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这位称霸15年的“黑老大”,死刑!
2018年2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对陈志伟的终审判决:判处陈志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万元,罚金人民币1820万元。
2013年6月21日,荔湾警方组织警力集中抓捕,抓获陈志伟等黑社会性质团伙成员23人。随后,专案组又组织多次抓捕行动,先后在河南、西藏、浙江、江西等地抓获该团伙其他成员39人。
因本案,陈志伟于2013年6月21日被刑事拘留;陈志明、朱军于2013年6月22日被刑事拘留;万良芝于2013年7月4日被刑事拘留。四人均于同年7月26日被逮捕。
陈志伟雇了30多个打手,配备专门的面包车,每天在各场所之间来回巡逻,一个电话,打手们就手持半米多长、胳膊粗的木棍开车赶到。他曾公开宣称:“我要内保,就好像国家有军队一样。”
据了解,殴打赖辉的那天晚上,经理和保安队长给内保开会说,今晚这件事,如果有人问起,就说是客人跟客人打架,与新焦点无关,再问其他就什么都不知道。
2009年9月至2013年4月间,陈峰经陈志伟授意,指使组织成员以胁迫手段向在组织的经营场所内从业的服务人员强行收取保护费,并将所得款项用于供养组织打手。
2007年5月至2010年11月间,组织成员以胁迫手段向在夜色歌舞厅工作的张某强行索取每月人民币1500元的保护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
2009年6月至2011年11月,为攫取更大的利益,陈志伟纠集骨干成员陈志明、朱军、万良芝、邓国权等人在该组织经营的酒家六楼开设VIP嗨房,专门用于容留他人吸毒及消费,曾容留多人吸食毒品。
2011年7月至2013年5月,陈志伟、邓国权聘请彭某、罗某(均另案处理)为其管理网络赌博账户、统计数据、进行赌资的交收。彭某使用三个银行账户共与下线交收赌资1077万多元。
2010年,陈维杰和陈维俊从陈志伟、邓国权和李志柱处取得赌博网站的代理账号后共同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接受会员投注进行赌博。陈维杰和陈维俊与下线交收的赌资共计人民币355万余元。
2009年至2011年1月,柳建华与下线交收赌资共计人民币2477万余元。郭泰传则通过从邓国权处取得的赌博网站代理账号发展下线从事赌博,与下线交收赌资共计人民币620多万元。
接到一审判决后,陈志伟、陈志明、万良芝、朱军、邓国权、黎永德等被告人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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