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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病案首页和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被纳入考核

编者按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关于启动2019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将于2019年6月1日正式开放全国三级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可直接上传医院绩效考核数据。

《通知》指出,要规范使用2011年修订版住院病案首页,并使用统一的上传接口标准。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启用《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4月底完成上传2016年、2017年、2018年病案首页数据,9月完成上传2019年1月~8月的病案首页数据,9月后每月完成上传前1个月的病案首页数据,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上传2019年全年病案首页数据。

《通知》强调,全国没有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的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评估结果将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已参加的医院评估结果将直接纳入)。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的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关于启动2019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医管中心: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全面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确保绩效考核数据客观真实可比,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病案首页填报及上传的要求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加强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提升首页数据质量。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含三级公立中医医院,下同)要按照要求认真完成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报及上传工作。

(一)规范使用2011年修订版住院病案首页。各三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和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24号)要求,规范填写住院病案首页,客观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54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质量管理与质控指标和质控考核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7〕1号)要求,规范填写住院病案首页,客观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二)使用统一的疾病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各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面启用《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附件1)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附件2)。其中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同时要全面启用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全国统一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另行印发),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疾病编码统一和手术操作编码统一。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及时完成编码字典库的转换工作,按照要求填写病案首页,确保数据采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三)使用统一的上传接口标准。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不包括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要分别按照三级公立医院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首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标准(附件3、附件4)要求,准确上传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http://www.hqms.org.cn)和中医医疗服务监测系统(TCMMS,http://vpn.ndctcm.cn)首页信息采集平台,确保住院病案首页信息上传无误。

(四)上传内容及时间要求。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4月底完成上传2016、2017、2018年病案首页数据,2019年9月份完成上传2019年1—8月份的病案首页数据,2019年9月后每月完成上传前1个月的病案首页数据,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上传2019年全年病案首页数据。

(五)加强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编码字典库转换的重要意义,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住院首页数据的上传质量。国家病案管理质控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各省级病案管理质控中心要组织开展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督导检查、医疗机构编码转换质量抽查,监督指导属地医疗机构将首页数据质控和上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参与国家室间质量评价的要求

全国没有参加国家室间质量评价的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国家室间质量评价工作,评估结果将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已参加的医院评估结果将直接纳入)。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的国家室间质量评价工作,评估结果将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

三、关于参与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评价的要求

全国没有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的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评估结果将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已参加的医院评估结果将直接纳入)。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的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

四、关于上报麻醉和病理医师工作科室的要求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内,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麻醉和病理医师工作科室填写上报工作。

五、关于参与满意度调查的要求

全国没有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的三级公立医院需在2019年4月30日至6月30日完成在线满意度调查工作,评估结果将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已参加的医院评估结果将直接纳入)。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完成2019年度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

六、关于使用操作手册的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写了《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国家中医药局组织编写了《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2份操作手册另行印发),明确了绩效考核所涉及指标的释义。全国三级公立医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填写数据,确保绩效考核上报指标标准化、同质化、规范化。

七、其他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将于2019年6月1日正式开放全国三级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经系统认证登陆全国三级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直接上传医院绩效考核数据。系统登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4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官网下载使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肖莉、罗睿、王斐

联系电话:010—68791885、68791889

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联系人:杨巍、邴媛媛

联系电话:010—59957797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联系人:褚湜婧、翟晓辉

联系电话:010—68791681、68791678

国家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联系人:常競丰、王怡

联系电话:010— 69151893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联系人:张进、赵玉凤

联系电话:010-64089654

附件:附件1: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临床版2.0

      附件2: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

   附件3: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住院病案首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标准

   附件4:三级公立中医医院住院病案首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标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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