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学子】第22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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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 蔡维忠:哈佛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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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于《上海文学》2020年第12期“新人场特辑”
蔡维忠博士
本文作者
理科博士,哈佛博士后,新药研发专家,现居纽约。作品发表于《当代》《散文》《光明日报》《读者》等海内外报刊杂志,曾在美国《侨报》和《北京晚报》辟有专栏,著有散文集《此水本来连彼岸》、随笔集《美国故事》和对联艺术专著《动人两行字》。
病毒学家珀希拉·谢甫三十五岁时接到哈佛医学院的聘书,聘她为副教授。
珀希拉
她原在南方的贝勒大学M教授手下做博士后,两年后升助理教授,已经当了五年助理教授了。她是从内部直接提升上来的,不如经历了层层淘汰竞争从外面招来的人腰板直。M教授是个重量级的病毒学家,珀希拉觉得他像山一样,在他的荫影下只配做个小丘。她不想一直做小丘。芝加哥大学的R教授从北方向她伸来橄榄枝。R教授也是重量级的病毒学家,也像山一样。她不甘心从一座山旁边挪到另一座山旁边。哈佛可以给她提供更好的研究环境,让她招到更好的研究生和博士后,而且在她的研究领域没有山压着,她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番。所以,她接受哈佛的聘请,搬到波士顿。哈佛其实指望她成为山。五年过去了,是检验的时候了,珀希拉晋升教授的事提上了议事日程。在一般的研究型大学,助理教授如果在四五年后能获得科研资金,发表研究论文,在研究领域站稳脚跟,就可以升到终身职位的副教授,再过几年升教授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招了副教授,一般一招来就是终身职位的。取得终身职位算是拿了铁饭碗,对年轻科学家至关重要。
作者 蔡维忠博士
哈佛只给教授终身职位,不给副教授。从助理教授到副教授到教授,大概十年时间。珀希拉从副教授起步,五年后面临评教授的关卡。评上了教授,可以在哈佛留下,评不上得走人。很多科学家因为没有评上教授只好离开哈佛。他们其实大多很优秀,可以轻而易举地在别的大学拿到终身教授的职位,但是哈佛不留人。要评上哈佛教授,得有十个同行高人写推荐信,承认此人在该领域排名前三。在十名同行科学家中,R教授名望最高,分量最重。这次,R教授没有伸出橄榄枝,而是在背后捅了她一刀。他给评选委员会写了一封“推荐信”,把珀希拉贬得一无是处。R教授为什么这样做?有人后来分析,他认为连自己都不是哈佛教授,作为后辈的珀希拉怎么能当哈佛教授呢?R教授把话讲得太过头,让评选委员会觉得离谱,不足采信。其他同行科学家都对她评价很高。珀希拉逃过一劫,当上了哈佛终身教授。那时,珀希拉是哈佛医学院第六个女教授。偌大的一个哈佛医学院,只有六个女教授,其中有好几个是诺贝尔奖得主的妻子,她则是草根。其他五位女教授跟她没有密切往来。她说:“有些问题需要和同一级别的女同事才能交谈,可是抬眼一看,没有一个可以交谈的人。”看来,人越往高处走越孤单。那时,她四十岁当上了哈佛教授,有点不适应,仿佛人生的终极目标达到了,不知下半辈子该怎么办。人越成功越彷徨。如果说刚开始她觉得有些孤单和彷徨,后来便逐渐适应了。几年以后,当我到她实验室做博士后时,她讲起当时的感觉,只是一种轻描淡写的回忆。其实,科学界的同行已经把她当成山看待了。我的博士导师就对她敬重有加。当我快拿到博士学位时,他说:“你如果要待在这个领域,应当去珀希拉的实验室。”一封推荐信把我送到她那儿。
