG评价办法,引导上市公司践行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绿色债券发行同比增长61%。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新增11家乡村振兴、现代农业领域企业上市,向定点帮扶县继续加大直接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大力推进REITs市场扩规模、拓范围,积极探索基础设施建设新投资模式加速形成。
这一年,我们推进改革攻坚,努力塑造发展新优势。实施“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建设纲要和深交所“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八个塑造”战略举措。维护创业板注册制高质量运行,审核通过首发企业208家、再融资企业119家、并购重组企业8家,新增上市企业150家,板块上市公司突破1200家。凝心聚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抓存量、抓头部、抓源头,推动一批行业“标杆”“链主”上市公司快速成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推出高端装备、工业母机、绿色电力、政金债等ETF产品,发布ESG系列指数和新国货、帮扶100等特色指数,上市创业板ETF期权、中证500ETF期权、深证100ETF期权,深市单市场ETF期权实现零的突破。稳步扩大对外开放,顺利启动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6家深市上市公司通过“深瑞通”赴瑞士成功发行GDR融资,实施深港、深新ETF互通,启动大湾区债券平台试点,实现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这一年,我们发挥融资功能,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全年直接融资规模保持较好水平,服务对接企业超过2700家。出台16条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务实举措,免收上市公司、债券、基金相关费用,全年降费1.2亿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实施服务国企改革专项工作方案,支持国企发挥压舱石作用,促进民企聚焦主业、激发活力,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这一年,我们坚守主责主业,坚决筑牢安全防线。把风险防控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加强预防预警,及时化解处置,保障市场安全平稳运行。完善监管规则体系,着力提升监管审核质效,加强科技监管系统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压降上市公司风险,完善债券风险全链条防控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风险有效收敛。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场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们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深交所改革发展的市场参与者、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积厚成势,开拓进取。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深交所将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以汇聚创新资本、激发成长动力为使命,加快建设以优质创新资本中心为特色的世界一流交易所,以新气象新作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交易所事业发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将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做好交易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持续推动中央巡视整改走深走实,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努力使巡视整改成为交易所全面从严治党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
二是坚持以进的势头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建设纲要,落实“八个塑造”战略举措,按照“三步走”实施路径渐次推进。深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巩固深化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成果,持续优化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等制度机制,大力发展债券、基金、衍生品市场,聚焦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塑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板块和产品体系,持续提升交易所市场功能,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实施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方案,夯实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基石。立足湾区、面向世界,稳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探索跨境互联互通新模式。
三是坚持以实的举措服务实体支持创新。推动监管服务与稳增长、扩内需等政策取向相协同,股债并举提高直接融资水平,大力发挥基础设施REITs盘活存量扩大投资作用。聚焦先进制造、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围绕创新链产业链构建资金链服务链,用好科交中心、各服务平台、各在地化服务网络等,助力国有企业提高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四是坚持以稳的基调防风险保运行。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实施,积极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强化技术运维,不断提高系统运行安全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坚决维护市场安全平稳运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初心如炬,使命如磐。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工作大政方针,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决心,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勇毅前行,扎扎实实办好自己的事,不断开创交易所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积极贡献力量。
券商 | 申请事项 | 审批机关 | 进度 |
银河基金 | 变更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 | 证监会 | 材料接收 |
泰信基金 | 变更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 | 证监会 | 补正 |
九州证券 | 变更主要股东及实控人 | 证监会 | 批准 |
国金证券 | 变更主要股东及实控人 | 证监会 | 批准 |
方正证券 | 变更主要股东及实控人 | 证监会 | 批准 |
方正投行 | 变更实控人 | 证监会 | 批准 |
方正富邦基金 | 变更实控人 | 证监会 | 批准 |
摩根士丹利证券 | 设立另类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 | 证监会 | 批准 |
北京高华 | 变更业务范围 | 证监会 | 材料接收 |
东方财富证券 | 变更业务范围 | 证监会 | 材料接收 |
成都农商行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 证监会 | 补正 |
华兴证券 | 变更业务范围 | 证监会 | 补正 |
蜂巢基金 | 设立境内子公司 | 证监会 | 受理 |
财信基金 | 设立基金公司 | 证监会 | 补正 |
招商资管 | 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 证监会 | 材料接收 |
中航基金 | 设立境内子公司 | 证监会 | 补正 |
行家点评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业务范围。
财信证券申请新设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入补正阶段。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资管)申请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主要股东及实控人。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获证监会受理。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航基金)申请设立境内子公司。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农商行)补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申请。
证监会核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
证监会核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夏基金)股东变更,迈凯希金融公司(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成为华夏基金主要股东;对迈凯希金融公司依法受让3,308.2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13.90%)无异议。
证监会对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方正控股)依法受让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63,237,014股股份(占股份总数28.71%)无异议,核准新方正控股成为方正证券主要股东;在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方正)依法成为新方正控股的控股股东后,核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平安)成为方正证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投行)、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方正富邦基金)的实际控制人。
