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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5分钱,磐安一超市被立案调查!
近日,磐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赵圆圆(化名)称其在某超市以17.60元/千克的价格购买了0.270千克的商品,付款4.80元,而实际应付金额为4.75元。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第一时间对该超市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超市使用的电子秤存在“四舍五入”到角位的情况,导致部分称重商品标签金额高于实际应收金额。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已进行立案调查。
磐安县市场监管局、磐安县网信办在此提醒广大商家:
将金额“四舍五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该行为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
俗称“反向抹零”行为
目前该商家已经重新购入一批电子秤
并张贴公告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
“反向抹零”金额虽小
却事关消费者权益
违背市场竞争规则
如有发现该违法违规行为
可拨打12345或0579-84881640投诉举报
二审|陈圆
终审|曹国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