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南方周末记者揭露“一点公益”高额回报,庞氏骗局!
反传销网1月8日讯:有段时间,小编就收到微友询问【一点公益】情况了,刚好这几天专题揭露打着慈善公益理财的网络骗局,经过多方搜查找到了关于披露该平台真相报道。下边发布内容来自小编整理《南方周末》记者报道文章,希望能帮助到真正有需要的微友及读者们。
深圳前海中盛一点科技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大厅。(高佳/图)
“既不投资,又不理财,激励的钱从哪里来?那不就是拆东墙补西墙,万一墙拆完了又咋办?”
一点公益:“庞氏骗局是永远不可能循环的,但是我们可以形成一个闭环。按照我们的逻辑,消费者是可以拿回激励的。”
“这是一种把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放大来维持承诺收益的行为,是用后期消费者投入的资金弥补前期消费者收益的行为,本质上是传销。”
一点公益:法律规定的传销组织层级是三级以上,“我们只有一层,而且这只是平台推广的一种形式。”
人家买东西是越便宜越好,张茅的选择恰恰相反。他花了5380元,在“一点公益”平台上购买了一部市价才4000多元的华为P9 Plus手机。
吸引张茅的,是不同寻常的“返利点”。一点公益宣称,消费者在平台入驻商家购买产品,除了收到产品之外,还可享受最高达消费额109%的返利。
然而,消费已过去快两个月,张茅才拿到79块钱,距离预期的返利总额相差5785.2元。他有点懊恼:“朋友不建议我弄,我愣是没听。”
2016年9月5日,张茅在“一点公益”贴吧发了一个帖子:“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平台?”在网友的回复里,几乎没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还有评论让他惶惶不安:这可能是个骗局。
多位学者和公益观察人士认为,一点公益的经营模式,难以摆脱庞氏骗局和传销的嫌疑,且非真心实意做公益。对此,南方周末展开了全面的调查。
“创新”与“共赢”
“我们不叫返利,叫激励。”
“这里先纠正一个词,我们不叫返利,叫激励。”说这话时,陈加民语气严肃。他是深圳前海中盛一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点科技”)董事长,也是一点公益平台运营模式的设计者。
2016年3月8日,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以下简称“光华科技基金会”)发布通告,宣布与一点科技合作开展的“一点公益”项目正式设立。4月2日,一点公益技术平台1.0版本正式上线试运营。
在一点公益官网上,紧挨着LOGO的是两行小字:以商业服务促进公益发展,让公益全民化、系统化、痕迹化、持续化。前一句是对一点公益运作模式的概括,后一句是其主要公益理念。
这是一种所谓“互联网+公益”的又一次创新,即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在网上商城及线下联盟等商业模式中设置捐赠模块,为消费者及商家提供捐赠渠道,积极探索创新公益项目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我们认为应该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发挥公益新力量。”陈加民说,“以往的公益全民参与度不高,也有许多不规范、不透明的地方,因此一点公益倡导全民化、系统化和痕迹化,让大家一起参与公益,并对公益人才进行系统培养,使捐赠者每一笔捐赠都有迹可循。”
“当然我们还提出了持续化。”陈加民把“持续化”这个概念单独挑出来,“这个是最难解决的。”
因此,一点公益设置了消费激励模式。
按照其运营规则,商家需选择让利6%、12%或24%等三种比例(不同的让利比例又被商家称为系列)入驻平台。选择一种让利系列,即被一点公益视为同意让利标准,按每笔成交额的让利比例让利给平台,平台再将每日商家总成交额的1%捐赠给光华科技基金会。
