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6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制定具体工作目标: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各省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通知》要求:全力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联网工作、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确保跨省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到位并平稳运行。2021年6月底前,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接口规范(V2.0)》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部门应安全、平稳、有序地完成系统接口升级,新接口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多种就医介质直接结算。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