珀希拉拥有典型北欧女性之美,五官典雅大方,皮肤白皙,双眼皮下一双大眼睛。她看人时眼睛闪着柔光,谈话时唇角微翘,双唇轻启,很自然地流露出一种知性美。她举止优雅,刚柔相济,恰到好处。当然,作为病毒学领域的领军人物,她有种叱咤风云的气场,不怒自威。这是我的第一眼印象。我和她见面的第一天就选定了课题。我沿着既定的方向做研究,做得比较顺利,和她一起发表了好几篇研究论文。有时候我会跳出既定的范围,探索新方向。其中有一篇论文算是意外的收获。人们一般把病毒看成凶狠的攻击者,把人体细胞看成无助的受害者,一旦受感染便被摧毁。病毒学家的任务是了解病毒如何杀死细胞,期望在了解后研究出药物,阻断病毒对细胞的残杀。从这个意义上讲,研究者充当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世界上绝大多数病毒学家,包括珀希拉在内,都是沿着这个思路做研究,并且做出了很好的成果。我的想法有些不同,我想看看细胞是不是有抵抗能力。我把细胞做了某种处理后,在不同的时间用病毒感染,想看看不同时间感染的病毒生长能力是否一样。为此,每四个小时得做一次感染,每次花一个小时。因为半夜后还要起来做感染,我不回家,就睡在珀希拉办公室的地毯上。早上她进入办公室,看见地上躺着个大汉,吓了一大跳。这项研究算是计划外的尝试,事先并没有告诉她。结果证实了我的猜想,病毒在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生长能力,也就是说,细胞在不同的时间对病毒有不同的耐受能力,或抵抗能力。她对这个结果非常兴奋,比我还兴奋,因为其他人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思考。
1989年实验室合影(前排左一为珀希拉,后怕右三为作者)
十几年后,我早就转到其他领域,她还继续这方面的研究。后来我逐渐明白,这个课题虽是我发起的,主要是我完成的,但是她看得更深更远。明白了这层道理后,我看问题时便尽量往深处远处看。从某种意义上讲,导师的影响得在多年以后才体现出来。她说,这个研究结果和以往不一样,研究论文的开头要加以突出。我写了一篇论文稿子,打印出来交给她,然后走到电梯里,准备下楼。她从后面跟过来,指着第一段说:“这是什么玩意?我不懂。”原来,研究论文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分成四大部分:引言、材料和方法、结果、讨论。引言论述为什么要做这项研究,开头通常点明研究现状,每一句话后面都要引一篇至数篇文献,以示这些话不是主观猜想,而是客观事实。我为了写得不一样,在第一段发了一通议论,没有引任何文献。难怪她一看就觉得不对头。看到我要下楼,她不等我回答,加了一句:“你不用管了,我把这一段删掉重写。”她平常改动我的稿子,我没有异议。她带过的研究生和博士后都知道她有一支令人生畏的红笔。她一边看一边改,任何稿子经过她的手后,每页都被涂得红彤彤一大片。有位英国来的博士后师兄,自恃英国英语高人一等,每当看到自己的稿子被改得满目疮痍时便愤愤然。我的母语不是英语,自然没有这种底气和她计较。不过这一次,她要把我苦思冥想写出来的一整段砍掉,我不能啥事都不做,引颈就戮。我赶紧踏出电梯,跟她到办公室。我说:“每次你交给我的文件,我总是从头到尾看两遍才开始改动。我只要求你把我的稿子整篇看一遍,看后如果觉得应该删再删,行吗?”她默然,没表示反对。结果,她没改动那一段。这篇论文寄给一家病毒学杂志,经同行评议,专业编辑审查,他们对那一段文字也无异议,准予发表。这次也许是我和她之间最严肃的对话了。从此以后,她对我的写作常加以肯定。我知道她不是客气,因为她拿我和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师兄弟作比较。她知道怎样发现人的长处,对我的研究也常加以肯定,营造一种舒适的研究环境。科学研究竞争性很强,研究人员得与外面的同行竞争,稍微做得慢一些,做出来的结果便不再是原创,不再是成果。哈佛是个竞争性很强的地方,在不少试验室里,与外部的竞争投射到内部来,使得同事之间、导师与博士后、研究生之间关系也很紧张。很幸运,珀希拉的实验室不是这样。多年以后,当我到公司工作后尝到内部竞争的滋味时,倍加怀念当时与珀希拉同心协力的时光。她给我自信,我有种知遇之感。
