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央视揭开“善心汇”传销真相!上犹法院宣判一起 主犯获刑3年6个月
反传销网7月22日发布:近日,上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善心汇”传销活动犯罪,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即“善心汇”)自成立以来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幌子对外进行虚假宣传,借助互联网平台,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大肆发展会员从事传销活动,欺骗会员以“赠与、受助”的形式投资和收益,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不断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根据发展会员的数量、布施金额、次数为依据给予会员管理奖,获取非法利益。2017年,该组织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016年6月6日,被告人肖某经其上线张某(另案处理)推荐,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实名在网上注册并激活会员账号,加入了“善心汇”组织。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肖某通过手机微信或口口相传的形式大肆宣传“善心汇”组织活动,利用善心汇网站的“善心汇众扶互生”会员系统,并以投资“善心汇”公司和“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欺骗会员以“赠与、受助”的形式投资和收益,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不断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根据发展会员的数量、布施金额、次数为依据给予会员管理奖,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肖某通过上述平台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
央视揭开善心汇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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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被告人肖某的会员账号在“善心汇”属于C轮服务中心级别,在“善心汇”整个会员网络中处于第6层,其下级网络15层,下线会员账号5954个。该账户共完成30次赠与,累计316800元,23次受助,累计430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通过他人介绍加入善心汇组织,开设办事处利用店铺、手机网络平台及口口相传的形式宣传善心汇组织活动,该组织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以高额收益为诱饵,采取“拉人头”方式大肆发展会员,引诱参加者缴纳费用以获取相应等级或者购买“善种子”、“善心币”等虚拟商品,组成层级,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等作为计酬依据,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其量刑情节,合议庭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重点回顾
文章来源:上犹法庭,特此鸣谢!
编辑校对:蓝梦、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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