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南宁: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清查整治行动,198名涉传人员“落网”
反传销网10月14日发布:视频:10月12日南宁多部门联手打击传销 再掀新风暴 198名涉传人员“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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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南宁市组织执法力量,在南宁五象岭片区、蓝波湾小区开展打击传销统一行动。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70余人,清查出租屋83间,清查有涉传门店36间,查获涉传人员198人。查获涉传资料、书籍、涉传粘贴物、手机、电脑等涉传物品一批。目前,执法人员对查获人员进行一一甄别,案件正有条不紊办理。
当天上午8时
500多名清查人员整装待发,分配好任务后,31个清查组按照各自分工,分赴南宁五象岭片区、阳光新城蓝波湾小区各个战区,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清查整治统一行动。清查目标是突出端窝点、缴禁书、毁网络、清出租屋、铲除“洗脑”平台,全面压缩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实现打击传销标本兼治的目标。
记者跟随清查人员进入南宁兴象路一里一间民房内,7名租客慌慌张张,均称是来南宁看看是否有什么生意可做,然后以各种借口欲外出,执法人员将他们一一控制。
随后,民警在一个房间的床垫、床下,搜出大量传销资料。住于此房内姓于的男子称是半个月前刚刚来南宁租房子做生意,对于房内存有传销资料不清楚,但民警很快在资料中发现夹有一张小学生学习奖状,该男子承认奖状上的姓名是自己儿子的。当民警问其既然不知道有传销资料有房内,为何自己儿子的奖状却与传销资料夹在一起时,男子一时哑口无言。
▲查获藏在于某租住床下的传销资料。
▲查获传销书籍。
▲查获开展传销活动笔记本。
执法人员对房内每个租客手机进行检查时,都发现了存有与传销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清查人员对证据进行登记与固定。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五象岭路一间民房,房内2名山东籍男子称是来南宁市考察生意的,但民警很快从房内搜出大量传销的书籍与笔记本,2名男子只好低头不语。
▲查获嫌传人员。
▲将涉传人员带回审查、教育。
11时
各清查小组将查获的涉嫌传销人员带到蓝波湾广场、南宁良庆区城区打传办进行教育。部分参加传销人员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观看了传销危害宣传教育片,对传销危害有了一些认识,表示尽快回家,不再做骗人害人的“发财梦”。
据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行为的通告》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含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和个人不得为传销行为提供场所。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和第二十六条等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配合公安、税务和房管等部门的依法管理;出租房屋业主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辖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督促外来流动人口承租人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
第十规定,建立传销行为黑名单制度,将传销行为黑名单信息向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通过信用中国(广西南宁)网站及信用南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公开公示。依法依规将组织、领导、参与传销的人员和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全面纳入个人信用档案。积极构建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因传销行为而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措施。
最后:小编还是要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把房子租给涉嫌传销人员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得不偿失。
重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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