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希望他们永远不要给我茅盾文学奖
作家协会作为社团同时也具有行政单位,在绝大多数国家已不存在。社团依据参加者缴纳会费和接受捐助而作为生存基础和发展保障;行政单位则作为行政官员或纳入公务员序列,有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这就等于作家既可以高枕无忧无生活之虞,所创作作品又可以拿稿费算个人收入。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行政机关,具有完整的报刊和出版社等等专门服务于作家协会会员的平台,一旦加入作协,等于获得发表和出版作品的便利,有作协平台背书,就等于为其出版作品的市场影响力做了品牌背书。由此,作协也成了一种形式垄断。但这种垄断,挡不住真正靠作品说话的作家:他们不需要“作家”的封号,是真正意义上的作家。而作家协会的会员,应当称之为文学工作者或更为恰当。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出现了一大批先锋作家,他们被体制内的作家拒绝同时也拒绝加入。现在,他们许多成为中国文学界的中坚力量,并且海外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余华,即于其中。
当然,参加不参加作家协会,是创作者自己的选择。体制内也有优秀的作家,而且一旦显露出自身的实力,作协同样也会伸出橄榄枝,比如余华:
“80年代的时候我特别想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他们不让我加入,因为那时候在一个小县城里,写小说想加入中国作协肯定是一个很大的愿望,这个就不要否认。”
“90年代我参加过两届中国作协的作代会。我觉得还是有一个过程,人会慢慢变。九几年的时候,王蒙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那时候王蒙早就不是文化部长了。
他说中国作协要开作代会,中国作协当时的领导去王蒙那里征求意见,他就提出来,说有一些现在已经在文学上很有成绩的年轻作家——在王蒙眼中我还是一个青年作家,比如说像余华这样的,他提到了我。结果王蒙跟我说完以后,我说谢谢王老师,那个事情就过去了。
然后突然接到通知让我去参加作代会,那是九几年我忘了。接到通知以后,我想这是什么意思,过了一段时间,又有人打电话过来,中国作协创联部的,谁我都忘了,可能是高伟。他说过几天就要开会了,我是特邀代表,他说还是把你放在浙江团,我那时候已经住在北京,跟浙江没有关系了。我就多问了一句话,我说参加中国作协的作代会,是否应该是作协会员?他说,那是当然啦。我说我还不是中国作协会员,哈哈。
文学奖开会前两天,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我也没有写入会申请,开会前顺利通过我为会员,要不然我还不能参加那个会议,就这样变成了中国作协会员。
说白了,我跟作协的关系就是井水不犯河水,他们对我很尊重,我对他们也很尊重;我觉得这种关系是最好的,就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井水与河水互相尊重的关系。
至于你说到的茅盾文学奖和鲁迅文学奖,任何一个文学奖的评选不可能百分之百的人都能认可,包括诺贝尔奖也一样。它肯定有评委的因素,还有其他的因素,诸有此类的因素,这是一个原因。
所以他们不把这个奖给我,我觉得一点都不过分,我完全可以接受,而且我还希望他们永远不要给我。
万一以后反腐败反到文学奖了,起码我是干净的。
不过这几年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的评选,我知道还是很严格的,过去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的笑话太多了。
真要查起来,还真是有一些乌七八糟的事情。
免责声明:图文源自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近文闲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