我做完博士后,离开波士顿到纽约一家生物技术公司做新药研究。刚开始研究病毒,后来研究糖尿病、肾病、肝病等等,渐行渐远,与珀希拉的交集变得很少了。十五年后,我接到Z君和Y君邀请,到Y君家给珀希拉开送别晚会。Z君和Y君分别是她以前的博士生和博士后,和我同时在她的实验室,因而成为朋友。我从纽约开车四五个小时到达波士顿Y君家里时,以前同一实验室的博士后、研究生、技术员都到了。珀希拉也到了,坐在椅子上。那是自助餐式的聚会,大家随意走动交谈,只有她自始至终坐在主厅的椅子上,没有走动过。她患了帕金森氏症,已经无法胜任哈佛教授的工作,准备搬到亚利桑那州图森市。亚利桑那大学愿意聘她当教授,而她早有到那里退休的准备,并早在那里买了一栋房子。我给她挑了一盘菜,坐在她旁边陪她用餐说话,第一次近距离和一个帕金森氏症患者相处了好几个小时。她还是思维敏锐,对科学研究的兴趣丝毫未减。只是,她用叉子挑食物时动作很慢,咀嚼食物时很小心,说话时声音很轻。那些动作使她显得越发优雅,当年叱咤风云的风范却是不见了。病魔正慢慢地吞噬她的神经元,侵蚀她的肌肉,不可阻止,不可逆转。后来我知道,她的朋友玛德兰几天后开车八千里路,横跨美国,把她和她养的两条狗从东北部的波士顿送到西南部的图森。玛德兰的年龄比珀希拉稍小几岁,生长于芝加哥,嫁到波士顿来。珀希拉在当上哈佛教授的时候把她招去当行政助理。玛德兰觉得自己是个蠢笨、迷茫的人(迷茫可能,蠢笨不是),对人生的走向懵懵懂懂,而且正和丈夫闹离婚,要卖掉共同拥有的房子,买套个人用的小公寓,搞得焦头烂额。珀希拉在大方向上为她指路,在具体的事情上亲自动手帮忙,帮她渡过难关,使她走上生活的正轨。如果说珀希拉是我的科研导师,那么她是玛德兰的人生导师。玛德兰则为珀希拉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和乐趣。珀希拉没有结婚,没有子女,自己住在波士顿西边郊区的一栋房子里,养着两条狗。只有玛德兰知道珀希拉在个人生活中很孤单。这个随心率性的“野丫头”带着珀希拉走街串巷,飙车,看电影,逛商场。玛德兰还常常口无遮拦,引得珀希拉也禁不住学了些教授不宜的粗话。她们互相搞恶作剧,把塑料做的虫子放进对方的饭盒里,不亦乐乎。两人一拍即合,玛德兰成为珀希拉的生活伙伴。亚利桑那大学早就诚心诚意邀请珀希拉去当系主任,说服她动心答应了。她们两人准备一起搬到图森。玛德兰做好搬家的一切准备,珀希拉也在那里买了房子。可是珀希拉反悔了,她担心离开哈佛后科研会受到影响。科研从来是她的第一优先,生活其次。在我到珀希拉实验室前不久,玛德兰一个人搬到图森,后来因为工作原因搬到属于马里兰州的华盛顿市郊区。在这以后的二十年中,珀希拉常利用假期去看望玛德兰,和她一起出游度假。珀希拉在拒绝了许多大学的聘请后,还是到与哈佛同属常青藤盟校的宾州大学当了四年系主任,然后回到哈佛继续当教授。她在六十出头时被诊断患了帕金森氏症,坚持以智力掩盖体力上的不支,强撑了三四年,最后不得不从哈佛退下。玛德兰把珀希拉在图森安顿下来后,回到马里兰工作。可是,珀希拉已经无法独立生活了。有一次她洗澡时摔倒,无法站起来。玛德兰打了二十四小时电话没人接,只好通知当地警察。警察破门而入,把她送进医院。玛德兰毅然把薪金优渥的工作辞掉,把房子挂牌出售,搬到图森。她在马里兰的房子还没有卖掉,还得挣钱供房,便一边工作一边照顾珀希拉。珀希拉虽然体力虚弱不听使唤,脑子却依然活跃。她一边指导研究,一边建房子,参与设计,雇人施工,监督进程。新房子建成后,她搬进去只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因为叫不醒便被送进医院。她血压下降,血氧降低,肺部感染,大脑出血,意识消失,呼吸越来越困难,最后停止了。那时她六十八岁。一个闻名世界的病毒学家,穷尽一生想要找到治疗一种疾病的方法,却被另一种疾病过早地夺去了生命。