在平台上购物的消费者被称为“信使”,他们选择在不同让利系列的商家消费,会获得不同比例的“激励”。在6系列的商家消费,平台将拿出消费额的27.5%返还给信使。在12系列和24系列的商家消费,激励则分别是55%和109%。
只要有信使消费,平台就可以收到源源不断的让利款,之后平台将让利款按固定比例平均分配给前期已经消费过的信使,直至金额达到不同类别的“激励”上限。
陈加民认为,这种消费激励模式能够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为平台入驻商家带来客户流量,商家因此会主动让利,而且在这个过程之中商家也会获得让利款总额的50%作为激励,循环往复消费者和商家便能获得共赢。而只要消费在继续,一点公益的捐赠就会持续,“持续化”由此达成。
一点公益官网数据显示,上线至今,一点公益吸引了超过3万商家入驻,信使人数多达43万
信使张茅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他似乎看不到所谓的“持续化”,“再消费就剁手”。
(梁淑怡/图)
加价与刷单
“很多商家在刷单,刷高了后面就没钱了,空了。”
7月16日,张茅通过一点公益买手机时,选择的是一个24系列的商家。收款时,商家要求他在原价基础之上多交24%,随后,这钱便作为商家的让利款转交给了平台。
在平台交易中,商家加价是一种普遍现象。
郑彬在广州市天河电脑城开了一间苹果专卖店,他告诉以消费者身份进店咨询的笔者,13英寸128GB的MacBook Air最低价是6400元,“如果通过一点公益购买的话,价格不定,要看你选择哪种让利类型。”在郑彬店里,三种让利类型均可选择,得知笔者想要购买让利24%的产品,他拿起计算器:“那就是6400元加24个点,8421元。”当被问及本该商家交付给平台的让利款为何要由消费者承担时,郑彬说:“比如说一个7000元的产品,平台让我交24个点,也就是将近1700元。可这一台机器我只赚100元,又怎么可能帮你交1700元给平台呢?即便现在你多花了钱,之后的返款也是给你的。”
靳舍祺也在该电脑城开了一间铺面,主营组装电脑。他的答复与郑彬一致:“在一点公益上购买产品,选择让利系列不同,产品价格就不同。”他提醒笔者:“如果确实需要这个产品,你可以(通过一点公益)来买。但如果只是为了等返利,买了又用不到,那就没必要在这里买了。现在很多商家在刷单,刷高了后面就没钱了,空了。”
“6月30日之前,是一点公益高速发展时期,随着消费高峰的到来,平台上出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刷单。”陈加民也曾这样说。
徐承文在江苏徐州经营一家汽配店,6月初,他在一点公益上注册成为信使。笔者以信使身份与他取得联系,他在交谈中说:“我本金投了大概30万,24系列里差不多有24万,剩余的五六万在6系列和12系列。”到7月末,他的24系列返利没回本,还差5万。
“你可以真实购物,也可以刷单。”徐承文告诉笔者,他也已经在一点公益办理了商家入驻。“刷单的话,你给我2.4万元,我帮你在平台上登记成10万元,而你最后拿到的返利跟真实消费一样,都是10.9万元。”为了取得笔者信任,徐承文主动透露,目前他在平台上的消费基本都是刷单,7月份店营业额也有三百多万。“一个月的时间,你让我卖什么我也卖不出三百多万。”
“我先给你刷上,等你那儿显示了,你再打钱给我。”袁倍衍也是一点公益的入驻商家,他在江苏淮安经营一家五金店。“要想消费12系列,你就出1200块,我给你1万的额度。”
商家刷单算法基本一致,但也有些商家会额外收取手续费。赵勤提醒笔者:“一定要找对商家,有些商家会多收钱,比如消费12系列,你刷一万的额度,他管你要1300元甚至1400元。”赵勤7月初在12系列刷单,投进1.2万元本金,拿到了10万元的额度,按平台激励模式,他最终可以拿到5.5万元的让利。
为了规范商家运营,制约加价和恶意刷单等非正规交易行为,5月28日上线的一点公益2.0版植入了收银系统,要求采集交易双方身份、商品明细和支付方式数据。同时,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对于让利款超过1万元的交易,商家必须上传发票和银行支付凭证。“但是由于前面一段时间存在大量的不正规交易,平台突然迈向正规的时候,有的商家就接受不了。”陈加民表示很无奈。
庞氏骗局?
