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板蓝根能预防病毒?疫情当前,这样的广告不能发!
反传销网2月6日发布:在全国人民齐心抗疫的时候,有一些人却琢磨着“蹭热点”,借机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推销商品。(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前几天“市说新语”发布的一个违法广告案例就非常典型。
“预防新冠状病毒,板蓝根、柑橘冰梅片……蒲公英颗粒、金银花颗粒、银翘解毒片、热毒清片、复方穿心莲片、复方鱼腥草片、玄麦甘桔颗粒、金菊五花茶、清热解毒类药物均可预防新冠状病毒……”
“预防新冠状病毒 口罩+抗病毒药物 双向结合更加有效 预防大于治疗。”
1月26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对重庆华森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奥城店进行检查,发现其门店玻璃大门张贴的手写宣传单上,有上面这些广告语。
实际上,人民日报早就说了,喝板蓝根可以预防,是谣言!(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荣昌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查处。
利用公众号推销板蓝根的还有广州一家企业。
据媒体报道,1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上级转来的一条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初步调查某企业通过《快乐老人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软文广告《新型冠状病毒来袭,不必恐慌》。
这篇文章搬出了钟南山院士,声称“钟南山院士建议选用某品牌板蓝根颗粒应对病毒感染,疗效非常好”。
院士奋战在一线,你们却用他的名头做虚假广告,良心不会痛么?
该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构成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市场监管局及时约谈该企业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同时将线索转交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查办。
此前, 1月22日,福建福州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查处了一中医馆借肺炎疫情虚假宣传行为。
1月20日,修园堂中医馆发公号推出一款名为“防冠1号”的茶饮,称其对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有一定作用。
执法人员立刻对发布该文章的公众号所有者“修园堂中医馆”开展现场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撤掉公众号的文章,并发布声明消除影响。目前,医馆已撤除公众号文章,并发布声明。
该医馆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将被立案调查。
相关经营单位发公众号的时候可长点心吧,法律红线不能踩哦!
记者注意到,全国不少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布通知,严禁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广告市场监管。
01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2月2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要求严格按照《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工作。
根据《通告》,严禁发布以下广告:
——严禁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公共秩序和有损公序良俗内容的广告;
——严禁发布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等内容以及野生动物捕猎工具相关的违法广告;
——严禁发布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和涉及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违法广告。
——严禁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严禁假借预防、控制疫情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违法宣传。
02
湖北省武汉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大力度打击防疫期间广告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以下广告和行为将成为重点查处对象:
一是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文字、图案发布虚假广告,宣称产品有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功效,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二是使用“最佳”、“最有效”等绝对化广告用语的违法行为,以及虚假违法医药、保健类商品促销的广告。
三是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广告的违法行为。
03
江苏省省市场监管局
下发通知,严禁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广告及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该局依托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及各设区市广告监测平台,对江苏省内的搜索引擎、主流新闻APP、重点微信公众号等几类媒体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广告及相关内容进行监测。
截至1月30日,全省共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4条次,其中传统媒体6条次、互联网8条次。
淮安发现的一起利用疫情炒作案已立案查处;
南京发现两条公众号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已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泰州市局及时责令停止一起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发布违法消毒用品广告行为。
04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公告》,禁止发布含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等内容的违法广告,禁止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05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公告》,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对发现的涉嫌广告违法线索,要第一时间责令其停止发布,并依法依规立案调查,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06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社会发布通告,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07
河南省鹤壁市市场监管局
1月31日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公告》,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广告监管,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严管态势。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还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加强自律,严格履行广告主体责任,同时指导和推动广告行业协会发起倡议,号召广告行业组织和业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利用广告媒体优势资源,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弘扬社会正能量。(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本报记者 李 春
文章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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