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简称:《通知》)。
《通知》总结了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的主要经验,包括“建立高效有力的医改领导体制和组织推进机制,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管理,上下联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等6条经验。《通知》明确了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的重点任务,共7个方面24项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
《通知》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改的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各地市和相关部门具体任务并组织实施。2020年,建立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评估和调整机制,评价排名靠后的省份取消其试点省份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