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子交了6.98万入传销 直到被抓仍不信被骗
金陵晚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记者 徐宁)时至年终岁末,各类形式的传销骗局又有所抬头。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成功摧毁一个以“1040阳光工程”为诱饵的传销团伙,捣毁60余个传销窝点,共抓获违法嫌疑人271名,其中包括48名团伙骨干成员。
江西人老秦在家乡本来是做建筑业的,有一份体面的工作。2016年10月,一个朋友力邀他来南京做有关“房产中介”的生意,并声称能够赚大钱。可一段时间后,也没看到他们有什么具体工作,整天就是开会、学习,老秦就询问朋友:什么时候开始工作。哪知对方说:“不要急,先安下心,到时会知道的。”
事后,老秦并未多加怀疑对方,心想:朋友间的“信任”很重要,自己要相信他,朋友不会害自己。在朋友的安排下,老秦先后向该朋友缴纳了6.98万元的“入门费”,朋友还向老秦保证很快就能拿到分红。为了掩人耳目该朋友还叫老秦不要和任何人联系,直到老秦被警方询问时他仍然不相信朋友是在骗他。
大学生廖某是通过同学介绍,认识了自称为某大学的教授杨某。杨某向小廖介绍了“1040阳光工程”是一项政府支持的工程,投资一次,收益巨大。希望能快速改善自己的家庭条件的小廖东拼西凑的借来了近7万元的入会费用。面对着整天开会聊天的现状,小廖也曾经有所怀疑但是面对着7万元的入会费用,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做下去。
“该传销团伙在发展新人入伙时,会谎称这是一个国家支持的好项目,还帮助就业,还是以国家支持的项目为噱头,纯资本运作,鼓动他们缴纳会费69800元。你可以在短期之内甚至号称在两三年之内就能达到1040万元。”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雪松表示。可是经过警方的调查:在此传销团伙等级森严的分红模式下,不可能有人赚到1040万元,所谓的以发展下线赚钱也只是井中月、水中花。
目前,该传销团伙的主犯齐某(女,35岁,湖北人)等48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他参与传销的人员警方予以教育训诫后劝返。
近年来,南京警方一直对传销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传销行为害人害己,一定要分清楚“馅饼”和“陷阱”,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而上了传销组织的当。80后、90后的年轻人梦想通过加入传销组织“快速致富”,最后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编辑:sf_zhao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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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作者简介:江西宜春人士,姓名:袁永昌,09年开始参与民间反传销组织工作,10年至今独立网上预防传销,13年组建【中国反转基因联盟QQ群平台】腾讯微博实名认证: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粉丝两万)2015年正式启动【同城防传销联盟】进行实地反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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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去年 7 月 -10 月,工商、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共捣毁传销窝点 2 万余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 40 余万人次,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传销的手段更加隐蔽,大量的群众上当受骗,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严打高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
一、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包括:
1. 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 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三、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四、警惕传销组织打着 “招聘”、“介绍工作” 、“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
五、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 “加盟连锁”、 “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六、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 “网络代理”、 “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
七、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2315 ,公安机关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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