虽然我知道病魔正在吞噬着珀希拉,但是当她去世的消息传来时,还是感受到极大的震动。毕竟,我们两年前告别时,她是个活生生的人啊!六十八岁是哈佛教授的盛年。当年我们隔壁实验室的P教授一直做到八九十岁才退下,而她这么早就走了。从那以后,我不时想着一个问题:她给世界留下了什么?也许,陪珀希拉度过最后时光的玛德兰能给我提供一些答案。珀希拉生命中有一个如此特殊的朋友,我们都不知道。因为讣告中提到了她,身份是朋友和护理者,我们才知道她一定是和珀希拉关系非同寻常的人。在珀希拉逝世将近十年时,我查到了她的电话号码,和她通了话。我们谈了大半个晚上。玛德兰向我叙述了她和珀希拉的交往过程,和珀希拉生命中最后两年的经历,如上文所述。珀希拉是个在事业上和生活上都非常独立的单身女性,为自己治病不在她优先考虑之内。她为此付出了不少代价,玛德兰也为此付出了几乎全部的精力和体力。珀希拉这样独立的女性,能赢得另一个人无怨无悔为她做出了极大的牺牲——这是个催人泪下的动人故事,需要另一篇文章才能讲清楚——也算是一种莫大的成就。玛德兰告诉我,她现在住在珀希拉给她留下的旧房子里。那栋新房子也留给了她,只是她对新房子并没有好感。她在新房子里比珀希拉多住了一个晚上,还是搬回旧房子。那段艰难岁月已淡忘了许多,只有思念不断。我打电话的那天,她正想念着珀希拉,很高兴听说我也在想着珀希拉。我们还谈到了珀希拉最后几年的研究重点。玛德兰虽然不做研究,还是知道珀希拉正研究用谷氨酰胺预防疱疹病毒复发。她叹了口气说,这项研究现在大概没人继续了。我告诉她,还有人在做,不久前发表了一篇研究论文,专门把论文献给珀希拉。
2007送别合影(三排中间为珀希拉,后排壁炉旁白衣站者为本人作者)
记得在波士顿的送别晚会上,珀希拉很兴奋地告诉我,谷氨酰胺可以预防疱疹病毒复发。谷氨酰胺是一种普通的氨基酸,是人体蛋白的构成成分,人体可以合成,食品中的含量也不少,只是在压力、焦虑、受伤的情况下才需要额外补充。疱疹病毒一辈子潜伏在人体的神经细胞里,无法根除,人在压力、焦虑、受伤的情况下常常会复发。她告诉我,很多经常复发的朋友听从她的建议,定期服用谷氨酰胺,竟然不再复发。谷氨酰胺很便宜,不需要处方很容易买到。这项成果如果能推广,很多人将受益。她还告诉我,国家卫生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对此很感兴趣,表示要继续做试验。她对我说:“这一切要归功于你。”这句话把我说得一头雾水,因为我脱离这个领域已经十几年,从没有想过谷氨酰胺。原来,她对我那项计划外的研究真的非常重视,一直在继续研究。我的研究表明,细胞并不是一味受病毒屠宰,而是在某种情况下比较虚弱,在另外的情况下比较坚强,具有某种抵抗能力。那么可以问,这种能力在什么情况下增强,在什么情况下削弱?我当时发现从细胞培养液里除去一种氨基酸异亮氨酸后,细胞更容易受感染。她和后来的研究人员把研究扩大到二十种氨基酸,发现经过去除谷氨酰胺处理的细胞最容易受感染,因而推断,给机体补充谷氨酰胺有利于抵抗病毒复发。为此,珀希拉获得了一个专利——我查看了那项专利,确实引用了我当时的数据。她除了告诉朋友熟人服用谷氨酰胺外,还把想法告诉国家卫生研究所的C研究员,C研究员很感兴趣。去年,C研究员和他的团队发表了一篇研究论文,结论是,给小鼠服用谷氨酰胺能防止疱疹病毒复发。论文后面的致谢栏中说:“谨以这篇论文纪念珀希拉·谢甫,是她启发了这项研究。”我读过无数研究论文,不记得除这篇以外有哪篇论文是专门献给一个人的。我把论文传给了玛德兰,她觉得很欣慰。二十几年前起了一个偶然的念头,到现在还有人沿着这个思路做研究,我也觉得欣慰。
珀希拉(右),马德兰(左)
珀希拉给世界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她生前把自己建造的突变病毒毫无保留地送给其他科学家做研究,大半个疱疹病毒领域都受益无穷。她培养了几十个博士和博士后,对他们的前途有过不可估量的影响。我的一位师兄,哈佛医学院的C教授,认为她是杰出的病毒学家,她的研究方法对病毒界产生深远的影响。华盛顿大学的L教授,就是那位对她的红笔不服气的师兄,认为自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珀希拉是他的巨人。她去世时,哈佛医学院为她降半旗。国际疱疹病毒大会每年以她的名义为年轻的科学家发奖。我告诉玛德兰,只要人们记得珀希拉,她就还活着。人们确实记得她,我们都记得她。玛德兰想得更远。她告诉我,她相信有来生,她会在天堂和珀希拉相会。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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