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冥币纸钱,政策不能总在争议中打转
日前,江苏南通市民政局和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其中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清明节临近,这样的禁令并不突兀,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多地都出台了禁止生产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相关规定。但是,一如往年的舆论反馈,这类规定的必要性、正当性始终难逃争议。是否要对制造、销售乃至焚烧冥币纸钱的行为加以“一刀切”的限制,各地都是时候给予更全面评估了。
平心而论,从环保和消防安全等角度出发,倡导无烟火祭祀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但是,呼吁、倡导与明文禁止,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正所谓私权是法无禁止即可行,公权则是法无授权即禁止。当然,也有观点认为,各地出台相关规定有法理支撑,《殡葬管理条例》确实规定了“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但是,冥币纸钱是否能无条件地归纳到“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之列?
从相关禁止性规定引发的争议看,这个问题有很大的探讨和辨析的空间。“封建迷信”并非是一个有着明确边界的绝对概念,而是特定的历史和社会文化背景下的相对概念。甚至,“封建”和“迷信”本来就不能完全划等号。所以,冥币纸钱到底是不是就一定该定性为“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并且到了必须动用公权力予以禁止的程度,至少在法理上是要打一个问号的。另外,这里还涉及对“封建迷信”定义权的问题,到底是依据公权力的“想当然”来定夺,还是结合普遍的社会认知来定夺?基于权力的“谦抑性原则”,恐怕还需要多尊重社会的意见和看法,而不是完全由公权力拍板。
还要看到,使用冥币纸钱是千百年来祭祀文化的重要一环,不能低估它背后强大的社会习俗惯性,试图以封建迷信之名“一刀切”地禁止,与长期以来形成的社会文化冲撞,招致争议是必然的。
美国人类学家柏桦在《烧钱:中国人生活世界中的物质精神》一书中就指出,纸钱反映的不是一种宗教,不是一种信仰,不是一种意识形态,而是一种总体的文化形态和物质世界;从唐朝开始,纸钱习俗就僭越了民族、语言的港篱,从鄂尔多斯高原一直到南部沿海地区,从上海到河内,再到东南亚乃至全球华人、华侨的生活区域,整个都处在这种连续的支化区城内。
明晰了冥币纸钱及其使用背后的社会文化基础和历史发展脉络,对此的引导治理就应该多一些审慎和柔性思维,少一些鲁莽和强制思维。“强硬”治理与社会习俗惯性及民众情感难免形成巨大的碰撞,最终造成“多输”局面。
这方面已有太多的前车之鉴。从之前一些地方闹得沸沸扬扬的“平坟运动”,到后来个别地方一度兴师动众地要“让冥纸冥币无处可买、无纸可烧”,这些打着反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殡葬改革等名义的“一刀切”式治理,一开始都不可谓不用力,但最终几无例外以失败告终,或不了了之。如此多的教训在先,属实不该有更多的地方一次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类似的治理行动总是“定期”出现,也难免让人怀疑,这是否已沦为相关部门刷存在感、完成KPI的“工具”?
同时,在现代社会,对制造、销售、使用冥币纸钱等行为的治理,还要多一层经济理性的考量。要知道,冥币纸钱等丧葬用品的制造和销售,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和经营的行为,其背后对应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企业和商家,更进一步看,是个体的就业和家庭的生计。在这个问题上,务必三思而后行,对民生民情多一些体恤和尊重。
尤其是在当前各方强调提振消费信心、改善和稳定市场预期的大背景下,类似事关民营经济和消费的治理决策的出台,更该有全盘考量。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重申,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基层治理不该与这样的宏观要求相割裂。
可以说,对冥币纸钱等丧葬用品制造、销售、使用的规范,是一个杂糅了习俗文化和大众情感、市场经营和社会消费等多个维度的复杂议题,在相关边界缺乏科学清晰界定的情况下,审慎监管或是最好的选择。同时,相关上位法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明确一些关键概念,从源头上避免让相关政策一直在争议中打转,如此经年往复,难免给社会和政府公信力带来“内耗”。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