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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文物回家路(下)| 回归之路没有结语

王军、乐凯 文化产业评论 2021-07-16


第2209期文化产业评论


11月23日,漂泊异乡的青铜“虎鎣”归国,这件西周晚期的文物原为清宫皇室旧藏,19世纪英国洗劫圆明园时,被掠走。今年虎蓥再现英国拍卖行,在国家文物局努力下,终于在12月11日正式回国,入藏中国国家博物馆。青铜“虎鎣”的回归,只是百年来我国流失海外文物回家的一个缩影。百年来,有多少有多少文物流失海外,现存何处?归家进程如何?文化产业评论特推出百年文物回家路策划专题,整理统计中国文物流失海外的具体情况,分为上下两集,以饕读者。


 

作者 | 王军、乐凯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编辑 | 郭丽娟


正文共4734字 | 预计阅读时间15分钟

 

上回说到,流落异乡的青铜“虎鎣”搭乘飞机回到故土。并于12月11日由国家文物局划拨,正式入藏中国国家博物馆。这条归家之路,一波三折,它走了百余年。青铜“虎鎣”的回归,只是百年来我国流失海外文物回家的一个缩影。近代以来,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抗日战争等近代国难使得不少国宝被侵略者掠夺,新中国建立后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非法走私、倒买倒卖等现象更是加剧了国宝流失的恶状。这些文物或是深藏于他国博物馆之内;或是隐匿于私人宅院深处,我们该如何将这些流失海外的国宝追回?有多少国宝已经归乡了呢?



海外流失文物回家路漫漫

 

北京时间11月23日,流落异乡的青铜“虎鎣”搭乘飞机回到故土。从伦敦希斯罗机场飞往北京首都机场——空中距离8100多公里,航程约10小时。然而,这条归家之路,却一波三折,它走了百余年。与漂泊海外数以千万计的中国文物相比,青铜“虎鎣”无疑是个“幸运儿”。在它归来的身影背后,离不开几十年来中国政府不懈努力,离不开爱国人士、社会团体、爱国华侨以及国际友人大力支持。

 

早在20世纪中叶,不时我国虽没有明确的文物保护政策,但很多爱国人士都在为文物的回归而努力。20世纪40年代,大收藏家张伯驹卖掉住宅倾其所有,购回了流失海外的中国现存最早山水画《游春图》,捐献给北京故宫博物院。



新中国成立初期,被溥仪携带出宫后流落民间的“二希”——王献之《中秋帖》、王珣《伯远帖》出现在香港,被人抵押给了一家英国银行,1951年底到期。当时的文物局长郑振铎立刻向周总理报告,总理作了购回批示。在中国经济还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政府以50万元的高价,买回了清宫旧藏的《中秋帖》和《伯远帖》。

 

1989年5月,中国政府向美国政府索回了湖北秭归县屈原纪念馆1988年6月所失的战国青铜敦,收藏于湖北省博物馆。1993年,上海博物馆从香港高价购回1200余件战国竹简。

 

1995年3月,英国警方截获两批中国文物,包括恐龙化石、中国史前陶器、商周青铜器、宋元明清陶瓷及墓志等,共3494件。中国追索工作小组经过两年艰苦的法律和外交努力,终于在1998年1月将这批国宝带回了家。这是我国以法律武器为主、辅以外交手段追索流失文物的首次成功。

 

2000年4月底5月初,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先以1593万港币购得圆明园流失文物青铜牛首、猴首,后又以1544万港币的高价收回青铜虎首。同年,在纽约克里斯蒂拍卖行公开拍卖一块中国的武士浮雕之前,河北省文物局得知这正是6年前河北保定前蜀节度使王处直墓中被盗掘走私出境的4块浮雕中的一块。后经多方努力被盗武士浮雕终于于2001年回到祖国。



这里特别要提及的是2002年。为促进海外文物回归,2002年7月,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委联合颁发通知,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接受境外捐赠、归还和从境外追索的中国文物进口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02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文规定允许民间通过购买、拍卖等多种方式取得文物并依法流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宝回归的进程。而在此不久后就出现了文物艺术品海外回流的高峰,2002年全国拍卖市场中,海外回流的文物艺术品约占总成交量的34%。

 

