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的公告》(2019年第101号)(简称:《公告》)。《公告》显示,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由资质认定改为备案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明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用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登记备案和运行管理,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录入、共享和公开。
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全文如下: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