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联合体建设,是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抓手。为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逐步实现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出台《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对上述类型的医联体“谁来建”“如何建”“如何联”等问题做出了规定。其中,城市医疗集团指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组成的组织,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县域医共体指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一体化管理组织。专科联盟指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形成的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协作组织。远程医疗协作网指面向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建立的远程合作网络。
同时,《管理办法》对医联体的考核评估问题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其中,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主要考核医联体运行机制情况、医联体内分工协作情况、区域资源共享和下沉情况、发挥技术辐射作用情况、医联体可持续发展情况,以及公共卫生和居民健康改善情况。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重点考核牵头单位技术辐射作用发挥情况和居民健康改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