同年,“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正式启动。由国家财政部每年拨付5000万元,与国家文物局共同管理,专项用于征集流失海外和民间的珍品文物。设立该项经费的当年就用2999万元购买了文物精品——流失日本300年之久的宋代米芾手书《研山铭》,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成为海外流失文物回归祖国的里程碑。迄今,“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已耗费数亿元之巨,先后从海内外成功地收回六万多件有影响的珍贵文物……

 

综合我国海外文物回流的方式,目前海外文物回流共有五个途径:

 

1、依法追索

2、民间捐赠

3、商业回购

4、跨国诉讼

5、直接谈判

 

这些方式既途径也是困境,对此相关报道中已经进行过宣传,这里就不再逐一赘述。客观分析而言,目前我国流失文物的回流有90%是靠个人或者机构参与国际市场上商业拍卖回购或转赠的。然而,“依法追索难,价高买不起”依然是我国流失文物回家的痛!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统计,近20年来以拍卖形式回流中国的文物将近10万件。

 

为何流失海外文物追索如此艰难

 

有人做过预算,假如以回购的方式将上述100多万件文物回购,平均一件价值1200万左右,将花去至少12万亿的巨资,相当于杭州市9-10年的GDP总和(2017年杭州的GDP总额为12556亿元),这就是说,就算每年的5000万专项资金全部用完,再加上民间爱国人士的回购支持,仍然不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文物归国问题。而捐赠,只是极少数,如香港世茂集团董事长2017年斥资1.33亿元将《丝路山水地图》购回捐给故宫博物院。



追索是按照国际公约和法律进行,也是让流失文物回归最合理的途径,这方面有不少成功案例,如:

 

1998年从英国索回走私出境的我国文物3400余件

 

2001年从美国索回走私出境的河北曲阳五代王处直墓彩色石雕像

 

2001年加拿大国家美术馆将龙门石窟石雕佛像1件归还中国

 

2002年与美国海关合作,索回走私出境的我国古生物化石93箱110件

 

2003年从美国索回陕西西安汉墓中被盗掘的6件陶俑

 

2005年瑞典东亚博物馆将1件汉代陶马归还中国

 

2008年日本美秀博物馆无偿归还我国被盗的山东博兴北朝石刻菩萨造像

 

2008年从丹麦索回走私出境的我国文物156件

 

对于不惜一切代价狂掷重金购买流失文物的做法,业内并不赞同。一方面,“用中国的钱”回购“中国自己的东西”,不利于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文物;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外国文物商利用同胞的爱国心理,抬高中国艺术品的价格。这种回归路径,必究是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纵然有一定的成效,那要通过多少代人、付出多少代价才能完成。



不少专家学者认为:追索应该成为文物归国的唯一途径,因为这不仅在法律上具有效力,而且也让文物“有尊严”回归。可是,从目前的国际情况来看,依法追索至少存在以下障碍:

 

一是取证难度大。2009年圆明园12生肖中兔首和鼠首被佳士得拍卖后,圆明园管理处迅速成立专家小组赴海外寻宝,此举让国外博物馆颇为紧张,英国《泰晤士报》报道,大英博物馆非常担忧中国的寻宝小组趁机追讨馆藏品,采取密室收藏、利用西方制定的法律条规与中国辨争等方法久拖不决。英国大英博物馆、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美国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等18家欧美博物馆甚至联合发表《关于环球博物馆的重要性和价值的声明》,反对将艺术品特别是古代文物归还原属国。《声明》声称:“长期以来,这些获得的物品——不管是通过购买还是礼品交换等方式,已经成为保管这些物品的博物馆的一部分,并且延伸为收藏这些物品的国家的一部分。”

 

二是国际法律本身对我国文物追索不利。首先是国际公约不具备追溯力,尽管我国已经加入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有关的国际公约,理论上来说我们拥有可以追索的依据,但现实情况是,根据法律所追索回来的文物相比流失的文物只是冰山一角,而且新世纪以后国外的竞拍机构并没有因为相关公约停止非法拍卖我国流失文物,相反愈演愈烈。1954年的海牙公约和1970年的UNESCO公约都没有对公约追溯力进行明确规定,我国于1989年加入UNESCO公约,只能追索1989年后流失的文物,其次是公约本身不具备广泛性和针对性。签署这些公约的主要是中国这样的文物流失大国,而英国、日本等大量囤积他国文物的国家纷纷以公约定义模糊而拒绝签署。

 

