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解读:国家发改委文化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截止日期是2023年8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在此,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详细解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相关变化,供朋友们参考。
关键词回复【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获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和修订说明。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就咱们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关注的大文化领域而言。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存在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特别是随着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文化的传统业态、服务形态等均面临重大变革和严峻挑战。发展文化产业必须要依据行业动态、发展趋势及时研判和调整产业结构,以有效引导提升发展质量。
在大文化领域,不是什么垂直领域、什么行业的头部内容,都是鼓励发展的,行业行将没落,被淘汰了,即使头部内容意义也不大。也就是说,深化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以推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转型升级为抓手。
因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而制作,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是重要的抓手。
现行版本是2019年本。2019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旨在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多解读见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此前文章《重要趋势!从发改委历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看文化产业发展》
再往前溯源,早在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于2011年和2013年对《目录》进行了修订和修正。
直到现在的2023年本,《目录》都是延续了对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进行分类指导的结构。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可以说,鼓励类目录是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有关地方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确定招商引资方向、有关金融机构出台信贷指引的重要参考。同时《目录》是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录》还作为综合性产业政策,成为其他相关领域目录制定的重要来源,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直接引用最新版《目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直接引用最新版《目录》的鼓励类。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共有条目1002条,其中鼓励类 348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3条。与2019年版相比,总条目减少476条,鼓励类减少473条、限制类增加16条、淘汰类减少19条。
其中,鼓励类条目数量减少,主要是对同一类型的条目进行了归类整合,以更好突出《目录》体系化特点和实用性,合并后的《目录》鼓励类条目数量虽然减少,但鼓励方向更加聚焦、鼓励事项总体保持稳定。
具体到咱们关注的大文化领域,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对两版《目录》做了系统的梳理。
通过对2019年版《目录》研究,涉及大文化领域的鼓励类产业,整理如下图:
通过对2023年版《目录》研究,涉及大文化领域的鼓励类产业,整理如下图:
让我们放到一起来对比看一下。
农林牧渔业:2019年版表述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2023年版新增“森林康养、自然教育和生态旅游”,可见更为具体,这不仅是文旅的新业态,也契合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同时,船舶业的“游艇开发制造及配套产业”;纺织业的“高档地毯、抽纱、刺绣产品生产”均被删除,不鼓励。但也没在2023年版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
2019年版与大文化领域直接相关的有三项。2023年版直接融合为一项,即促进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应用。融合应用包括的内容也比较多,即包括了2019年版的内容,又有新增。比如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体现了时代发展对新业态的引导。
与大文化领域相关的,均为4项。2019年版“数字音乐、手机媒体、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的开发系统”不在科技服务业板块体现,挪到了文化板块(见下文详述)。
2023年版新增“技术转移服务:科技信息交流、科技查新与文献信息检索、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评估、科技成果推广、技术交易、技术尽职调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和科技鉴证等服务”。文化科技融合,更多需要科技技术转移到文化领域,以赋能应用场景,因此,这项新增可以看做为是宏观概括,具体到文化领域各行各业,鼓励发展的业态就包罗万象了。同时也看到新增“数字孪生”的表述,这也与时下热门的文化元宇宙密切相关。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把科技创新平台也列出,是为了提醒文化领域的各位同仁,在做文化领域的平台和载体的时候,多多嫁接和对接科技领域的平台政策。
人工智能在《目录》中是单独列出的。从两版对比可见,“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语音语义图像识别、多传感器信息融合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当前已经作为新常态的技术存在了,没必要在文本中继续鼓励了。
2023年新增“人工智能标准测试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倒是一个亮点。在上午服务业中,2019年明确鼓励“产权交易服务平台”。2023年不见踪影,其实某种程度上,可在人工智能这里体现。这也服务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行业服务平台,特别是文化类的产权交易,非标是典型特征,因此,用人工智能来进行赋能,这也是必然发展之路。
一是删除了“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等常规的产品类型表述。同时保留了旅游装备设备以及相关的户外活动新业态引导。
二是在旅游新业态方面,表述更为详细具体。这可以理解为,在文旅融合,应融尽融的实践驱动下,一些新业态逐渐成熟,是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规模化发展潜力的,因此,作为旅游业的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引导发展领域。
一是新增“文物保护装备开发与应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装备开发和应用”,这与保留了旅游装备设备一样,都是属于文化制造业,甚至文化高端制造业的领域,与《目录》重点鼓励的高端制造业(限于篇幅,没在本文体现),有很多交集。
二是在2019年版的科技服务业板块的“数字音乐、手机媒体、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的开发系统”挪到了文化板块,虽然不是一模一样的表述,但还是保留了数字音乐、手机媒体、动漫的表述。可见,这些领域科技赋能已经习以为常,放在文化板块做为新常态的业态存在,更契合当下。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纵观2023年版,没有提及“游戏”,该业态值得后续观察。
三是在广播影视领域,新增“互动视频、VR视频、沉浸式视频等高新视频开发和应用,超高清、云转播开发应用,高新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等表述,可理解为指向性明确的具体引导发展重点。
四是2023年版删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取而代之的是新表述“国家文化专网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关于这方面,咱们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发布过很多内容,感兴趣可以搜索历史文章。
五是在体育板块,做了适当的精简。由2019年版的11项改为了2023年的6项。其中删减的部分一方面与旅游相关,在旅游板块有提及“体育旅游”;另一方面与装备制造相关,可在相关高端制造业板块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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