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陷传销20万拆迁款打水漂 不孝子自导“高利贷绑架案”再坑家人
湖北江陵一名25岁男青年怀揣父母卖宅基地的20万元拆迁款,慌称到武汉与同学合伙做生意,谁料他径直跑到湖南长沙一个传销组织中,半年时间就将20万元挥霍一空。手中无钱,吃饭都成问题,该青年便将黑手伸向家人,编造因借高利贷被绑架的短信发给其父,要求限期拿5万元赎金。其父慌乱中向警方求助,江陵警方组织精干力量,仅用9天时间,在漫漫人海中找到该青年,民警将其安全带离传销窝点,经教育后送到家人身边。
报警:5万元赎金,逾期一天就剁手指
3月6日下午,一名风尘仆仆的中年男子来到江陵县公安局秦市派出所报案,称其小儿子被人绑架,对方索要5万元赎金。绑架案,值班民警迅速将案情上报所领导。具有多年刑侦工作经验的所长李健接待了这名群众,进行了耐心的询问。
报案人是江陵县秦市乡村民侯某,今年57岁,近几年带着家人在广东东莞工厂打工,靠的是技术活,吃的是技术饭,其25岁的小儿子,大专毕业后,随他在工厂里学技术、学手艺。去年上半年,老侯在家乡老城区为小儿子买的一块宅基地,因拆迁,获得20万元的补偿款,并将此款以长期存款方式打进小儿子银行账户上。老侯当时想,存在小儿子账户上的钱是长期的,不是活期,不到时间就取不出来,且给儿子挑明了这笔钱是留给他结婚成家用的,没有多想其他的事。去年6月,小儿子跟老侯多次说,自己电器维修的手艺学的差不多了,有要好的武汉同学岔他一起合伙做生意,一起创业。软磨硬泡下,老侯便答应了。在以后的电话联系中,小儿子言词并无异常。春节前,小儿子称生意好,忙,不能回家过年。谁知,2月14日,老侯接到小儿子的电话和短信,称因借高利贷被人绑架了,需5万元的赎金。老侯急的血压高升,人差点晕倒。因涉及户籍管辖权限,3月6日,老侯从广东赶回家乡报案。
民警从手机短信中看到,从2月6日直到3月1日,老侯共收到6条短信,不仅有绑架者的恐吓,还有其小儿子的央求和被人殴打时的惨叫录音。其中一条短信说到:我们只负责收钱,今天是一个手指,明天两个,谁要他没钱还借,我们做这行有我们的承诺,收到钱就放人。
侦查:一张QQ空间自拍照背景图,露出端倪
老侯向民警表示,5万块钱赎金他已向亲朋好友筹到,可以马上转账,只希望儿子平安无事。一个怀揣巨款的毛头小伙被不法人员绑架?李健和同事们认真分析仅有的信息,从老侯那里获取的其小儿子手机号码,民警试着联系,但提示已关机,人命关天,宁愿信其有,决定立即展开侦查。秦市派出所立即组建“3.6”专案组,所长李健和副所长刘群带队攻坚。
小侯到底是在武汉还是在什么地方?他的社交情况如何?与哪些人有过接触?他使用那些通信工具?他的银行账户往来情况怎样?专班民警抽丝剥茧,仔细排查,并联合刑侦、网安多部门开展联动联查。
3月9日,民警通过话单基站分析,显示小侯最近的通话记录是在湖南长沙,确定了基本侦查方向。3月13日,民警突然发现小侯QQ空间更新了说说,并有自拍照,其身后有几栋高大上的楼房,并在说说里炫耀这是他的办公地点。经专班民警分析,能拍照、能上网,说明小侯被绑架的可能性不大,是否被人利用?是否另有隐情?专班民警决定深挖。3月15日,李健带领专班民警和老侯、村干部一行五人驱车千里赶赴到湖南长沙,在长沙警方的帮助下,根据小侯自拍照中的背景图,寻找到位于该市开福区、芙蓉区、望城区三区交接处的楼盘.。巧合的是,专班人员在该楼盘附近转悠时,迎面遇上刚从一间店铺出来的小侯和同伴,老侯扑上去紧紧拽住小儿子的手臂不放。(姚怀胜)
起底:陷传销巨款花光,自导绑架闹剧
在其父和民警的询问下,小侯交代了此起所谓的绑架案是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处闹剧。
小侯说,去年5月,与其父已基本断绝关系、同父异母的二哥一直在长沙从事传销活动。闻听他得到20万元的巨款后,其二哥私下撺掇小侯到长沙一起发展。小侯对父撒谎,抱着致富幻想,投奔二哥。在所谓的“某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里担任业务员,公司实行等级制,设ABCDE五级,按投资股份定级,一股3000元,1-2股为E级、3-9股D级、10-64股C级,以此类推。小侯投资了16股,属C级业务员,季度分红两次,但少的可怜,连生活费都不够。半年来,20万元就此消耗,小侯身上仅剩170元。
据副所长刘群介绍,找到小侯后,专班民警联合长沙望城区民警直扑该传销窝点,在小侯带领下来到居住地,但发现屋在人空,不见人影。小侯对民警说,他还从家乡喊来了一个阳姓同学,在民警的监督下,小侯和小阳迅速收拾好行装,一起被带离。民警介绍,进入到传销组织的人员如果外出,一般都有人进行跟踪监视,遇有情况,相互通知,来逃避打击。
目前,小侯和小阳回到家乡,经江陵民警严厉教育后,交由家人监管。小侯随父到广东务工。该传销窝点已被长沙警方捣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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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作者简介:江西宜春人士,姓名:袁永昌,09年开始参与民间反传销组织工作,10年至今独立网上预防传销,13年组建【中国反转基因联盟QQ群平台】腾讯微博实名认证: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粉丝两万)2015年正式启动【同城防传销联盟】进行实地反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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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去年 7 月 -10 月,工商、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共捣毁传销窝点 2 万余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 40 余万人次,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传销的手段更加隐蔽,大量的群众上当受骗,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严打高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
一、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包括:
1. 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 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三、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四、警惕传销组织打着 “招聘”、“介绍工作” 、“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
五、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 “加盟连锁”、 “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六、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 “网络代理”、 “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
七、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2315 ,公安机关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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