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民族资产解冻”横行40年的局 仍有超10万人被骗
虽然近年政府加大了打击传销力度,但传销经济邪教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异地拉人头传销猖獗,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打击传销任重而道远,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携起手来,狙击传销邪教的疯狂蔓延!
摘要:景某自称是受“民族资产解冻委员会”会长的委托,担任“民族资产解冻基金会项目”的组长,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会员。江北警方介绍说,“民族资产解冻”骗局其实也是“与时俱进”的,花样层出不穷。绝大多数受害人在被告知被骗后,仍对“民族资产解冻”的说法深信不疑,因此主动报案的受害人寥寥无几。
“民族资产解冻”,只要听到这几个字,民警都会告诉你:这是一个骗局。可就是这样一个在中国横行了近40年的骗局,如今受骗者群体竟然超过了10万人。
那么,这是一个怎样的骗局,为什么现在还有这么多人被骗呢?重庆晨报记者和江北警方一起,来一一解密。
128元可分得上百万
50多岁的杨女士(化名)经营着一家美容院,因为生意缘故加入了大大小小的微信群,有同行的,有顾客的。不久前,她收到微信微信好友推送的信息,内容是有一巨额海外民族资产被解冻,现资产的拥有人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有意让钱回归祖国,扶持全国各地的贫困家庭。只需128元申报项目会员,待项目成立后就可得到高额回报。杨女士很是心动表示有兴趣,便被好友拖进了一个名为“128项目”的微信群。
杨女士回忆,“128项目”大约有四五百人,128元只是工本费,用于制作会员证,建立个人档案,一旦基金会成立后,会员将根据等级获得几十万到上百万的安家费,还有每月规定的千元工资。另外,群主还告诉大家这笔资金已被国家批准解冻,会在全国各地建立基金会等分支机构,基金会对民间会员的人数要求是3000人以上,鼓励大家积极发动身边亲朋好友参与项目,基金会越早达标成立,大家就可越快拿到钱。
两人就骗了两万多人
江北警方介绍说,这样类似传销的方式,很有迷惑性,促使很多人从申请人主动转变为召集者,为“项目”摇旗助威。能力稍弱的人就从身边亲人、朋友、同事下手,社交关系强的人甚至自起炉灶,建立新的微信小群,将128大群发布的信息加以更多的渲染投放在自建的小群里吸引群友。为分的更多的好处,很多人背着亲友,擅自用亲友的个人信息申请会员。
去年9月,江北区警方查明,有一伙人以“梅花协会”“民族资产解冻委员会”等名义,声称解放前国家在海外有一笔巨额资,价值数兆亿美元。但要解冻这笔“国家财富”,需要集齐一定数量的国人。这笔资金解冻后,参加这个组织的人,每人可以分到一大笔钱,类似“128元可以分上百万”之类。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使用了大量的伪造证件,并不定期的更新文件内容,增强骗局的真实感,使受害人相信项目正在有条有序的进行中。
通过资金流向等信息,江北警方竟然发现,这个诈骗团伙的主犯只有广西人张某和滕某两人,而受骗者多达23000多人。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仅重庆就有300多人。
全国至少10万人被骗
让江北警方意外的是,他们在调查张某和滕某诈骗团伙的过程中,无意间发现了另外一个诈骗团伙的信息。这个诈骗团伙也是利用“民族资产解冻”的名义,在全国各地行骗,受害人高达六七万人,涉及的金额更高达几千万元。
“其实,这是一个在中国流行了几十年的骗局,可现在看来,仅这两个诈骗团伙的受害人,就超过了10万人。”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说,他们在去年11月中旬,将最大收款人景某控制。景某自称是受“民族资产解冻委员会”会长的委托,担任“民族资产解冻基金会项目”的组长,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会员。景某还向警方出示了她所谓的“委任书、组长证”,其坚信不疑的讲述了基金会的历程,以及“李烈钧”老人与她电话联系的内容,并表示她在2016年9月、10月已收到基金会发给她的工资,共计20000元。
其实负责发展下线的景某,在这起诈骗案件中,同样是受害人。滕某、张某先是骗取景某的信任,并通过景某发展来自全国各地的会员23000余人,骗取所谓制证费用合计300余万元。就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都还不断有新的申请人缴费加入“128”微信群......