三是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的诉讼程序繁琐、成本高昂。诉讼程序涉及到流失文物的来源地和所有权证明、文物相关图文资料、专家论证、诉讼时效审查、请求国文物法和进出口文物审查、冲突规则如何适用等,并且诉讼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耗费双方巨大的人力物力,对于经济能力是一个巨大考验。

 

国际成功追索案例与启示

 

国际上的成功追索案例更多是依靠非诉讼方式进行,比如国际大会、国事访问、政府间协商等。

 

  • 埃及

 

同样作为文明古国的埃及,因为战争、盗窃等原因,大量的埃及文物流失到世界各地。从上个世纪开始,埃及加大对流失文物的追索力度,追讨流失文物是埃及政府的日常工作之一,并成立了专门的文物归还管理局,2002年开始,通过与各国博物馆、拍卖行以及个人收藏者沟通,成功追讨回5500件流失文物。


 

  • 埃塞俄比亚

 

埃塞俄比亚的阿克苏姆方尖碑建立与阿克苏姆王朝鼎盛时期,被视为埃塞俄比亚古代文明的代表,80年代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但二战时期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亚,并掠夺大量文物,其中就包括阿克苏姆方尖碑,成为墨索里尼“法西斯帝国”的象征。二战结束后,意大利方面归还了埃塞俄比亚大多数文物,但阿克苏姆方尖碑迟迟没有归还。2002年埃塞总理梅莱斯在罗马世界粮食首脑会议的发言中,突然话锋一转,就阿克苏姆方尖碑问题发表强烈言辞被世界各国媒体大肆报道,也成为尖碑归还的转机,2005年4月18日,意大利归还阿克苏姆方尖碑。



  • 秘鲁

 

2008年10月,秘鲁政府借西班牙国王访问秘鲁之际,利用外交和舆论向西班牙索回45件文物,包括拥有1800年历史的莫奇卡金字塔。

 

  • 捷克

 

1648年瑞典军队入侵捷克,从首都布拉格掠走《吉佳斯法典》,该法典是现存规模最大的欧洲中世纪手稿,捷克政府多次同瑞典政府交涉返还事宜,2008年1月,瑞典国家图书馆以出借形式将法典归还捷克。

 

不可否认,流失海外文物的追索固然受多种力量影响,但国家和政府层面积极介入其中干涉无疑发挥了巨大作用。1970年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规定:“追索和归还失物的要求,应当通过外交部门进行”。《国际法院公约》第34条第1款也明文规定:“在法院得为诉讼当事国者,限于国家”。

 

这就是说,从文物的追索主体来说,只有国家政府部门才是正当主体。当前,国际公约对我国不利的情况下,应该积极寻求外交协商、谈判等手段,同时要在文物追索方面要建立国际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如2010年,国家文物局、中国博物馆协会通过国际博物馆协会平台发布《中国濒危文物红色目录》,对各国政府、执法机构、博物馆和收藏者提出风险警示;2017年,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公布“中国被盗(丢失)文物数据发布平台”,向世界各国和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机构发布中国被盗文物信息,为合作打击文物盗窃盗掘提供信息支持。


△西周早期的康侯簋,是最著名的周初青铜器之一


纵有千阻万难仍需上下求索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成功促成30余批次近4000件套流失文物回归祖国。文物回家,标志着中国国力的逐渐强大和整个社会对文化的重视。当然,与流失海外的文物总数相比,这个数字微不足道。但却让我们看到了,为了使流失海外的国宝归国,我国政府和仁人志士一刻也未放弃自己的努力。

 

文物“回家”,固然振奋人心。面对流失文物的归国路道阻且长,我们如何理性正确看待流散在海外的文物,以什么样的方式归来最相宜,以及回到祖国之后又该被如何利用,同样也是值得思考和解决的重大课题。这既需要国家智慧支撑,也需要国人的清醒,更需要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



令我们欣喜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政治家和战略家的宏大视野与战略思维,提出了“一带一路”的伟大倡议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理念和中国方案,并指明了从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五个方面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向和路径。

 

因此,在文化上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正在形成广泛共识。我们有理由相信,无论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在世界任何地方,中国政府都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完成“国宝回家”的夙愿。同时,我们也会以更宽广的心胸去看待历史问题——如果中国文物在全世界各地都随处可见,也许是一个无奈却又是一个更好地传播中国文化的间接选择。

 

回归之路没有结语,还是那句话:纵有千阻万难,让流失海外的国宝回家,是每个中国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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