“宣称有如此高的预期收益率,很大程度上难脱庞局的嫌疑。”
在一点公益,消费者在平台消费累计满500元可获一颗爱心。而爱心又可以换成信使豆,商家让利给平台的让利款称之为信使豆,一颗信使豆相当于一元。
“信使豆激励建立在后续消费者的消费基础之上。”陈加民说,“这是已经告诉过消费者的,后面只要有新的消费你就能获得激励,后面没有消费你就没有激励。”
然而,平台上大量出现的刷单行为,做大了前期消费者的消费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必须拥有足够多的后续消费才能支撑起激励数据。但由于商家加价和刷单现象的普遍存在,不管后续消费者选择真实消费还是虚假消费,都要将本金投入平台,以获得激励,这使他们在消费时更加谨慎。尤其是当其了解到前期消费金额的规模时,更多人选择在外观望而不敢进入。随之而来的,是前期消费者每日获得的激励越来越少。
7月份之后,商家入驻情况疲软,平台消费额日渐低迷,信使激励出现断崖式下跌。在让利6%的商家消费,7月5日,1个爱心可换22.21颗信使豆,到7月30日,1个爱心就只能换0.01颗信使豆。
“我胆子小,……我不敢动。”刘欣属于站在平台外观望的那一类人,“(一点公益)既不投资,又不理财,激励的钱从哪里来?那不就是拆东墙补西墙,万一墙拆完了又咋办?”
自2016年8月1日起,一点公益运营中心将对商家的激励比例从原来的50%上调到90%,同时将对信使的最高激励比例从原来的109%下调到99%,可这次挽救的效果似乎并不明显。
质疑的声音也越来越多。
《庞氏经济学与全球经济危机》作者、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告诉笔者:“(一点公益)所论及的经营模式,宣称有如此高的预期收益率(返利),很大程度上难脱庞局的嫌疑。”
钟茂初对庞局的定义是:设计一个号称能够获得高预期收益的投资活动,吸引大量投资者参与其中,用后期投资者的资金支付前期投资者的高收益,循环往复,直至后续资金难以为继或投资者信心不再之时,整个系统迅速崩溃。
“这类模式,较为可信的运作机理应当是:先期参与者带动了后期更多的人参与,因参与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带来规模效益。对于这一增加的收益,先期参与者有一定的贡献,因此可获得适当的分红。”但一点公益所宣称的高额返利,与因规模收益可能带来的分红,并不匹配,其返利实质上正是来自后期参与者的资金。由此,钟茂初认为一点公益运作模式满足庞局定义。
“庞氏骗局是永远不可能循环的,但是我们可以形成一个闭环。”陈加民回应,“按照我们的逻辑,消费者只要是正常消费,是可以拿回激励的。”
“闭环”是指一点公益的供应链系统。陈加民告诉南方周末,一点公益1.0和2.0版本只是一点公益呈现出来的第一步,解决的是消费者购买力问题。而9月5日上线的供应链系统,还要找出商家(零售商)的上游,让上游做出让利,以降低商家的商品成本,“这才是一点公益的完整版,同时解决商家的盈利问题。”
在陈加民设计的供应链系统中,假如消费者为了得到高质量的产品,愿意支付更高的价钱给厂家,厂家有了盈利空间,就可以向平台让利。而下游的商家会获得平台的激励,有了利润,就不会再产生多余的流通成本,因此从生产厂家到消费者,商品都不加价。陈加民介绍:“理论上是这样,可实际上上游和下游之间终会有一个差,我们所做的就是把这个差压小,这样一来,商品最终的零售价不会超过在其他平台上流通的同类产品的价格,消费者还能同时获得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消费激励。”
大厅中挂置着一点公益宣传口号“ 爱心从一点汇聚,公益从你我做起”。(高佳/图)
“隐性”传销?