证监会核准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开投)、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光谷金控)、武汉三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恒集团)、武汉中天昱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天昱诚)成为九州证券主要股东,核准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武汉金控)成为九州证券实际控制人。对武汉开投依法受让九州证券168,5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50%)、光谷金控依法受让九州证券42,12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2.5%)、三恒集团和中天昱诚依法分别受让九州证券16,850万股股份(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5%)无异议。
证监会核准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成都产控集团)、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子金控集团)成为国金证券主要股东;对成都产控集团、成都交子金控集团分别依法认购国金证券364,619,97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9.79%)、148,382,56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3.98%)无异议。
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2022年第11期,总第110期)
违规信息表现形式
类别1非法投资咨询
类别1-1以招揽会员或客户为名,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的方式,非法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活动。
类别1-2以保证收益、高额回报为诱饵,代客操盘,公开招揽客户,与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类别1-3假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网站或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
类别1-4使用虚构的证券公司名称,利用门户网站的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变相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类别1-5以门户网站、网站博客、QQ等为平台,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
类别2非法发行证券
类别3非法证券交易
类别4未取得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机构发布证券期货产品广告,这些广告本质上是实施非法荐股、虚假发行“原始股”、非法配资等非法证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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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仿冒证券机构网站、含有非法内容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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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股市-攻守道https://weibo.com/2965896270/MaLG97ptg?pagetype=viewer类型1-52022年10月
30短线牛股巅峰-彪哥https://weibo.com/6854551510/M9FeaEVkX?pagetype=viewer类型1-52022年10月
注:考虑非法证券活动时效性,含有非法证券内容的移动端网页和博客每期仅发布上月信息。
证券经营合法机构查询网址如下:
证券公司信息公示:http://jg.sac.net.cn/pages/publicity/securities-list.html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信息公示:http://jg.sac.net.cn/pages/publicity/investment-list.html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查询:http://jg.sac.net.cn/pages/publicity/mi-sales-branch-publicity-list.html
声明:本次公布的“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为截至2022年10月新发现的及尚未关闭或整改的非法网站、含有非法内容的网页、博客和仿冒合法机构的网站链接,现进行公开曝光。《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不定期发布,并持续更新。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识别,提高警惕,防范风险。
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假冒国元证券名义开展客户服务活动的重要声明
摘自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2022年11月30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接到客户举报,称其在“百度”搜索“国元领航下载”关键字,点击搜索链接,下载软件会弹窗填写姓名和手机号,一旦填写个人信息后,随即会有不法分子冒充国元证券软件维护人员或者以线上客服部身份声称会辅助软件安装及维护,以此为由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该用户。
非法网页界面截图如下: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国元证券特别提醒投资者需注意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辨识能力,保护自身财产安全。针对以上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公司官方网址:www.gyzq.com.cn;官方APP唯一下载网址
http://www.gyzq.com.cn/main/wangting/software_download/index.html;全国官方客服热线为95578;微信公众号有:国元证券、国元证券投教基地订阅号。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非法网站及不法分子的恶意欺骗。
二、对于冒用或仿冒我公司名义开展客户服务活动、破坏我公司名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我公司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资者如发现或收悉相关情况的,请直接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核实、举报。如不慎遭遇诈骗遭受损失,请您及时报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明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关于警惕假冒兴业证券APP及工作人员从事非法证券活动或诈骗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摘自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2022年11月28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日,我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我司APP及我司工作人员,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活动或诈骗活动,具体情况为:一是在手机应用商店上架名为“兴业极速版”的假冒APP,并诱导投资者下载使用;二是向投资者提供名为“INDUSTRIAL SECURITIES”的假冒APP,诱导投资者安装使用;三是假冒我司工作人员组建“兴业证券干货分享”QQ群、微信群等,诱骗投资者入金等。此类行为不仅侵害了我司的合法权利,也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此,我司郑重提示如下:
一、兴业证券唯一的官方网址是http://www.xyzq.com.cn;兴业证券的手机端交易软件名称为:兴业证券优理宝。
二、我司依法合规开展证券业务,任何要求投资者入金、充值,为其操作证券账户,或者声称掌握内部信息,可进行短线无亏损交易等行为,均涉嫌开展非法证券活动或诈骗活动,请广大投资者明辨真伪,以防上当。如投资者已遭遇财产损失,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三、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通过官方途径访问我司网站以及下载交易软件。对于有关信息,要仔细辨别信息来源,不轻易进行转账及交易,防范不法分子开展的非法证券活动及诈骗活动。若无法判断涉及我司工作人员、网站、信息、软件或材料的真伪时,请及时通过我司客户服务热线95562和我司官网等官方途径进行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对于假冒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员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或者诈骗活动的行为,我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非法假冒相关内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假冒德邦证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重要声明
摘自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2022年11月24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我司发现不法分子以假冒德邦证券及德邦证券工作人员名义,通过假冒APP、假冒网站、假冒客服人员、假冒社交媒体账号等形式从事非法证券活动,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我司声誉。其中假冒我司交易网站为:(请勿点击链接!)
