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数据,谁做主? ——从法律角度看腾讯和华为的数据之争 | 互联网法律观察
近期,据公开报道,腾讯与华为因微信用户数据之争闹得不可开交。事件的导火索是华为旗下荣耀Magic手机所提供的一项新功能,该手机基于Andriod系统重新开发了Magic Live智慧系统(“智慧助手”),智慧助手可以根据微信聊天内容等自动加载地址、天气、时间等信息,比如,用户在微信聊天过程中提及电影相关信息时,就会自动推荐近期热映大片,并根据用户的喜好提供影院与订票功能等。
对此,腾讯认为,华为的上述做法实际上夺取了腾讯的数据,并侵犯了微信用户的隐私。华为则否认侵犯了用户隐私,称“任何用户信息属于用户,既不属于微信,也不属于荣耀Magic,荣耀Magic获取的信息是经用户授权并只在荣耀Magic手机上处理的,并未上传至任何云端。”
腾讯与华为关于用户数据的争议被公开报道后,引起了各界广泛的热议。享小辫认为,关于本次数据之争的焦点,主要集中于如下几点:
在缺乏明确规定的前提下,用户信息归谁所有?
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其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不得以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等方式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账号的服务。并且,我国多部其他现行法律中亦明确规定对于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应明确取得用户的同意。
根据中国法学理论界的权威解释,“所有权”的实质是对所有物的支配权,当所有物为个人信息,且只有用户对个人信息享有独占支配权时,则可以视作用户对其个人信息享有所有权。鉴此,我国现行法律虽未明确对用户信息权属作出规定,但根据上述规定可以推断,用户信息(尤其是用户个人信息)应归属于用户信息主体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最大前提是获取用户的同意。
《网络安全法》中也规定了对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例外情形,即“第四十二条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因此,对于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用户信息,其不再属于法定保护的用户个人信息范围。对于该类信息的权利归属,虽然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通常会将其归为信息收集者的数据资产。
华为是否涉嫌侵犯微信用户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具有明确的法律边界,指的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网络用户使用服务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具体范围包括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账号和密码等。侵犯个人信息,则是指未经用户同意,收集和使用了用户个人信息,其中收集是指“对个人信息进行获取并记录”,而“使用”则包括了加工、转移和删除等行为。
据新浪微博上一段关于荣耀Magic的测评视频来看[http://weibo.com/tv/v/FfAlY2RSz?fid=1034:ac569ac7cefe729c3cc5bb8600a9ea13],华为的确给予了荣耀Magic手机用户(“华为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利,即华为用户可以根据其需求在设置中随时开启或关闭智慧助手的相关功能,从而授权或停止授权华为荣耀Magic手机根据用户微信聊天信息向用户提供调用其他功能的智能化选择;同时,该视频试图证明华为并未“收集”用户的相关信息到华为服务器,具体的例证是,在关闭网络的情况下,智慧助手依然可以为用户提供服务,识别用户的微信聊天信息。
小辫认为,如果正如视频所述,智能助手的相关读取、识别、分析和推荐功能均是在用户手机的本地完成,那么华为无疑并没有构成未经用户同意收集其个人信息的行为。因为,从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收集意味着信息控制权的转移,而华为并未将相关用户的个人信息转移至华为服务器,华为的服务实质为向用户提供了一项在手机终端本地处理数据的工具,而并未实际获取和使用用户的微信聊天信息数据,因而也就不存在华为侵犯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了。
当然,这只是小辫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进行了法律分析,如果有技术大拿赐教并对上述视频进行深度技术讲解,小辫也非常乐意继续跟进相应的法律分析,以求最大程度地了解智慧助手的合规性。
微信用户是否享有使用华为手机从微信软件中获取微信聊天信息的权利?
实践中,不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用户信息的转移共享,除取得用户明确同意外,主要通过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合作协议约定来执行。而此次腾讯和华为的数据之争,显然双方并没有就此达成一致的合作约定。小辫认为,双方在商业合作层面的失和,才是这次事件的主要矛盾。
那么,作为用户信息的所有者,用户是否享有授予华为直接收集和使用其在微信中传输、存储的聊天信息的权利呢?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腾讯与用户达成的《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的约定, 除非法律允许或腾讯书面许可,用户使用微信软件过程中不得“对本软件(微信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腾讯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并且《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中明确规定,腾讯禁止微信用户未经其他微信用户明确同意,或未向其他微信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其他微信用户数据,侵害其它微信用户合法权益。
可见,微信已经以协议的形式禁止用户使用未经微信许可的其他方接入微信软件和相关系统。因此,在法律明确出台相关规定前,微信用户在使用荣耀Magic手机的过程中,未经腾讯书面许可,并没有权利使用智慧助手接入微信复制、识别微信聊天信息数据。当然,具体禁止条款形式无疑为格式条款,且限制了用户对自身个人信息的处置权,该条款是否有效,也许在后续事件持续发酵的过程中将得以辨明。
【事件最新动态】
根据最新消息,工信部于8月8日回复澎湃新闻时表示:“针对此次腾讯和华为在手机新功能上的分歧,工信部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会依照《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自觉规范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行为,依法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对信息通信企业之间的分歧和纠纷,工业和信息化部会依据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引导行业自律,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小辫也会持续关注本次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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