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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传销团伙7人在长沙获刑,最高有期徒刑16年;非法传销演变为暴力犯罪!九江濂溪警方教你如何辨别暴力传销

暴力传销团伙7人在长沙获刑,最高有期徒刑16年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钟建林)今日上午,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芙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卢林军、李龙生等7名被告人因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

2017年以来,被告人卢林军受其上线人员安排,在本市多地以“天津天狮集团”从事传销活动名义进行相关犯罪活动,形成了“树形”组织的犯罪集团,由大经理、经理、大主任、主任等层级构成。在该组织中,卢林军为经理,李龙生为大主任,崔蕾蕾等人为主任。主任负责直接管理窝点,李龙生作为大主任负责各个窝点的全面管理,并向经理卢林军报告工作。他们通过抢劫、非法拘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间,崔蕾蕾、张文斌、王歌曲、李阳抽、张开明等人根据卢林军、李龙生的安排、授意,按照上述集团犯罪模式,实施抢劫和非法拘禁。其中,卢林军、李龙生参与抢劫作案48次,抢劫金额402020元;崔蕾蕾参与抢劫作案7次,抢劫金额40105元;张文斌参与抢劫作案7次,抢劫金额25200元;王歌曲参与抢劫作案1次,抢劫金额70000元;李阳抽参与抢劫作案2次,抢劫金额5600元;张开明参与抢劫作案1次,抢劫金额2000余元。卢林军、李龙生、崔蕾蕾还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组织,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其中卢林军、李龙生参与非法拘禁他人10次;崔蕾蕾参与非法拘禁他人1次。

经审理,芙蓉区人民法院以卢林军、李龙生等7名被告人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1年6个月至1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6万元不等罚金。



新闻链接:非法传销演变为暴力犯罪!九江濂溪警方教你如何辨别暴力传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十八类打击重点之一

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抢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打击暴力传销黑恶势力,2019年以来,濂溪区经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多次摸排、清查辖区内传销窝点,共捣毁传销窝点20多个,遣散传销参与人员300余人,解救被困传销窝点人员6人,共侦办因暴力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2起,破案2起,刑拘犯罪嫌疑人5名。

2019年4月,濂溪区经侦大队联合刘家塘派出所侦办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捣毁传销窝点9个,遣散传销人员200余人,刑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嫌疑人11人。2019年8月,该案侦查终结,已移送起诉至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濂溪区公安分局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

为巩固和深化近年来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成果,全力遏制传销违法犯罪的反弹势头,重拳打击暴力传销,2019年,濂溪区公安分局多次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濂溪区公安分局再次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里街道、十里街道、莲花镇政府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传销专项整治统一清查行动。此次行动共抽调精干警力50余人及市监局、街道干部50人,调用警车15车次,共清查传销窝点16个,成功控制传销人员82人,解救1名失联40天的云南籍大学生郭某某。

典型案例

今年2月18日在濂溪区某小区内,王某报警称其学生王某珠(女,18岁,云南省曲靖富源县人)被骗至传销窝点,被限制了人身自由。

长虹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某小区7栋顶楼,在左边房内发现一暴力传销窝点,解救了被非法拘禁学生王某珠,还解救了另一名被非法拘禁人员王某虎(男,20岁,云南省临沧市人),并刑拘了三名涉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杨某、庄某。

经查,2019年2月14日至18日,犯罪嫌疑人董某,伙同杨某、庄某等人在濂溪区某小区,以加入“姬佩诗”化妆品传销为由,将王某珠、王某虎两人非法拘禁,期间庄某以恐吓威胁手段胁迫王某珠、王某虎缴纳2900元购买其传销产品,并指派人员对王某珠、王某虎两人进行看护、监视。2月18日晚,杨某、董某等人对未能缴费购买产品及想逃跑的王某虎进行殴打并恐吓、威胁,其中杨某对王某虎左脸以及左耳处掌掴数十下并踹其腿部、手部、上肢等身体部位,导致王某虎左脸浮肿,左耳郭皮外出血。

2019年3月18日,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濂溪区检察院批准逮捕,4月8日,该案已移送起诉至濂溪区检察院。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何辨别暴力传销?

从多年来打击暴力传销的实践看,暴力传销已经是危害社会的一颗“毒瘤”,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大隐患。那么,非法暴力传销有哪些呢?


涉黑性质的“暴力传销”有2种

1、是以限制人身自由为主的“暴力传销”,对新来的人员,传销组织者收掉其身上的手机、财物和身份证件,派人跟踪和监视,限制人身自由

2、是传销人员唆使被骗人员编造“生病住院”、“出车祸”等谎言,向家里要钱,更有甚者教唆被骗人员在电话里给家长演戏,以“绑架、不给钱就如何”的形式敲诈勒索,已初步显露黑社会性质。


看了以上的案例是不是觉得很可怕,不要急,小编现在教大家陷入传销如何自救


陷入传销如何自救

小编认为,应对暴力传销组织,首先要克服恐惧心理,沉着冷静,不能做一些过激的行为。所以只能智取,不可强来。怎么逃离呢?

1、如今的传销网络基本都是异地邀约,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千万不要轻易的应邀前往外地,就算独自前往外地,也应当将自己的实时情况告知家人,以免误入传销组织。


2、如果不小心误入了传销组织,一定要冷静面对,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利用技巧与传销人员周旋,从而降低传销人员对你的防惫心,从而找机会逃离。


3、如果实在找不到逃跑机会,也可以在上厕所或独处时,偷偷写好求救纸条,然后找机会将求解纸条扔出户外,寻求路人帮助。


4、民警提醒,在被传销组织控制期间,千万不要做过激行为,以免人身安全受到非法侵害,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倍加珍惜。


内容来源:濂溪公安,请遵守CC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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