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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200万!万科佛山违规事件处罚下达!业主表示不满意

房导君 房地产导刊 2021-02-21

房导君说:非专业媒体看这件事情,是“店大欺客”。但业内的人都知道,佛山市场上,那个时间段,商业、办公用房的销售几乎都是这样操作,这不仅是个别企业的问题,而是行业乱象和监管不严。如果万科这个事情不爆出来,可能这种销售方式还会继续下去。


所以,这件事情,企业有责任,政府也有责任。企业需要反省并给出方案,彻底为业主解决眼下的问题;政府需要优化政策,同时加强市场管理,更科学地供应商办用地。对于购房者,就一定要记住,购房时要保持清醒,莫贪小便宜,是住宅的肯定不会有“公寓”的价格!



佛山严打“假公寓”,怎么打?商业、办公物业还能做什么?


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加强服务型公寓建设管理规范商业、办公类项目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知指出,除服务型公寓外的商业、办公类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不得在商业、办公用房销售过程中以“公寓”“公馆”“×房×厅”等用语或设置具有居住功能的样板房误导消费者。


此通知一出,不免让人想到了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佛山万科违规事件”。


其实就在通知发布前几天,“佛山万科违规事件”行政处罚书已经下达,并罚款200万元。不过,有业主表示并不满意。 


01

处罚书下达  重罚200万元


11月1日,万科佛山违规事件行政处罚书下达。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书》)显示:


佛山市南海区万瑞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万瑞投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扰乱了商品房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引发了群众集体信访事件,情节严重,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从重作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书》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万瑞投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扰乱了商品房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引发了群众集体信访事件,情节严重,符合《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五)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五)违法经营引起群体性上访的”规定从重处罚的情形,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从重作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02

子公司受罚 万科绿地“甩锅”?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处罚的对象是:万瑞投资。


什么来头?


据天眼查显示,佛山市南海区万瑞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分别为万科集团旗下的佛山万科和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方持股比例各为50%。



根据《处罚书》,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不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和宣传工作。

理由是: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以出具《委托书》的方式,将其开发建设的“金域城东花园”商品房交由当事人万瑞投资进行营销宣传等工作。


那么万瑞投资为什么可以打着“万科”的名义做虚假宣传?万科对这种宣传方式是否知情?


《商学院》就上述问题联系上万科公关部,对方称:公司一直以负责任的态度来促成问题的解决,对于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坚决落实有关部门要求。


不过对《商学院》提问的万瑞投资借着“万科”的名义来做误导宣传的相关问题,万科公关并不回复。


而在“佛山万科违规事件”被央视曝光后,《投资时报》研究员发送沟通提纲给到绿地集团董秘办,对方给予的回复是,“该项目由万科负责操盘,具体事宜请咨询万科。


那么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和万瑞投资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可以打着“万科”的名义做虚假宣传?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法律服务委员会主任陈亮律师对《商学院》记者表示,根据《处罚书》可以判断,佛山万科不是当事人,所以对其不进行处罚,或者说这个行为与佛山万科没有关系。


《处罚书》显示,2014年10月,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以出具《委托书》的方式,将其开发建设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融C区B21街区,宝石东路以南,佛山一环以东地段”的“金域城东花园”商品房交由当事人万瑞投资进行营销推广,包括创意策划、广告宣传等工作,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不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和宣传工作。


当事人获得上述三个区域的营销推广权之后,统一以“万科金域中央”的推广名进行营销推广,并开展项目的创意策划、广告宣传等活动。


陈亮律师告诉《商学院》记者,佛山万科给万瑞投资一个委托书,那既然是委托就可以万科的名义做这个委托权限范围内的事情。


陈亮律师认为,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受委托人的行为后果,是要归结于这个委托人的。尽管佛山万科没有参与销售及推广。但是地块和楼盘是属于佛山万科的,仅仅只是将其中的一部分宣传工作委托给万瑞投资去做,那么受委托人的行为因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造成别人的损失,侵权,委托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个《处罚书》,严格意义上讲,陈亮律师是不认同的。



03

处罚结果业主不满意


“不满意,这份《处罚书》万科撇的干干净净,把责任都推卸给万瑞投资。我会把所有诉求都交给律师处理。”业主朱小姐告诉《商学院》记者,目前还是走法律途径为主。


时针拨回到今年七月份。


佛山金域中央部分业主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居住证时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办公用房”,而非佛山万科在销售过程中宣传的“公寓楼盘”。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在央视报道中表示,“登记是办公用途的房屋,禁止有居住用途,若已把办公用途改为居住用途,未经规划的,属于违建。”


从2016年至今,上述事件共涉及金域中央项目业主5800多名。这涉及5800套办公室改公寓出售,诸多业主走上了维权之路。


针对上述事件,佛山市政府也曾约谈万科集团,要求其必须尽快制订系统的解决方案、必须积极配合监管职能部门的调查、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整改等4点要求。


万科集团高级副总裁、南方区域事业集团首席执行官孙嘉亦表示,坚决落实佛山市政府提出的4点要求,制订并落实整改方案的同时加强企业内部整顿,给业主及社会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苦等了4个月之久,终于有了结果,但这份《处罚书》令业主们并不满意。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在央视报道中认为,如果涉事方以虚假广告令消费者受到损失,消费者可以通过申请退房的方式获得补偿;如果存在欺诈行为,涉事方将承担一倍或三倍的赔偿;若涉事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暂行规定,应该受到行政处罚。


而今,《处罚书》上的结果是:鉴于当事人万瑞投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扰乱了商品房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引发了群众集体信访事件,情节严重,符合《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五)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


在业主朱小姐看来,这份《处罚书》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业主的问题。“工商判决出来后,5800户都有哪几种处理方案?”这是业主朱小姐最想得到的答案。


至于,本事件还会不会有新的进展?房导君将持续关注。


04

商办不能做公寓,还能做什么?


著名房地产市场研究专家赵卓文认为,由于规划和政策的驱动,佛山近年商业、办公物业库存量达到惊人的数量。


2015年,佛山都非住宅的库存量高达1024万平方米,2016年为978万平方米,2017年提出"去库存",目标是消化198万平方米。在这样的背景下,2018~2019年佛山出现大量商业、办公用地发展出来的"公寓",一点也不奇怪。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佛山积分入户新政就规定,公寓、商铺、写字楼等物业,可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积1分计分。新政客观上推动了公寓的销售。倘没有7月的"佛山万科违规"事件,"擦边球"还会继续打。

 

撇开这个事件以外,管理部门是否还要思考:佛山的商业、办公物业的出路在哪里?除了做"公寓",商业、办公物业还能做什么?

 

赵卓文分析称,至少需要做三件事:

 

(1)减少未来几年佛山商业、办公类项目用地的供应量,影响市场预期。
(2)出台政策,进一步降低商业、办公的库存。
(3)出台政策,刺激佛山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只有用户增加,需求增大,佛山商业、商务类物业才会有春天。

 

近年来,以北京为首,上海、广州、天津、合肥、南京等多个城市相继开展整改商住项目,禁止“商改住”。

 

禁令之下,仍有不少房企打擦边球,在宣传时有所隐瞒,将“商业/办公”用房当做“公寓”卖。

 

有媒体分析称,很多开发商在偏远地区拿了商办用地,但由于商办项目去化不易,利益驱动之下,为了快速回款,开发商将商办项目改为公寓。甚至有房企在拿地之初就没想把项目作为商办项目经营。

 

作为购房者,保持清醒的头脑,购房时一定要多方面了解信息,谨防被骗。


---THE END--来源:《商学院》、《投资时报》、同创卓越、佛山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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