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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天价片酬”,光靠“小崔说事”不是办法

王军 文化产业评论 2019-06-30


第2009期文化产业评论


近日,因为崔永元的爆料,影视传媒类股票集体大绿了一把。6月4日,传媒娱乐版块下跌1.05%,影视板块25家上市公司,除了三家有利好收红,两家停牌外,20只个股收跌,市值蒸发123.79亿。有网友调侃:“影视上市公司全是坑”、“小崔一句话,市值百亿下”。一时间,“天价片酬、阴阳合同”成为网络热门话题。其实“天价片酬”早就不是新鲜事,然而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接连出台,除了媒体和观众拍手叫好外,似乎并没有得到业内人士的赞许,约束力偏弱、市场“动机”不纯、一线平台厮杀都使得内容为王被孤立,“天价片酬”下品牌精神逐渐弱化,影视行业究竟能否重建自律防线?狙击“天价片酬”时不“我”待!


 

作者 | 王军(文化产业评论作者;微信号:13700939271)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编辑 | Cady

 

近日,娱乐圈大风暴越刮越大,前央视名嘴崔永元从5月24日开始,讽刺某明星获得“国家精神造就奖”,然后一连几天多次发文,揭露了娱乐圈“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不合理现象。一时间,“天价片酬”再次成为网络热门话题,伴随着网上网下的众说纷纭,如何破局市场乱象、狙击“天价片酬”?已经到了“时不我待”的境地。



天价片酬”为何屡禁不止?

 

明星“天价片酬”,在业内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一线明星更是随便拍个剧、上个综艺节目、代言个广告到手就有几千万元,有的甚至过亿也不是个例。

 

反思“天价片酬”的利弊,不可否认,大明星的确有一定的票房号召力,对影视作品的质量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从影视娱乐产业长远发展看,当片酬超过一定“度”时,必然对市场带来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不仅严重挤压了影视剧的制作成本,还严重扭曲人们的价值取向,对整个影视产业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

 

面对“天价片酬”的诟病,不仅媒体口诛笔伐,主管部门和业界内部亦痛心疾首

 

2016年2月29日至4月30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

 

2016年8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中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中明确了对近年各文化领域诸多热议现象的态度:坚决遏制“天价”片酬,严控真人秀,管控劣迹艺人。

 

2017年9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指导电视剧繁荣发展。《通知》分为十四条,基中专门提到了“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

 

2017年9月22日,为贯彻落实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全国电视剧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并明确: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片酬不得低于30%!

 

然而,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接连出台,除了媒体和观众拍手叫好外,似乎并没有得到业内人士的赞许。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它只是一个“政策”和“意见”,并不具备强制力和市场约束力。正如著名导演、中国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阎建钢所言:“无论是道德要求还是行业标准,最终都是作用于好人的,不会作用于恶人,除非把它变成为一项法律。”

 

连日来,随着“小崔怒怼”的不断发酵,一直备受媒体质疑的“阴阳合同”、明星逃税事件愈演愈烈。国家税务总局已对此问题做出回应: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表示,将在已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由此可见,国家税务总局要查的绝不仅仅是此事件关联人物,而是“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这个群体。而且,“阴阳合同”既牵涉明星,也牵涉制作公司,还牵涉投资方等等,每一个责任主体都不能放过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明星“天价片酬”由来已久,在行业内也早有共识,有关部门也多次出台措施干涉,但屡禁屡高,有令不止。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有人认为:“因为明星片酬是个市场行为,所有的调控应该基于市场来进行。”

 

按照市场运作的话,制作方用“天价片酬”请明星,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明星“天价片酬”就是合乎市场逻辑和行业规律。试想:一部耗资几千万或几个亿的影视剧,会给从制作到上线的各个环节带来多大的风险和压力,如果票房收入达不到市场预期值,对整个影视产业和行业的负面影响和冲击是无法估量的。


 

纵观近年来,我国影视产业发展现状可谓“喜忧参半”,尽管票房“破亿”的作品逐年增长,但真正赢得“市场和口碑”佳作少之又少。为什么明星的酬劳上去了,影视剧的制作费上去了,影视作品的质量在观众眼中却没有取得长足进步呢?显然问题不是出在“作品”上,而是出在市场“动机”中

 

  • 一是明星价值被扭曲

 

我国艺术界历来崇尚德艺双馨,因为明星和演员的价值缘于自身的能力和成就,也缘于大众和社会对其艺术造诣的认可。作为最可预料的经济因素,明星自带光环、自带粉丝,能够有效降低投资方的风险。因此,在影视产业项目融资、影院排片以及电视台购片等环节,往往将明星阵容作为项目估值的重要参数,恰恰忽略了明星真正的价值是“服务于大众、服务于社会”这个基本属性,过度依赖明星个人“光环”达到商业目的。

 

  • 二是平台效应被放大

 

近年来,一线平台之间的竞争成明星“天价片酬”居高不下的重灾区。就电视剧而言,高收视率的一线卫视成为制作方合作的最佳选择,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一线卫视的广告张力和平台效应好,能够将观众的关注能转换为商业收益。而就平台而言,看的往往不是剧本优劣,而是有没有大IP,有没有大明星。如果没有,对不起,因为广告商对这些演员趋之若鹜。由于平台的水涨船高,制作方只能硬着头皮花高价去请大明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作品有上一线平台的机会。