【https://rdewlngjwnk06p87xjk5.hnhbh.com/index.php?s=131552】
【https://a.f14554809.xyz/GLCTOH39】
【https://dnkycgzu0wti7scxrt19.hnhbh.com/trade/trade.php?client=faise】
【https://j1m76.xhqey.com/8nkg8】
【https://jiu.qzpizza.com/rsskx】
【https://qi.zmdjkzx.com/8nkg8】
假冒我司工作人员为:【https://weibo.com/u/5977409272】
假冒我司交易APP具体详见附件。
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德邦证券提醒广大投资者: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或个人擅自从事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建议等有偿咨询服务或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经营活动的,均为非法证券活动。【重要提示】不要轻易点击任何人提供的来源不明下载链接,不要随意扫码下载APP,不要随意转账和入金,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司在此特别郑重声明:
我司法定名称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址为:www.tebon.com.cn;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128;官方投教基地网址为:http://education.tebon.com.cn;任何假冒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员名义设立网站、客服电话、微信号、社交媒体账号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如有疑问,敬请致电垂询或亲临我司各分支机构网点进行核实。
我司从未将客户资料泄露给任何机构或者个人用于从事推广营销活动,任何借此名目的行为均属于违法。
我司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途径向您索要账户密码,不会通过非我司工作人员向您推介或为您办理证券业务。
我司客服人员在开展客户服务时,不会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或者邀请客户参加荐股群等;也不会提供代客操作、介绍配资、内幕交易等非法证券服务。
我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利用个人账户收取服务费用。任何以我司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要求客户支付服务费到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属于违法。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谨慎甄别非法证券活动,远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及相关“黑群”“黑APP”等非法证券活动,谨防上当受骗,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我司严正要求有关企业或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对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我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究的权利。
特此声明。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关于警惕假冒华鑫证券及华鑫证券工作人员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提示公告
摘自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2022年11月23日
尊敬的投资者: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现有假冒华鑫证券和华鑫证券工作人员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情况。
近期我公司关注到以下非法证券活动:
有冒充华鑫证券工作人员欺骗投资者,让投资者微信添加假冒华鑫证券工作人员(“纪邵萍”)的微信,冒充我司的工作人员给投资者发送链接下载“泓时”的交易软件,申请一级市场投资账户,欺骗投资者转账到指定账户中,称交易速度很快。
以上行为不仅侵害了我司的合法权利,同时也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华鑫证券郑重提示如下:
华鑫证券唯一官方网址: www.cfsc.com.cn。
华鑫证券微信公众号:华鑫证券(微信号:huaxinzq)
华鑫证券客服热线:95323、4001099918
华鑫证券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客户服务相关活动,任何假冒华鑫证券名义设立网站、微信、微博、客服热线、举办直播等行为,均属非法证券活动。
二、任何以华鑫证券名义荐股、提供内幕消息、配资等为由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收取会员费、承诺收益、盈利分成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三、投资者发现仿冒华鑫证券网站、微信、客服热线的,请第一时间向当地证券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四、对任何冒充华鑫证券或华鑫证券工作人员的非法行为,华鑫证券都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华鑫证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选择合法机构,远离非法主体,坚持理性投资,警惕非法证券活动,提高鉴别能力及保护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以下是近期发现的假冒华鑫证券交易软件和非法证券活动截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片,如有投资者持有更多的证据或线索,请及时致电华鑫证券客服热线反馈,感谢大家配合!)
