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律师视点】资深互金老司机蒋阳兵律师解读《广东省网贷备案细则》

2017-03-16 德衡律师集团
蒋阳兵

北京德和衡(前海)律师所合伙人律师


如果你是一个经常看新闻的人,或者你是一个比较前卫,敢于利用P2P平台的人,那么你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的一件“大事”——2月13日、14日,广东省先后下发了《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如此频繁的现象究竟为何?


或许在“拜读”这样一份严肃的《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广东省网贷细则》),我们可以先去了解这样的一份惊人的数据。据中国产业研究院统计,2月份全国P2P网贷日均成交额就已达112.77亿元,较上月日均成交额增加了12.67亿元,上升了12.66%。较去年同期46.69亿元,增加了66.08亿元,上升了141.53%。而2月份全国P2P网贷法定工作日,成交额更是达到了2565.17亿元。如今的P2P网贷交易额较上年同期几乎增长了60倍。60倍,这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数据,或许你没有办法去感受,但这样的数据是我们所有人都无法去忽视的,而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或许会告诉你,P2P对我们的影响究竟达到了一种怎么样的程度。全国P2P网贷总参与人数达603,627人,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参与人数就达79,269人,位列全国第三名。此时你是否感觉自己有种落后的感觉,或许在将来P2P迅猛发展的趋势上,我能够给你一个确定的答案。而这以上的数字不仅仅只是一组数据,更是问题之源。


数据是最直观的,或许它能够解答我们最初的那个问题。据《金融蓝皮书: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与评估(2016~2017)》显示,我国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绝对数量已达5879家。但问题平台累计达到2838家,问题平台中,“跑路”、停业类型的问题平台数量占比分别为55%和15%。如此严峻的状况,广东互联网金融弱项更好地发展,挣脱这种毒况,或许《广东省网贷备案细则》的制定是最好的解药。


这样大背景之下“呼之欲出”的《广东省网贷备案细则》,它的那些条文,你又了解多少呢?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登记指引》(以下简称《网贷备案指引》)第二条规定本指引所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而《广东省网贷备案细则》是基于该指引,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而形成。


根据《广东省网贷备案细则》第六条鼓励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引进有实力的法人股东,增加注册及实缴资本至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健全内控机制,聘用具有丰富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增强机构实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这一规定,是我国首次提到具体实缴资本的细则,是在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的基础之上具体化鼓励的实缴资本数额。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现了在备案审批中,政府部门将对达到此实缴数额的网贷平台给予一定的方便。而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该首次提及的细则存在之意义。毫无疑问,是当今P2P平台混乱,网络贷款平台过低的准入门槛以及高风险所孕育的,是一系列的利用平台进行诈骗,且涉及的数额特别巨大清醒所催生的,如广东首例夫妻网贷诈骗案所涉金额就达8000万元,提高准入门槛,毫无疑问将为诈骗分子设置障碍。而所提及的引入丰富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则是针对我国如今网络贷款平台“跑路”“停业”现象而制定的良药,对症下药才是解决之要。


该《广东省网贷备案细则》的第七条,明确了新设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程序,清晰的程度将引导整个网贷市场的有序准入。但在此处,我们可以明知,该条第三项,制定有省金融办理备案登记并出具证明文件,而不同于《网贷备案指引》与《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机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厦门网贷备案暂行》),市级金融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与开具证明材料,且在此基础上,《广东省网贷备案细则》想比前两个细则增加了第十七条中关于网贷机构上线5日内,书面报告注册地所在的市级金融监管部门,由其送交省金融办。且该细则的第十六条相对于《厦门网贷备案暂行》第十五条和《网贷备案指引》第十三条,增加了获得电信营业许可后反馈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相关材料报送省金融办。由此,提高登记备案部门,从而达到省内登记备案的统一标准,加强省内网贷平台的统一管理,通过由省办审核,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监督的力度。相比其他两个细则更为严格,监督力更加强,而这其实也与我省P2P平台数量与参与人数之多密切联系的。但此时值得我们思考的焦点将会是如此“多此一举”会不会导致效率低下?毕竟广东省是一个P2P平台极为活跃的地方,而如今我们无法从现实中就得知答案,但从条文中,其审核的时间与《网贷备案指引》和《厦门市网贷备案暂行》的时间一样,或许这可说明,其在提高这种审查级别的时,这种时间的效率并未受影响,起码它的时间长度是一样的。