 

  • 三是内容为王被孤立

 

按照市场的普遍规律,票房和收视率(点击率、话题量),应该由作品的内容、质量和卖点决定,同时卖点也是对作品质量最直观体现。现实并非如此,很多制作方主要的钱不花在主创上,而是全砸在明星上。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找不到最有卖点的剧本不要紧,可以找最有影响力的明星,因为在剧情水准都差不多的情况下,更多的观众群和铁粉们更愿意去看自己喜欢的明星。这也是这几年曾经辉煌过的许多剧种题材在荧幕上渐渐消失的根源,取而代之的就是在玄幻、谍战、生活、偶像剧中反复折腾。

 

  • 四是品牌精神被淡化

 

影视作品并不是独立于社会体系之外的想象,是社会整个思想体系不可分割的部分。一部电影所呈现的精神特质,与其产生的时代文化特质同构共生。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是中国电影的社会使命所在,也是中国电影国家品牌的本质所在。反观当前我国电影市场的诸多乱象,如果一味靠商业利益驱动影视产业发展,只关心如何让观众走进电影院,而不顾他们走出电影院后的心理感受,显然违背了中国电影的品牌精神。当前,中国电影的主要受众是20岁上下的青年群体,如何让主流电影与当代主流观众同频共振,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课题,而不是把他们培养成为无知的粉丝和票房奴隶。

 

  • 五是行业自律被突破

 

自律是行业成熟的标志,更是一种道德境界。人不应该仅靠法规管束自己,自律就是在内在品性的修炼中,在价值观上认同公平公正,尽义务自觉履行做人做事标准尺度。反思近年来明星天价酬劳在行业内无限蔓延,充分证明了我国影视行业的自律防线早已经被突破。就拿《战狼2》来说,开拍之际,原定的某女主演突然要求加钱,吴京果断拒绝。最终事实也证明,一部好作品,靠的不是演员的颜值、名气,而是付出足够多的心血和努力。这对制作方、导演、演员等,都是好的提醒。



如何才能“标本兼治”?

 

说到这里,我们又要回到开篇的话题。综上所述,要破局市场乱象、狙击“天价片酬”,光靠“小崔说事”和媒体讨伐显然于事无补,需要国家有关部门主动作为、联合行动,从当前制约影视业发展的一系列顽症和恶疾入手,真正做到“猛药去苛”。

 

  • 一是要找准治本之方

 

正如有关专家所言,导致天价片酬、雷剧等怪现象的根源是整个影视生态环境不健康造成的。不单单是靠几个政策性的指令调控能解决的,要治还得像大禹治水那样,因势利导,从本源上调整供需关系和行业生态。而不是谁出头砍谁,谁冒尖了掐谁,这起不了什么作用。天价出来砍天价,雷剧出来打雷剧,都不是治本,只有还行业一个自由健康的生态,才是治本。当然,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定的智慧,更需要一定的时间。

 

  • 二是要强化法规约束

 

政策“不带电”无异于一纸空文。为了整治“天价片酬”,去年,四个行业协会联合发布“限酬令”,要求演员总片酬不超过成本的40%。目前来看,作为行业规范,其约束力似乎有限。从市场管理的三大要素分析:

 

第一在法律机制上,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贯彻落实上还没有发挥好刚性作用,犯法犯规的成本太低;

 

第二在行业规则机制上,社会组织的行业机构发挥作用还不明显,约束机制普遍偏弱;

 

第三在推进机制上,对行业发展过于注重扶持和激励,缺乏惩治手段。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对行业整体进行严格的法规约束。

 

  • 三是要封住税收漏洞

 

对此,在国内早有专家提出,以税收手段调节高价片酬,参照西方国家演艺圈的税收政策,通过制定演员高税收制度来调节天价片酬。降低明星的收入差距,防止相互攀比。同时,要健全完善明星依法纳税的监管体系,坚决抵制明星的税收由投资方负责的暗箱操作和包干行为,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用隐瞒或欺骗手段逃税漏税的要坚决打击和查处。3年多来,天价片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有愈演愈烈之势。实践证明,仅靠行业呼吁和演员自律,难以破解困境。

 

  • 四是要加强道德规范

 

德艺双馨不能只挂在嘴上喊,必须以道德为评判标准,要充分吸收专家们提出的:通过组建“演员资格评价委员会”,让演员持证上岗。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导演、制片人、编剧、演员”四大协会组成道德层面的评委会,一旦演员有违法乱纪或者不敬业行为,就可以对其进行惩罚,甚至行业封杀。这个可以防止天价低能的演员出现。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级主流影视奖项的道德评判体系,切实把“道德分值”作为评判和推荐获奖人员的重要依据,避免“票房当家”和“粉丝拉票”的成为主导权。


 

总而言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让中国影视产业真正回归到理性发展空间,也绝非一日之功。好在,我们已经发现了问题所在,随着有效整治进程的加快,未来发展之路仍然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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