假冒华鑫证券交易软件下载链接:https://hai.natapp4.cc/402
假冒华鑫证券一级市场投资账户申请表
假冒我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牌和微信的截屏
特此公告!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关于警惕假冒金圆统一证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重要公告
摘自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网站 2022年11月22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我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金圆统一证券名义从事非法诈骗活动,通过抖音直播等渠道讲解“投资策略”,诱导投资者加群,骗取投资者钱财造成经济损失。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金圆统一证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非法证券活动,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辨别能力,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现就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官方网址为:www.jypscnet.com,我司客服热线为:4006317999,我司微信公众号为:金圆统一证券(微信号:gh_bfb720023eab)。
二、我司不会以个人名义开展证券业务。请投资者认准经我司实名认证的工作人员,可通过我司营业场所、我司官网(公司介绍-人员公示)、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https://www.sac.net.cn,信息公示-从业人员信息公示)核实工作人员信息。
三、我司提供的开户、交易等服务软件均可在公司官网下载,请警惕扫描各种来路不明的二维码。
四、对于冒用或仿冒我司名义开展非法证券活动、破坏我司名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我司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资者如发现或收悉相关情况的,请直接与开户营业部联系,或拨打我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317999进行核实、举报。如不慎遭遇诈骗遭受损失,请您及时报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五、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明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利用假冒“华龙点金”APP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声明
摘自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2022年11月16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华龙证券”)发现有不法分子诱导投资者使用带有我司logo的假冒“华龙点金”APP或非法链接进行充值交易,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此举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我司品牌声誉。
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谨防投资者上当受骗,防范各类假冒欺诈行为,现华龙证券就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司唯一官方网址为:www.hlzq.com
二、我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华龙证券(hlzqgs)、华龙点金(hldj95368)、华龙掘金(HLZQYJB)。
三、我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368(交易日:09:00--17:00)。
四、我司官方手机APP:“华龙点金财富版”APP、“华龙点金智慧版”APP。
五、我司官方电脑软件:华龙证券合一版行情交易系统、华龙证券通达信MAC版、华龙证券通达信独立委托、华龙证券大智慧新一代、华龙证券大智慧经典版、华龙证券汇点个股期权行情委托系统、华龙证券全真模拟客户端、华龙点金PC版。
如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以上正规渠道或亲临华龙证券当地营业部进行身份核实和业务咨询,也可与您开户营业部的工作人员或华龙证券统一客服电话95368进行联系。
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自身账户密码管理,定期更新。不要轻信陌生荐股电话,不盲目加荐股群,防止您的财产权益或个人信息受到不法侵害,如已遭受非法证券活动侵害、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保存相关证据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关于警惕假冒上海证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重要公告
摘自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2022年11月16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我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海证期货有限公司的名义及LOGO标识,从事非法诈骗活动,骗取投资者充值造成经济损失。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非法证券活动,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辨别能力,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现就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司官方网址:www.shzq.com
我司微信公众号:上海证券微服务(微信号:shzq4008918918)
我司手机交易软件:上海证券指e通
我司员工企业微信名均已实名认证
我司客服热线:4008918918
二、我司不会以个人名义开展证券业务。请投资者认准经我司实名认证的工作人员。
三、我司提供的开户、交易等服务软件均可在公司官网下载,请警惕扫描各种来路不明的二维码。
四、对于冒用或仿冒我司名义开展非法证券活动、破坏我司名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我司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资者如发现或收悉相关情况的,请直接与开户营业部联系,或拨打我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918918进行核实(不要回拨来电)、举报。如不慎遭遇诈骗遭受损失,请您及时报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五、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明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6日
关于警惕假冒中山证券及中山证券工作人员名义开展非法证券活动的重要公告(四)
摘自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2022年11月15日
尊敬的投资者:
一、近期发现有假冒中山证券及中山证券工作人员名义发布信息:
二、中山证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非法证券活动,保护自身财产安全。非法证券活动表现形式如下:
三、为维护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郑重声明:
(一)公司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82072386J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注册资本:17.8亿元
官方网站地址:www.zszq.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山证券订阅号(zszqhlt)、中山证券(zszqwx)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329
(二)我公司目前提供“中山证券”“中山赢者”“汇点期权通”三款手机证券App交易软件,供广大投资者使用,可至我公司官方网站www.zszq.com下载交易软件。
(三)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投资者教育与服务活动。任何假冒我公司名义设立网站、客服电话、微信、QQ等行为,均属非法证券活动。
