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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公布!含5款抗癌药 | 医号文件

医脉通 2019-01-03



导读

纵观这40个全球重磅品种,大多都是罕见病、临床急需的特效药。



来源:医脉通

作者:小脉

医脉通编辑综合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2018年11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发布第一批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共计40个品种罕见病、临床急需的特效药,其中包含5款抗癌药。


《通知》中提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并按程序组织专家遴选出48个临床急需境外新药,该名单前期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公示。其中,8个品种已在近期获批上市,现将其他40个品种名单按程序对外公布。


医脉通小编汇总整理如下(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纵观这40个全球重磅品种,大多都是罕见病、临床急需的特效药。其中包括治疗白血病、骨癌及细胞癌的Denosumab、Ponatinib、Vismodegib等药物。


此前,九价宫颈癌疫苗、丙肝新药索磷布韦、肿瘤PD-1免疫治疗药物(Opdivo、Keytruda)等多个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境外新药,已在国内集中上市。


10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公布《 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审评审批工作程序》提出,近十年在美国、欧盟或日本上市但未在我国境内上市的新药,符合相应标准可申请通过专门通道审批上市。文件明确,可以通过专门通道审评审批的品种范围包括,近十年在美国、欧盟或日本上市但未在我国境内上市的新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于治疗罕见病的药品;用于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且尚无有效治疗或预防手段的药品;用于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据北京商报,有分析人士指出,承认境外临床数据,意味着新药在中国注册可省下在国内做临床试验的时间,大大缩短了境外新药在华上市的周期。同时也有利于国内药企走向海外,开展境外临床试验。


医脉通综合整理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北京商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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