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江凤林维权案”中的浅黑隐恶是否应在打击之列?
导读
满怀希望,一切向好!
来源:“伟哥聊医”微信号
作者:伟哥
全国首例“医告官”案回顾
湖南医生江凤林告官案,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了。就在前几天,江凤林医生给小编发来信息,提醒其维权案二审可能会不久开庭了。因为按照相关规定,上诉受理案子要在3个月内审结。
从8月24日上诉立案,到三个月的期限(11月23日)没有多长时间了。到底结果如何呢?真的不好预测。
梳理江医生被打事件处理的过程:先是有关部门对打人者——湖南大学的副处级干部刘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江医生不服,提出申诉,结果在当地政府的干预下,罚款减成了200元。
每每想到此事件,小编不由得想起曾经在街头看到的流氓打人事件:一人骑车把一位走路的市民撞伤了,在众目睽睽之下,自觉理亏,并鉴于被撞者衣破皮损,答应赔付200元;市民起身理论,因撞人者逆行,且撞得自己如此严重,衣服加到医院的治疗费,岂能是200元所能解决的。结果,该撞人者耍起了流氓:200元不要,那就一分钱不给,爱咋滴咋滴,老子有人!
比较起来,江医生被打事件的处置以及“告官案”的一审结果,岂不与上述的撞人者耍流氓有异曲同工之“妙”?—— 500元不行,给你200元,随便你告!—— 这种作为,这种恶质,岂不胜过无赖、流氓?!!
当前,大街小巷都贴出“打黑除恶”的横幅或标语,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严打风潮。
那么,庇护医暴分子、轻视涉医违法是不是一种“黑”呢?—— 应该是的,虽然不是赤膊上阵、持刀伤人黑社会那般肆无忌惮的“黑”,但至少是一种与其相差无几、呈色略逊的“浅黑”!!
那么,官官相护、无视法律、仗权乱为是不是一种“恶”呢?—— 应该是的,虽然不是张扬跋扈、欺男霸女的“罪恶”,但至少是一种助纣为虐、狼狈为奸、为邪作伞的“隐恶”!!
浅黑也是黑,隐恶也是恶!难道不应该打,不应该除么?!也许,这些浅黑隐恶被打击、扫除了,一切黑根恶源都解决了!
人们常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此次“江凤林维权案”(也作“告官案”)的结果如何呢?那就看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身份如何剥离了。弄好了,正义在二审就会来到;弄不好......
满怀希望,一切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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