任何以我公司名义推荐股票、提供内幕消息、配资担保等为由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收取会员费、承诺收益、盈利分成、将资金转账至非我公司账户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四)对任何冒充我公司或我公司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究的权利。投资者若发现有假冒本公司及员工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请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
(五)敬请投资者明辨真伪,警惕此类违法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以防上当受骗,同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举报有关违法侵权行为。广大投资者如发现涉嫌假冒本公司的相关信息、产品或者需要咨询、查询相关事宜,请通过本公司官方网址www.zszq.com、拨打统一客服电话95329或亲临各营业网点进行查询与核实。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关于警惕假冒财信证券员工名义开展非法运营虚假APP进行诈骗的严正声明
摘自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2022年11月10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收到投资者反馈,有不法分子通过抖音直播等渠道冒充我司员工诱导投资者加入股票交流群、下载CHASING-PB等非法软件,诱导投资者进行转账等行为。
为谨防投资者上当受骗,防范各类假冒欺诈行为,我司对此郑重声明:
一、我司官方网站为:https://stock.hnchasing.com,其他任何以“财信证券”字样发布的网站均属非法、假冒,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以防被骗。
二、我司手机版官方交易软件为:财富乐赚、财富聚财、财富慧财,电脑版官方交易软件为:财富聚财PC版、财富快车PC版。详见我司官方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三、我司官方客服热线为:95317,微信官方服务号:cxzq95317
四、我司是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自成立以来,本公司始终依法合规经营,规范运作,努力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除依法设立的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外,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证券信息或进行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任何冒用本公司名称、标识、证书或公司历史沿革介绍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机构或个人均系仿冒,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我司正式从业人员。
我司强烈谴责假冒“财信证券”名义、欺骗投资者、损害我司声誉的行为,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投资者明辨真伪,警惕此类非法证券活动,不轻信加入股票交流群、谨防受骗,如遇财产损失,请及时与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报案。
特此声明。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关于警惕假冒国信证券泰然九路营业部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重要公告
摘自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2022年11月9日
尊敬的广大投资者:
我司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国信证券泰然九路营业部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主要方式有:引导投资者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中联一户通”软件进行股票交易;通过抖音、微信、QQ群等渠道冒充国信证券泰然九路营业部工作人员进行直播荐股;诱导投资者签订所谓的“利润分成协议书”等。不法分子可能会不断变换名义和网址进行非法证券活动,请广大投资者谨防诈骗,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资理财,避免高收益诱惑而造成资金损失。
我司对此郑重声明:
(一)我司和我司员工未参与上述非法证券活动,上述活动系不法分子冒充我司和我司员工名义进行,与我司及我司员工无关。
(二)我司炒股软件为手机金太阳APP、金太阳网上交易软件,请广大投资者通过我司官网等正规渠道下载,切勿通过不明网址、二维码进行交易或者下载软件。
(三)我司从未以个人名义开展投资咨询业务或服务。任何以个人名义开展投资咨询、收取会员费、承诺收益、盈利分成等,均属非法投资咨询活动。
(四)我司开展相关业务从未要求投资者将有关款项支付到任何个人或者对公账户。任何以我司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开展业务并要求投资者支付到个人或者对公账户的行为,均属违法。
(五)我司全国统一服务电话为95536,公司网站为www.guosen.com.cn,微信号为gx002736,官方微博为https://weibo.com/u/5053736747,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渠道或者亲临我司当地营业部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和提出业务咨询。
(六)对任何冒充我司或我司工作人员的非法行为,我司将采取一切必要之法律手段以追究其责任。
敬请投资者明辨真伪,警惕此类非法证券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谨防受骗,同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向我司举报有关非法活动线索。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
关于警惕假冒第一创业证券工作人员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声明
摘自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2022年11月7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我司接到投资者举报,有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电话、QQ等方式联系投资者,以“第一创业证券”员工名义添加投资者QQ并邀请投资者加入QQ群、添加投资者微信,向投资者非法荐股、推荐高收益理财等,让投资者直接转账到私人银行卡等方式实施诈骗。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我司权益,现郑重提示如下:
一、以下为我司官方信息,如遇到疑似非法证券活动,投资者应注意甄别。
我司官网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358
微信公众号“一创智富通”(微信号:i95358)
我司总部客服人员不会使用非95358号码、个人手机号码、个人微信等方式主动联系我司客户,请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二、以下列举非法证券活动的普遍欺骗手段,如遇到疑似非法证券活动,请投资者注意比照。
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急于盈利、寻找牛股、打听内幕消息的心理特征,时常假冒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或使用微信加投资者为好友,进一步将投资者拉至早已设局好的股票交流群,接着将出现多位“群友”或暗或明地描述和证明群中的某位“老师”的投资能力如何高超,如何找到“牛股”等虚构的情节,如投资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们将进一步让投资者“缴纳会员费或咨询费”、“购买某某软件”、“委托他们代理操作账户并分成”的骗局中,一旦投资者交完会员费或造成资金亏损时,骗子们就会“人间消失”。
三、认准官方手机软件,如遇到疑似非法证券活动,投资者应注意防范。
我司手机软件为“一创智富通”APP,请广大投资者通过我司官网等正规渠道下载,切勿通过不明网址、二维码进行交易或者下载软件。
客户信息事关个人隐私权问题,第一创业证券注重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充分保护投资者的个人信息,请广大投资者对各类非法证券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谨慎转账汇款,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如果投资者已被诈骗钱财,请保留证据立即报警!
