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车祸去世,女儿第一次进入“秘密房间”,瞬间气炸!
文章来源: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 通讯员 薛亮亮
“钱花光了,人也没了,还留下一屋子的保健品!”近日,上海市民柴女士向新民晚报反映发生在她父母身上的事情,语气颇为激动。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新民晚报记者前往柴女士的父母家中查看,这一看,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老人家中堆积如山的保健品 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 摄(下同)
在柴女士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东路的一个老小区。走进柴女士的父母家,客厅内,一位阿婆正呆呆坐着,一言不发,桌上摆放着一张遗像。
柴女士告诉记者,坐着的是她母亲,遗像上的是她父亲。几天前,她81岁的父亲意外遭遇车祸,经过4天抢救,最终还是不幸去世。
而柴女士之所以在承受丧父之痛时还想求助于媒体,就是因为处理父亲后事时,在父母家中发现了让她又惊又气的一幕。
柴女士带着记者推开屋内的一间房门,记者也被眼前的一幕所震惊:床上、衣橱顶上、地板上,都被整盒整箱的各类保健品所占据。记者看到,这些保健品当中,大部分都未拆封,再仔细一看,其中许多已经过期,显然已经不能再服用。
“老夫妻俩十几万元积蓄,在近五年内,全部都用来买保健品了!”柴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自己的父母共育有五个子女,平日里来看望他们时,却只允许在客厅里见面,“直到今天整理遗物时,我才发现这么多保健品都被他们用布盖着,藏了满满一房间!”
“父亲每个月4500元退休工资,每月10日发,出事那天是12日,除了在他的口袋中找到的700元,其余,一分钱也没有了……”柴女士心痛地说,老夫妻俩平日里省吃俭用,谁知道,牙缝里省下来的钱,竟然全部被拿去买保健品了。
“他们不敢和我们说,钱不够的话,就去问邻居借,后来,邻居也不借给他们了。”柴女士说,“再后来就赊账买保健品,等领到了退休工资再去还,就在父亲出事后,我们还接到了好几个催款电话!”
柴女士还拿出了两份所谓的“承诺书”。记者看到,这是所谓的“商家”为了让老年人多买保健品,而拟的一份所谓“承诺书”。这份“承诺书”上写着:“凡购买使用我公司某产品的用户……当您年满100周岁的时候,凭您的有效身份证可以获得奖励人民币100万元整。”“夫妻两人同时签约优惠价购买某产品成为宣传推广代表,夫妻双方都活到100周岁就可以获得总计3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
所谓的“承诺书”
柴女士连连摇头:“但凡要拿奖励,就首先要活到100岁!这些无良商家,为了‘忽悠’老年人买高价‘保健品’,实在是无所不用其极,种种‘套路’,实在是太深了!”
那么,如何处置这些堆积如山的保健品?柴女士表示,这些保健品,她仍旧打算暂时先放在家里,作为证据,必要时,她会选择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健品”背面的明细
记者从松江区消保委得知,截至11月底,区消保委今年共接到老年保健品投诉16件,占老年消费者所有投诉22.86%。松江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不良商家往往为了谋取利益,紧盯老年人市场,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认知能力弱和维权意识差等特点,通过虚假宣传、打亲情牌、免费赠送、高额利诱等方式,设置消费陷阱,非法牟取利益,骗取老年人财产。
松江区消保委 提醒老年消费者:
购买保健品要特别注意,要到正规的经销商购买保健品
●不要随意相信路边现场兜售或者在信箱里的传单广告,不要轻信推销者对其产品的宣传,不要盲目相信宣传单上保健品的治疗功效;
●不要相信以免费为借口的老年活动,如免费保健、免费体验、免费旅游、免费讲座等,其最终目的都只有一个,就是推销;
●保健品要认准“蓝帽子”,购买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号,标识国产保健食品要有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国食健字”标识,进口保健食品要有“卫进食健字”标识;
●切莫将保健品当成药品,也不要神化保健品的功效,老年人平时多锻炼身体,日常讲究营养搭配,比吃什么保健品都强;
●老年人遇到推销保健品的情况,要有警惕和防范意识,对遇到推销者提供的各种免费服务的情况,应及时和家人沟通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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