“让每个消费者去发展下线,你的下线足够多,你才能免单甚至赚钱。”
在一点公益上,想要注册成为信使,必须填写“推荐人”信息,否则便注册不了。
“一点公益在分成上引入了传销的模式——它让每个消费者去发展下线,你的下线足够多,你才能免单甚至赚钱。”有公益观察人士在《“一点公益”是个什么鬼?》一文中如此断言。
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传销组织的层级是在三级以上。陈加民认为,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一点公益并不是传销。
“因为我们只有一层,而且这只是平台推广的一种形式。”陈加民解释,“比如说你推荐了一个人,这个人就跟你形成直接推荐关系,他在平台消费之后,你可以获得让利款的0.6%作为激励奖励。”他向南方周末介绍,平台设置这道“入口”的目的,是使消费者主动将一点公益介绍给身边的人,形成一种裂变效果。
但是根据武长海的分析,一点公益只是巧妙地扁平化了金字塔层级,实质上平台承诺给消费者的收益还是需要不断增长的参与人员数量才能支撑。“这是一种把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放大来维持承诺收益的行为,是用后期消费者投入的资金弥补前期消费者收益的行为,本质上就是传销。”
武长海是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不久前撰写了《中国首份微传销研究报告:新型网络传销——微传销在我国的发展、危害及防治研究》,于2016年7月中旬正式发布。
武长海将一点公益归类为隐性“金字塔”式销售模式。传销一般以“金字塔”式销售模式存在,但这种模式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显性金字塔模式在会员加入时明确告知其发展下线会员可获得的报酬,用以激励会员引进下线会员。“而隐性模式一般不选择明确告知,但会以不现实的高额回报吸引众多人参与,以蚀掉后面众多参与者的本金为存续。”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教授林江则表示,对于一点公益是否合法这一问题,现在很难下定论。“但它最大的争议点在于,它有可能只是把公益作为幌子和噱头,并不是真心实意做公益。”《“一点公益”是个什么鬼?》一文中也写道:“这个模式不加入公益的概念能不能运作?答:完全可以。商业闭环已经完成,公益只是锦上添花。”
针对此类质疑,陈加民回应:“如果说我打着公益的旗号来赚钱,我肯定要考虑到自己的利益,可是我把让利款进行二次分配,全部回馈给了商家和消费者,最大的利益留给了公益基金,所以说我本身就是在做公益事业,并不是拿公益做噱头。”
在谈话中,陈加民屡次提及“二次分配”。“以信使消费24系列为例,二次分配时,我们仅从让利款中拿出0.6%作为公司的运营成本,建服务器和数据库。所以就现在的情况,公司肯定是不赚钱的。”
可即便这样,一点公益运营中心公布的2016年度下半年奖励方案中又赫然列着:“奖品设置:近300套海景房+豪车+豪华大礼。”按方案规定,2016年9月1日-12月31日四个月总营业额数据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商和管理中心,可获得海南海景房一套,价值50万汽车一辆,奖励名额不限。
奖金从哪里来?“全部来自之前所说的0.6%。”陈加民向南方周末解释,“一点公益还是婴儿阶段,我现在是往长远了看,来源于市场的就回馈市场,为的是提升交易量。”
自立门户
“只要把心放开去做公益,很多东西就随之而来。”
2016年9月3日,一点公益脱离光华科技基金会,成立“北京一点公益基金会”。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显示,该局于8月16日作出批准决定。此时距3月8日光华科技基金会发布通告宣布“一点公益”项目设立,不足半年时间。
据陈加民介绍,早在2015年5月份,他就在考虑“设置一整套激励模式,支撑起供应链系统的运行”。他认为,激励模式给参与者以利益,参与者就会愿意加入继而产生持续消费。“我们在消费总额里植入一个点的消费捐赠,捐赠数据就会越来越庞大。”
陈加民将此设想以报告形式递交给光华科技基金会,随后光华科技基金会授权一点科技将此项目实现落地。在这之前,陈加民曾代表中盛嘉鸿集团捐赠500万元给光华科技基金会发起的科技创新公益驱动基金,“那次之后,我就跟光华结缘了,之后的事情都是顺其自然。”
当被问及为什么踏上公益道路时,陈加民回忆道:“当时光华科技基金会科技事业中心主任王凤林跟我说,一个企业,只要回归到公益上来,就是非常成功了。以前我脑子没那么开窍,现在领悟到了,只要把心放开去做公益,很多东西就随之而来。”
根据光华科技基金会9月4日发布的声明,它对北京一点公益基金会的设立表示支持,并决定将一点公益项目剥离给后者。
