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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9.5万元并停职!将保胎药错发成打胎药,该责怪的只有护士吗?

医脉通medlive 医脉通 2022-09-21



导读

谁都不愿意见到此类事件发生,但吊诡的是,就那么发生了。


来源:医脉通

作者:布医

本文为作者授权医脉通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昨天(24日),一则“护士错把保胎药发成打胎药”的新闻登上热搜。

 

 百度截图

 

据新京报报道,11月25日,安徽肥东一孕妇在医院保胎,被错发打胎药一事有了新进展。当事孕妇丈夫施先生告诉记者,24日,医院道歉并赔偿了9.5万元。“胎儿我们不打算要了,怕后期有后遗症。”肥东县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涉事护士已被停职。

 


 视频截图

 

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11月4日,施先生陪妻子程女士住进肥东安贞医院保胎。因床位紧张,打胎和保胎的患者住进同一病房。11月6日早上6:30左右,护士发放口服药时,错把打胎药发给了需要保胎的程女士。程女士服用过后,护士称“吃错药了”。

 

发现送错药的护士及时向涉事医院妇产科负责人汇报,医院医生也对患者进行过催吐、稀释等措施。此后,在肥东安贞医院的医护人员陪同下,施先生及妻子程女士赶往肥东县人民医院,进行洗胃处理。

 

距离此次事件发生,已半月有余。涉事护士已被院方停职等待进一步处理。因担心17周的胎儿,吃了打胎药后会留有后遗症,胎儿父母决定不保留胎儿,需要医院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院方回应,患方要求的经济补偿较高,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没达成协议。

 

 

错全在护士吗?

 

为住院患者发放口服药,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护士一个疏忽却闹出了这么大的纠纷。事情发生后,涉事护士被停职,涉事医院“名声在外”,最重要的是,给患者造成了不可挽回的身心伤害。

 

谁都不愿意见到此类事件发生,但吊诡的是,就那么发生了。

 

那么,发生这一事件,是否只是责怪护士就够了?

 


视频截图

 

无独有偶,这类“错药门”事件以前也发生过,2016年,一位孕妇吃完护士错发的米非司酮片后流产了,当时孩子还有呼吸。

 

有鉴于此,笔者以不良事件讨论的方式看待这个事件,提出几点供大家参考:

 

一、医院药房,是否该建立完善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查阅相关文献资料,高警示药品(高危药品)的定义为: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虽然错误使用这些药品不会比其他药品常见,但其后果却严重得多。

 

愚以为,这类打胎药是否该归入高警示药品目录内。如果作为高警示药品,对住院病房开具此类药物医嘱时,是否可以关注一下患者诊断和基本情况,来核查药品医嘱开具是否正确。如果正确,在发放前在药品最小包装上,是否该粘贴高警示药品标识,并单独药框封装让取药人员带走。


摄图网

 

二、科室层面,应对特殊药物进行相关培训

 

1. 科室层面,除了像药房一样,需要具有高警示药品管理方案及处理流程外,科室还需对特殊药品、新药、不常见药等药品,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及时考核。考核合格后,才可以开具、单独分发、指导患者使用此类药品。

 

2. 同时,针对特殊药品的领取、存储和发放,健康教育,观察反应及反馈记录等,还需要一整套完善的科室流程。制定并遵循此类流程,一方面可以减少口服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还可以收集相关临床研究资料,反哺医疗护理科研。

 

3. 科室还需建立不良事件讨论登记本。定期讨论不良事件,如果本科室无不良事件,也可以讨论其他科室、医疗论坛、医疗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不良事件,使得科室医护人员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4. 科室在为患者安排病床时,一定要将特殊患者分隔开来。比如保胎患者与打胎患者、多重耐药菌患者与普通患者、特殊感染疾病与普通患者等要安排在不同的病房,避免发生类似事件。

 

三、医生,特殊医嘱必须提醒护士

 

对于一些特殊药品、特殊操作的医嘱,下达医嘱时可以在医嘱备注相关事项,同时也要口头叮嘱护士此类医嘱的特殊性或紧迫性。

 

这种提醒,一方面可以使得护士明了此类医嘱的注意事项,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得医嘱能够引起护士足够重视,做到医嘱的按时、高质量完成。

 

四、护士,身份核对错在哪儿?

 

作为这次事件的参与者,这位护士也难辞其咎。


摄图网

 

首先,护士应了解自己分管的患者的诊断及病情。在执行医嘱时,不要机械地去执行,要多思考这个医嘱的作用是什么,遇到有疑问的医嘱时,要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其次,在核对患者身份时,一定要使用反问式核对的方式,特别是在早晨及中午患者还睡眼惺忪的时候。可以问一下患者名字和年龄等信息。同时,也要使用最少两种身份识别方式,比如,将核对腕带信息和询问相结合,尤其是针对听力受限的老年人。

 

再者,在发放药物时,要充分了解此类药物的作用及注意事项等,并对患者进行相关健康教育。尤其是发放特殊药物时,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不允许出现一丝一毫的差错。

 

同时,作为肩负患者生命安全重任的医护人员,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不要因为自己的个人私事影响工作,转移注意力。如果自己实在遇到影响精力的私事,要提前向领导反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申请调休,以调整到最佳状态。

 

最后,如果很不幸,已经犯下类似错误,一定不要慌乱。及时采取相关应急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更不要试图隐瞒情况,以免贻误挽回错误或及时止损的最佳时机。

 

笔者最后想说,在临床工作中,每个人都难免犯错,重要的是看到自己的错误,或者旁观别人的错误后,有没有真正去思考,发生这类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发生这类事件后应该采取什么处理措施?需要做什么,才能减少并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欢迎有不同看法的同仁在评论区留言。


责编 | 亦一 苏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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