我公司就近期发现假冒第一创业证券的非法证券活动线索公示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
1、微博假冒第一创业证券工作人员:
2、假冒第一创业证券APP:
关于警惕假冒甬兴证券及员工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公告
摘自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官网 2022年11月2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我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及员工名义开展非法证券活动的情况,具体包括:冒充我司工作人员,在快手APP直播间推荐投资者添加QQ群及引导投资者开户、下载假冒我司APP、买软件、买技术指标源代码;盗用我司员工沈雨婷个人信息注册QQ,冒用其身份通过QQ群向投资者分析市场并给出引导建议。
现经核实,我司相关业务人员未在快手APP上注册账户用于业务推广;我司员工沈雨婷系中后台管理岗,并未注册相关QQ,也未在QQ群发布相关信息。
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权益,侵害了我司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良好秩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辨别能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
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提示如下:
一、我司官方网址为www.yongxingsec.com,官方APP为“甬兴涨停宝”,全国官方客服热线为400-916-0666。截至目前,我司业务人员从未在第三方社交平台开展业务相关活动,任何假冒甬兴证券名义或假冒甬兴证券在职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的行为,均属非法证券活动。
二、我司从未将投资者信息泄露给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推广营销活动。任何以荐股、提供内幕消息、推荐软件等为由向投资者收取咨询费、会员费、承诺收益、盈利分成等行为均属违法。
三、我司从未委托任何个人账户或非我司全称的机构账户收取服务费用。任何以我司工作人员身份开展业务并要求投资者支付到个人账户或非我司全称的机构账户的行为均属违法。
四、我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本公司及员工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欢迎广大投资者举报。
五、投资者对声称属于我司的平台或工作人员有疑问时,请及时致电400-916-0666或联系我司工作人员核实确认。
六、投资者认为存在被欺诈或财产损失可能时,建议留存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公告。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关于警惕假冒“山西证券工作人员”从事非法证券活动或诈骗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摘自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2022年11月2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日,我司发现有不法分子频繁假冒“山西证券工作人员”,通过添加微信方式联系投资者,邀请投资者加入其组建的微信群,并以提供席位账户、推荐股票、投资者需开立其他“一级账户”等名义骗取信任,诱导客户下载假冒交易软件,开展非法荐股和诈骗活动。此类行为不仅侵害了我司的合法权利,也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此,我司郑重提示如下:
一、山西证券唯一的官方网址是http://www.i618.com.cn;山西证券的手机端交易软件名称为:汇通启富。
二、我司依法合规开展证券业务,任何以提供席位账户、推荐股票等名义收取投资者财物的行为,均涉嫌开展非法证券活动和诈骗活动,请广大投资者明辨真伪,以防上当。如投资者已遭遇财产损失,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三、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通过官方途径访问我司网站以及下载交易软件。对于有关信息,要仔细辨别信息来源,不轻易进行转账及交易,防范不法分子开展的非法证券活动及诈骗活动。若无法判断涉及我司工作人员、网站、信息、软件或材料的真伪时,请及时通过我司客户服务热线95573和我司官网等官方途径进行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对于假冒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员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行为,我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防非信息可关注:
中国证监会网站非法证券期货风险警示专栏网址:http://www.csrc.gov.cn/csrc/c106299/common_list.shtml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防非专栏(包括投资者风险提示、非法仿冒机构信息公示、合法证券机构名录、防非动态与案例)
网址:http://www.sac.net.cn/wlzf/tzzfxts/
同时我公司现就近期发现的假冒山西证券的非法证券活动线索公示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
非法分子相关信息
非法分子收款账号名称:天津卓信劳务有限公司
非法分子账户开户行:渤海银行
其他假冒材料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关于警惕假冒“兴业证券工作人员”从事非法证券活动或诈骗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摘自兴业证券网站 2022年10月31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日,我司发现有不法分子频繁假冒“兴业证券工作人员”,通过添加QQ、微信等方式联系投资者,邀请投资者加入其组建的QQ群、微信群以及自媒体平台,并以提供席位账户、推荐股票、投资者需开立其他“一级账户”等名义骗取信任,诱导客户下载假冒交易软件,开展非法荐股和诈骗活动。此类行为不仅侵害了我司的合法权利,也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此,我司郑重提示如下:
