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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最高使命就是履行妻子的任务”丨大家

郭烁 大家-腾讯新闻 2020-01-12


本文原标题:
岁末平权:“女性的最高使命就是履行妻子的任务”


可能因为我翻译了《温柔的正义》(Sisters in law)这本书,所以总有机会受邀参加一些泛“女权”主题的活动;当然就初心而言,这只是个巨大的误会,我在该书后记中曾经解释过,这里就不再赘言了。当然频繁参加此类活动,于我而言的附属品就是确实阅读了若干性别平权的材料,对于平权话题有了些许思考。

几近岁末,受邀参加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一场以“女性律师”为主题的分享活动。我只有10分钟的时间,只好重点讲了一个冷门却伟大的女性大法官,弗洛伦斯·艾林伍德·艾伦(Florence Ellinwood Allen)的故事。

弗洛伦斯·艾林伍德·艾伦,美国第一位在州最高法院任职的妇女。

未曾想,几位女性听众后来都微信告诉我说,“对您讲的这个故事久久不能释怀”。2019年已经过去,我干脆把艾伦大法官的故事写出来,奉献给女性同时也讲给男同胞听;“平权”二字说起来不容易做起来就更难,你我身边的“惯习”,太多的习以为常其实大都得来不易;当你面对陌生、有异于自己的事物时先不要心生抵触甚至本能反对;你可能就是百多年前说“女人也要选举权?狗为什么没有?”的那个人。

我一般不搞封建迷信,可看了艾伦大法官的诸多事迹,第一反应是和我一样,“妥妥的白羊座”。一查,弗洛伦斯·艾林伍德·艾伦大法官出生于1884年3月23日的犹他州盐湖城。

艾伦6岁时的照片

艾伦是家中的第三个子女,她还有5个兄弟姐妹。她1904年在位于克利夫兰的西储大学,也就是后来的凯斯西储大学(Case Western Reserve)拿到了学士学位,去德国随母亲学习了两年钢琴,确认自己不是演奏家这块料之后,于1908年回母校拿到了政治学硕士学位。

由于当年的凯斯西储大学法学院不接收女性学生,所以艾伦1909年转投芝加哥大学法学院(100位学员中的唯一女性),后转学纽约大学法学院(NYU),并于1913年以全班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获得法学学位(LL.B,可以理解为改革后的J.D,即应用法律博士学位)——后面的这段经历,像极了金斯伯格大法官。金斯伯格当年由于丈夫去纽约执业,向哈佛大学法学院申请和哥伦比亚大学的学分互认被拒后,直接转学后者,成为了哈佛大学法学院“最该后悔的事情之一”。凯斯西储大学法学院也错失了一位创造历史的校友。

艾伦毕业后移居克利夫兰,由于性别原因无法找到律所的工作,就霸气地自己开了一家——她于1914年获得律师职业资格,之后就在一路创造历史:1919年成为全美第一位女性检察官助理(Cuyahoga County),1922年成为第一位州最高法院女性大法官,1934年由罗斯福总统提名,成为第六巡回法院首席法官——全美第一位。


艾伦当然也想过进入联邦最高法院,事实上她的确有资格,媒体也做了如此猜测。1939年初,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 D. Brandeis)即将退休,艾伦的一些支持者试图说服罗斯福总统该提名一名女性了,而这名女性就是艾伦。

这背后的力推者就是是全国女律师协会前副主席莉莲·洛克
(Lillian D. Rock),她的目的就是鼓励总统任命更多的女性担任政府重要职务。但艾伦并未如愿,同样于后世名垂青史的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O. Douglas)取代了布兰代斯,成为联邦最高法院联席大法官。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每次出现空缺时,艾伦的支持者都会再次推举她,但也都无济于事。这样,联邦最高法院首位女性大法官的殊荣直到1981年才被奥康纳女士摘取——时间足足推迟了半个世纪。

奥康纳1981年被里根总统提名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美国最高法院首位女性大法官。

艾伦的最后一次尝试发生在杜鲁门总统时期。没曾想这位总统更加直截了当,他说“担心一位女性的出现,会引起男性同僚们的不适”。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据艾伦本人回忆,在其被任命为第六巡回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之后,5名男性同事表现得非常冷淡,其中一人甚至因为难以接受她被任命为首席大法官的事实而卧床数天——意思是直接气病了,其他人则拒绝向她表示祝贺。任职期间,她的男性同事们拒绝与其一起参加大学俱乐部的活动,她只得一个人孤独地在办公室就餐。

类似情形,还可以补充一个更夸张的例子。一位名叫贝尔瓦·洛克伍德(Belva Lockwood)的女性被准许进入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就读,但在其毕业时却被拒绝颁发毕业证书,无奈之下,她上书时任美国总统尤利西斯·格兰特(Ulysses Grant)才拿到了毕业证。为了能够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实习,她用了4年时间向国会请愿,1879年,她成了首位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实习的女生。此前联邦上诉法院拒绝她的理由是“洛克伍德女士,你是一个女人”,而弗吉尼亚州最高法院的理由是:根据该州律师资格的定义,洛克伍德不是一个“人”。

洛克伍德,美国最早的女律师之一,克服了与性别限制有关的许多社会和个人障碍。

如果对此问题感兴趣,读者们可以自行查阅布拉德威尔诉伊利诺伊州(Bradwell v. State of Illinois)一案。该案于1872年提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后于1873年4月15日下判。篇幅所限案情我在这里就不描述了,大体是布拉德威尔作为一个女性,申请该州律师职业资格被拒,官司以违背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名义一路打了上来。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摆明了说:“上帝设计的性别活动范围需要各归其属,这就是人类制造、应用和执行法律。这被认为是一个无可置疑的真理。”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驳回意见中是如此背书的:“妇女的最高使命就是履行作为妻子和母亲的崇高任务。这是造物主的律法。“[t]he paramount destiny and mission of woman are to fulfill the noble and benign offices of wife and mother. This is the law of the Creator.)

1920年8月18日美国联邦宪法第19修正案生效,妇女正式在法律条文上拥有选举权,迄今整整100年。

百年来世界范围内的平权,或者说人权运动轰轰烈烈——轰轰烈烈的意思是很多差强人意——作为个人,如果不能身先士卒,则需要对于他人、少数、弱势群体的苦难保有普遍同情,至少不要冷嘲热讽。环顾四周,“妇女的最高使命就是履行妻子的职责”,这种观念到现在也不能说完全绝迹。遑论其他。

艾伦法官于1966年秋天去世,终身未嫁;后于2005年入选美国杰出女性名人堂。2019年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已经有3位女性大法官联袂出席庭审。

任何“理所应当”的权利落地都要有一个过程,对此要保有足够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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