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注】房企购地不建、建而不售、捂盘惜售等行为将被纳“黑名单”

2017-09-29 当代商报楼宇报道

置顶:点击上方蓝字公众号,欢迎关注并置顶,每天早晨6:48快速获取最新全球热点资讯。


记者 央木 见习记者 颜燕 长沙报道


开发商们注意了!“凡应开工而未开工,或已开工但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用地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上市销售的,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补缴土地闲置费…”长沙又有了惩治这些违规行为的新举措。


昨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的出台,即针对开发商购地不建、建而不售等闲置土地、拖延进度、捂盘惜售的行为,从供给侧、需求端、交易规则等市场要素、重点环节全方位定向精准发力,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多层正负零、高层主体5层

即可申办预售许可手续


《通知》要求,对长沙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建立台帐清单,全面监测建设进度,加大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的督办力度;对已经供应土地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督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已经办理施工许可但未办理预售审批的商品住房项目,督促企业加快施工建设进度,并依法办理预售许可证。


《通知》要求各部门优化服务,对纳入督办清单的商品住房项目,要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审批;对纳入督办范围的商品住房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的多层房屋施工至正负零高层房屋施工至主体5层可申办预售许可手续。


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

暂停参与土地竞拍


《通知》还要求加大对未按要求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的清理,加强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入市销售管理,加大对违规销售行为的查处,对违规延迟建设、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捂盘惜售或变相捂盘、哄抬房价及违规炒作等行为,将坚决查处。


对严重违法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房地产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暂停参与该市土地市场招拍挂,暂停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和新项目报建手续,暂停政策性补贴和行业评先评优,暂停办理资质升级和备案手续。凡应开工而未开工,或已开工但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用地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上市销售的,将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补缴土地闲置费,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有关责任


“当前,开发商若不认清形势、继续捂盘,将使开发周期延长,开发成本随之水涨船高,还要面临客户大量流失的风险。”长沙市住建委对《楼宇报道》表示,《通知》的出台,将及时增加市场有效供应,防止捂地、惜售,避免供需失衡,将加快项目建设和入市销售,满足刚需购房需求,同时激励开发企业,适当降低项目资金使用成本,最终达到从房地产市场供给侧调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推进长沙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通知》原文如下:


CSCR—2017—01045 长政办函〔2017〕148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精神,加快推动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落实区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责任,建立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台帐清单,全面监测建设进度,实行分类指导,加大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的督办力度,对辖区内在建商品住房项目进行精准摸底、精准排查和精准督办。


(二)对已经供应土地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区县(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汇总项目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三)对已经办理施工许可但未办理预售审批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区县(市)人民政府建立项目跟办清单,明确专人专责,督促企业加快施工建设进度,并依法办理预售许可证,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二、优化服务


(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职能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加快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审批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纳入督办清单的商品住房项目,要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审批。


(二)为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对纳入督办范围的商品住房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的多层房屋施工至正负零、高层房屋施工至主体5层,可申办预售许可手续。同时,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的监管要求。


三、加强监管


(一)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和相关法规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加大对未按要求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清理力度。


(二)严格按照房地产市场监管的相关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加强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入市销售管理,加大对违规销售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联合整治,加大对违规延迟建设、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捂盘惜售或变相捂盘、哄抬房价及违规炒作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


(四)对严重违法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房地产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暂停参与我市土地市场招拍挂,暂停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和新项目报建手续,暂停政策性补贴和行业评先评优,暂停办理资质升级和备案手续。凡应开工而未开工,或已开工但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用地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上市销售的,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补缴土地闲置费,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有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在2017年9月29日前,分别汇总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和未开工商品住房项目清单,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大对商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和入市销售的督办力度,将项目建设供应计划清单逐月下达至区县(市)人民政府,并强化日常调度和工作反馈。


(三)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按全市整体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调度,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8日



大家都在看




更多全球最新热点新闻资讯,请长按下方框内二维码、扫一扫二维码或文字输入关注 "楼宇报道" (微信号ddsblybd) 官方微信。欢迎提供各方面新闻线索,投诉维权请注明姓名、电话和事情缘由,以便快捷联络。


你的点赞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赞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