该广东省备案细则中的另一大亮点,或者说在将来将会成为一种法律趋势,将会成为规范网贷平台的有效手段之一。相对于《网贷备案指引》,《广东省网贷备案细则》第八条第十一项规定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将成为备案登记前提条件。而相对《厦门市网贷备案暂行》的规定,其详细说明了出具的法律意见的内容,从而从另一个方面加强了这一条件的可操作性,以及对这一条件的重视,并在该细则的附则上具体附上具体内容的形式,统一形式,提高了审核的效率,便利管理申请的标准,附则所附之表格体现了该细则比较人性化的一面。针对这一条件,从而提高准入门槛,降低不法分子借助平台诈骗机率,营造一个安全的交易环境,加强政府部门这些平台的控制与管理。从本质上,其都是为了加强其监督的职能。而这样的监督,亦体现在该细则中第十四条对于已设立的网贷机构提交的材料上,相比《网贷备案指引》第十一条增加但不限于九项材料,且与《厦门市网贷备案暂行》的规定对于已设立网贷机构的管理有别,形成了独特的监督条件,适应了广东省网贷平台的发展。


而在此,不得不提的是,该细则的第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的惩罚条款,法律没有任何惩罚的强制措施,一切皆空谈,这样的法律对于人们来说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这点相比《网贷备案指引》来说是极大的进步,增强了这一细则的法律效力与网贷平台的执行主观能动性。这样的设定,也正是针对一些未触及犯罪,但却极大影响政府的监控职能所设定的,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金融监控部门监控网贷平台的职能。但是相对于《厦门网贷备案暂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似乎该细则的惩罚方式仍是比较单一的,而在日后的发展中,我们是否应该增加一些其他的惩罚措施来增加这样的一种监控力呢?而厦门的这样的惩处方式是否符合我省呢?貌似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思考,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摸着石头过河。


《广东省网贷备案细则》,糅合了《网贷备案指引》与《厦门市网贷备案暂行》,结合广东省本地专有之特色,从而成就了这些条文,而他们究竟能否达到最初的目标呢?或许时间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


或许您还想看

蒋阳兵:国土部门以批复的形式确认争议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不合法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解出台,看前法官老蒋对该司解的逐条评判!再看杜万华先生权威解读!

内地判决如何在香港得到执行

港商在大陆投资被当地政府侵权怎么办?前法官老蒋,专业律师叶森为您解答!

前法官老蒋、专业律师叶森谈慈善信托那些事儿

抵押无效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雷州市支行与黄某、王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最新裁判规则!交易行为违法不影响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救济其合法利益

蒋阳兵:对遗产继承常见法律问题的解答

蒋阳兵:说好的金融创新呢?网贷监管细则纷纷落地,互金人哭晕在厕所!



作者简介

蒋阳兵,德和衡前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学硕士。擅长领域:金融和银行,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民商讼裁,其他:行政法。蒋阳兵律师曾长期在法院系统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历任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蒋阳兵热爱学习、理论功底扎实、先后在全国各类期刊上发表案例、论文多篇。擅长办理专业性较强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理、房地产和建筑、土地确权、规划、工商等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勇于接受新知识、新观点、新事物,具有较强的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思维,长期运作自媒体。蒋阳兵以其扎实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勤勉稳健的工作风格,博得了各界的充分信赖和赞誉。


联系方式

电话:18811501654(北京)  

            18566691717(深圳)  

            15975929998(湛江)

邮箱:jiangyangbing@deheng.com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如需转载、节选,请在文首注明作者及来源。



点击二维码关注商海律盾


特别提示

凡本微信公众平台标明“转自”或“来源”的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平台所有,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供读者学习、参考。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您致电本微信平台发布的各地律所联系电话或专业律师联系电话,也可直接拨打德衡律师集团客户服务中心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800-8600-880、400-1191-080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