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大案】广西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宣判 18人获刑

中国法院网 反传联盟 2019-05-27
↑ 点击上方“反传联盟”关注我们

庭审现场。

     反传销网11月8日发布:中国法院网讯 (黄俏莉)  11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某军等1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至十五万元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李某军等18人先后在南宁市以参加“消费投资”行业为名,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要求下线缴纳一定数额的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作为参加该传销组织的入门费,然后由上线人员瓜分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参加者申购虚拟份额最低需要申购1份,最高只能申购21份,申购第一份是3800元,从第二份起每份是3300元,21份就是69800元。在人员的管理上该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晋制”,根据参加者及其下线申购的份额将参加人员划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级别,有600份份额以上并有三个直接下线为经理级别的人员就晋升为老总级别。案发时,李某军等18人均已达到老总级别。李某军伞下老总级别人员已达到13人,伞下人员已达120人以上。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军等十八名被告人共同组织、领导以“纯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李某军伞下人员达到一百二十人以上,情节严重。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特此鸣谢!

编辑校对:蓝梦、弘毅

微信:13361661286

联系电话:0794-4287069


防骗秘籍:

1:凡是以XX虚拟货币、XX区块链、XX原始股、XX物联网,宣传投资入股,保证赚钱,静态几倍,动态更多,都是属于骗局.

2:凡是要求发展下线,层层得利的一定要谨慎,避免陷入传销骗局!

3:凡是高回报的,那必然是高风险,切勿为蝇头小利所迷惑,庞氏骗局就像击鼓传花,总有人倒霉的!

如果您觉得本文能够帮助您和亲友识别、防范传销和非法集资等骗局,请分享到朋友圈,想要获得更多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订阅号【反传联盟fcx114-com】,订阅舆情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服务号【防传管家dcgz-fcx58】,想要与网友互动讨论,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反传销微论坛!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