一、兴业证券唯一的官方网址是http://www.xyzq.com.cn;兴业证券的手机端交易软件名称为:兴业证券优理宝。
二、我司依法合规开展证券业务,任何以提供席位账户、推荐股票等名义收取投资者财物的行为,均涉嫌开展非法证券活动和诈骗活动,请广大投资者明辨真伪,以防上当。如投资者已遭遇财产损失,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三、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通过官方途径访问我司网站以及下载交易软件。对于有关信息,要仔细辨别信息来源,不轻易进行转账及交易,防范不法分子开展的非法证券活动及诈骗活动。若无法判断涉及我司工作人员、网站、信息、软件或材料的真伪时,请及时通过我司客户服务热线95562和我司官网等官方途径进行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对于假冒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员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行为,我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非法假冒相关内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
摘自国盛证券官网 2022年10月28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我公司关注到有不法分子假冒“国盛证券”名义,通过微信、QQ、快手、抖音、微博、钉钉群等渠道向投资者发送链接,并诱导投资者通过该链接下载假冒国盛证券的手机炒股APP进行转账或交易,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有不法分子假冒国盛证券工作人员或合作伙伴,通过微信、QQ、快手、抖音、微博、钉钉、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劝说投资者加入荐股微信群,向投资者非法推荐股票,从事非法证券活动;还有不法分子假冒国盛证券客服电话、网站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选择合法机构,远离非法主体,坚持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辨别能力,保护个人信息及自身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官方网站地址为www.gszq.com,手机炒股软件为国盛通APP,全国统一客服电话为956080,官方微信号为gszqdyh及gszqfwh,请投资者通过国盛证券官方途径及各正规应用商城下载我公司交易软件。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客户服务活动,任何假冒我公司名义设立网址、APP、客服电话等行为均属违法。
二、我公司从未将投资者信息提供给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推广营销活动。任何以荐股、提供内幕消息等为由向投资者收取咨询费、会员费、承诺收益、盈利分成等行为,均属违法。
三、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个人账户或非我公司全称的机构账户收取服务费用。任何以我公司工作人员身份开展业务并要求投资者支付到个人账户或非我公司全称的机构账户的行为,均属违法。
四、对任何假冒我公司或我公司工作人员的非法行为,我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敬请投资者明辨真伪,警惕此类非法证券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谨防受骗。如您收到自称来自国盛证券的陌生电话、短信、微信或者在抖音、快手等平台遇到自称为国盛证券工作人员而不能确定其真实性时,请致电我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6080予以核实;同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向我公司举报有关非法证券活动线索。
防非信息可关注:
中国证监会网站非法证券期货风险警示专栏网址:http://www.csrc.gov.cn/csrc/c106299/common_list.shtml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防非专栏(包括投资者风险提示、非法仿冒机构信息公示、合法证券机构名录、防非动态与案例)
网址:http://www.sac.net.cn/wlzf/tzzfxts/
同时我公司现就近期发现的假冒国盛证券的非法证券活动线索公示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
1.假冒国盛证券APP
不法分子给投资者发送链接,让投资者下载假冒交易软件,如:“GSS-IE”“GSS”“千禾(QH)”“国盛机构版”等,谎称可以买到一字板涨停的股票,诱导投资者转入资金。
2.假冒国盛证券或国盛证券工作人员名义
不法分子通过抖音、微信、QQ、快手等渠道,让投资者加入QQ群或微信群,以“提供内幕消息”“稳赚不赔”等手段在群中非法荐股,或谎称可以开通内部股权账户或期权账户等,发送链接让投资者下载假冒交易软件进行交易或转账。
3.假冒国盛证券合作伙伴
不法分子谎称是国盛证券合作伙伴,非法荐股或是诱导投资者下载假冒APP,以线上开通大宗交易账户、“提供内幕消息”等,诱导投资者进行转账或交易。
4.假冒国盛证券微信公众号或客服电话
不法分子假冒国盛证券微信公众号(如:笛律科技、桐律科技威扎文化、汇特诺投资咨询等),以股票拉升等为由拉投资者入群,让投资者添加假冒国盛工作人员(如“嘉怡”等)的微信,给投资者发送链接下载“GSS”的交易软件;通过百度或微博等渠道,发布虚假国盛证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特此公告。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关于警惕假冒金元证券及工作人员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公告
摘自金元证券官网 2022年10月26日
尊敬的投资者: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金元证券”)接到投资者反馈,有不法分子假冒金元证券及工作人员名义,以“配合主力倒酬拉升”等名义引诱投资者开户及转账,向投资者推荐股票,从事违反《证券法》规定的经营行为。