问及一点公益脱离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原因,陈加民说:“我们原来预想基金会会在一年或者更多年以后才成立,但是一点公益的发展速度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想。在这个过程中,一点公益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公益项目发展为公益基金,成长为可自主发展、独立承担社会责任的公益组织,这一系列转变,是一个顺应发展规律,自然蜕变的过程。”
一点公益基金会理事长王凤林则告诉南方周末:“光华科技基金会是综合性基金会,它承担着很多项目。要让它单独为某一个项目服务,做整体动员,那是有困难的。所以,我们根据捐赠人的需求,专门为一点公益平台运营和公益捐赠成立一个基金会。”
王凤林说,截至9月3日,一点公益向光华科技基金会捐赠数额共计八千多万。一点公益基金会成立之后,首批捐赠项目也已确定。“包括军民融合边海温暖工程、月球探测载荷创意设计征集、海军陆战学院信息化建设和法学类社会公益科研项目……”除此之外,王凤林还表示,在国际交流和医疗方面,一点公益基金会也会制定相应捐助计划。,,空间
一点公益基金会成立后第三天,一点公益供应链系统开始运营。供应链系统上线后,目前采用新、旧系统商家业绩独立运算的模式。“新开供应链系统意味着平台将抛弃旧系统。”类似的传言使旧系统的信使恐慌不已,他们当中的许多人甚至还没将本金收回。
“已经告诉大家,旧系统不会被抛弃。”陈加民说。
即便一点公益公开反对非真实交易行为,但刷单现象仍存在。在一个一点公益交流群里充斥着各种拉单消息:“本店已正式进入一点公益供应链系统,想在供应链下单24系列的朋友,抓紧速度了!24系列下单2300报1万!”
9月6日,一位名为玉杉的网友在微信群里发来一张图片,是其前一天的交易记录,右上方一行小字,营业额合计:470000。
南方周末向玉杉发送一条私信:“您这里可以报单吗?”“暂时可以,以后总部应该会控制。”又试探着问了一句:“靠谱吗?”“放心,我是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看完此文,提醒身边朋友切勿上当!
文章来源:南方周末 微友打假团 综合整理
家属自救技巧全套路,专业反传销的素养针对性整理。工商总局【打击传销相关问题解答 】
害死人的传销被骗经历 投资14万回报一千五百万千万不要信 商会商务运作
编辑作者简介:江西宜春人士,姓名:袁永昌,09年开始参与民间反传销组织工作,10年至今独立网上预防传销,13年组建【中国反转基因联盟QQ群平台】腾讯微博实名认证: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粉丝两万)2015年正式启动【同城防传销联盟】进行实地反洗脑
,腾讯QQ466508989,空间访问量56万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去年 7 月 -10 月,工商、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共捣毁传销窝点 2 万余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 40 余万人次,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传销的手段更加隐蔽,大量的群众上当受骗,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严打高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
一、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包括:
1. 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 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三、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四、警惕传销组织打着 “招聘”、“介绍工作” 、“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
五、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 “加盟连锁”、 “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六、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 “网络代理”、 “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
七、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2315 ,公安机关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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