通过对张某和滕某的审查,滕某即是自称原在中央财政部工作,现任“民族资产解冻委员会财务科科长张宁”的冒充者,张某既是资产的拥有者海归老人“李烈钧”的冒充者。江北警方还在去年11月18日在广西百色市将取钱的邓某及相关人员抓获。
目前,涉及此案的张某、滕某已被警方逮捕。
解密
解密一:“民族资产解冻”是一个怎样的骗局?
1979年5月11日,中美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解决资产要求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中国大陆居民和公有单位被美国政府冻结的资产,将由美国政府于1979年10月1日宣布全部解冻。为此,1979年9月9日我国政府发布了被称为“九九通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令》,授权中国银行对外办理收回或提取手续。(百度解释)
办案民警介绍说,其实在中美签署协议的1979年开始,“民族资产解冻”的骗局便在华夏大地横行,到现在已近40年了。所谓的那笔天文数字的“民族资产”,完全是行骗者虚构,毫无证据。
行骗者通常伪造相关的文件、印章、委托书等材料,使用PS的照片,骗取受害者的行人,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民警介绍说,在这起诈骗案件中,张某就曾冒充“李烈钧”(1946年去世)“陈诚”(1965年去世)等民国时代的知名人物,使用变声器,装出老年人的声音,主动打电话和被害人联系。而滕某则自称“民族资产解冻委员会财务科科长”等职务,配合张某骗取受害人的信任。
解密二:为什么还有这多人受骗?
如果在网上搜索“民族资产解冻”,会发现很多关于类似骗局的报道。但为什么如今还有这么多人被骗呢?
江北警方介绍说,“民族资产解冻”骗局其实也是“与时俱进”的,花样层出不穷。在20世纪末期,所谓的“民族资产解冻”骗局,是指一些人将当时已在西南、中南、华东各省区盛行的收买兑换蒋伪钞票活动披上“资产解冻”外衣,编造出国民党政府当年在大陆发行的货币可以拿到美国或台湾省重新兑换的谣言。
进入到21世纪,骗子则利用受害人贪财的特点,自称“守宝人”“当家人”等角色,许诺受害人一旦找到守宝人,拿到民族资产,就可以分给资助人巨额的好处。受害人则被骗支付数额不等的钱款,或是用钱购买“道具”等。
如今,“民族资产解冻”骗局再次升级。行骗者利用微信等平台,以传销的方式发展“会员”。虽然每个受害人被骗的金额不多,但受害人群庞大。
解密三:受害人为什么不报案?
办案民警在取证过程中,不仅发现这起诈骗案中,根本没有人报警,甚至他们到受害人家中进行调查时,受害人以武力相向。
嫌疑人在暗语中,将受害人称为“猪”,而帮助他们发展受害人的各个微信群的小组长则被称为“猪头”。在张某和滕某诈骗案中,外地人景某就是最大的“猪头”。
民警介绍说,景某其实是最大的受害人。景某是一位退休的高中老师,她不仅自己发展下线,还要负责将收集起来的资金转给张某和滕某。在两名嫌疑人被抓获时,景某正准备将新发展一批会员的入会费30万元汇入嫌疑人账户。“景某的微信零钱上有18万元的资金,这都是她从各个微信群里收来的,然后再交给两名嫌疑人。”
而这类诈骗案中,受害人多为中老年人,其中不乏知识分子和退休的企业干部。民警分析说,虽然受害人中一些人知识程度很大,但作为老年人,却更容易受到这种骗局的诱惑,缺乏识别能力。绝大多数受害人在被告知被骗后,仍对“民族资产解冻”的说法深信不疑,因此主动报案的受害人寥寥无几。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摄影 甘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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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作者简介:江西宜春人士,姓名:袁永昌,09年开始参与民间反传销组织工作,10年至今独立网上预防传销,13年组建【中国反转基因联盟QQ群平台】腾讯微博实名认证: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粉丝两万)2015年正式启动【同城防传销联盟】进行实地反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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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去年 7 月 -10 月,工商、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共捣毁传销窝点 2 万余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 40 余万人次,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传销的手段更加隐蔽,大量的群众上当受骗,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严打高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
一、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包括:
1. 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 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三、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四、警惕传销组织打着 “招聘”、“介绍工作” 、“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
五、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 “加盟连锁”、 “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六、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 “网络代理”、 “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
七、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2315 ,公安机关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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