近期发现的疑似冒充“金元证券及工作人员名义”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途径如:
1、非法网页(网址:http://jyzqv3.meihua.info)。
2、通过抖音引流投资者添加QQ群(例:QQ群号:1997330(该群目前已解散),群名:猎鹰计划M28)。
3、下载聊天/交易APP:“JY”、“金元”、“金元拉升部”、“INTERNAL”等。
为谨防投资者上当受骗,防范各类假冒欺诈行为,金元证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司官方网址为:www.jyzq.cn。
2、我司官方抖音号:金元证券投教基地(jinyuanzheng95)
3、我司官方微信公众号:金元证券(jyzq)、金元证券指定乾坤(jyzqzdqk)、金元证券投教基地(jyzqtjjd)。
4、我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372(交易日:09:00--17:00)。
5、我司官方手机APP:“金元证券”APP、“金元证券手机开户”APP。
6、我司官方电脑软件:金元证券通达信合一版、金元证券同花顺网上交易新一代、金元证券期权宝。我司不提供网页交易渠道。
7、我司目前无官方新浪微博账号,也无以职务身份运营的工作人员个人新浪微博账号。
如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以上正规渠道或亲临金元证券当地营业部进行身份核实和业务咨询,也可与您开户营业部的工作人员或金元证券统一客服电话95372进行联系。
三、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自身账户密码管理,定期更新。不要轻信陌生荐股电话,不盲目加荐股群,防止您的财产权益或个人信息受到不法侵害,如您因非法行为遭受损失,请立即致电您当地的反诈骗热线进行举报或及时与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联系。
四、对于任何冒用“金元证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金元工作人员名义误导投资者的机构或个人,金元证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的全部权利。
特此公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假冒方正证券APP进行欺诈的声明
摘自方正证券官网 2022年10月26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使用带有我公司logo的二维码,诱骗投资者下载“FOUNDER”方正证券机构终端APP,并仿冒我司工作人员建立微信群推荐涨停板股票,以我公司的名义实施诈骗。
为提醒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防范该类假冒欺诈行为,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官方APP为“小方”,官方网站为www.foundersc.com及www.95571.cn,全国客户服务电话为95571。除前述官方平台、渠道外, 其它以“方正证券”字样设立的APP、网址、客服电话等均为非法、假冒。
二、“FOUNDER”方正证券机构终端APP是假冒方正证券的APP,我公司已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投资者已在上述APP开展交易,建议报警。
三、任何假冒我公司或我公司工作人员名义欺诈投资者的非法证券活动,已构成对我公司名誉的损害,我公司将及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查处,同时,我公司保留对欺诈投资者、损害我公司名誉的机构或个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防非信息可关注:
中国证监会网站非法证券期货风险警示专栏网址:http://www.csrc.gov.cn/csrc/c106299/common_list.shtml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防非专栏(包括投资者风险提示、非法仿冒机构信息公示、合法证券机构名录、防非动态与案例)
网址:http://www.sac.net.cn/wlzf/tzzfxts/
特此声明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
关于近期有假冒华西证券开展非法证券活动的重要声明
摘自华西证券官方网站 2022年10月26日
尊敬的投资者:
近期,我司接到投资者反应,有不法人员冒充华西证券向投资者提供“一级账户开户”、“专家涨停群”、利用公开信息使用我司员工证件照片及执业资格号码向投资者提供虚假软件下载渠道等非法证券活动的情况发生。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华西证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非法证券活动,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辨别能力,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现就有关事项再次郑重声明:
一、我司官方软件唯一下载网站地址为:www.hx168.com.cn,全国官方唯一客服热线为:95584。我司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客户服务活动。任何假冒我司名义设立网站、客服电话等行为,均属违法。
二、我司从未通过其他三方机构进行交易软件的下载及服务。任何以第三方软件合作、客服加群荐股、提供内幕消息等为由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收取会员费、承诺收益、盈利分成等行为,均属违法。
三、我司开展相关业务从未要求投资者将有关款项支付到个人账户(银行、微信、支付宝等)。任何以我司工作人员身份开展业务并要求投资者支付到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属违法。
四、对任何冒充我司或我司工作人员的非法行为,我司都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严肃追究。
敬请投资者明辨真伪,警惕此类非法证券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以防上当受骗。若遇到该类情况,请及时向警方进行报案。
特此声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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