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燕华:中国社会组织的“情境合法性”|对话佳作032期
自被称为“公益元年”的2008年后,社会组织更为广泛与深入地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成为常态化治理和非常态治理中的一支重要力量。社会组织参与的效果如何,受到哪些因素影响?作为外生力量的社会组织是如何与不同主体展开互动的?享有总体合法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具体的项目时需要获取来自服务对象和基层精英的认可与支持。具体情境下服务对象的态度与行为极大地影响了项目成败乃至社会组织声誉。南京大学邓燕华教授于《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6期发表《社会建设视角下社会组织的情境合法性》一文,基于社会组织参与地震灾后重建的案例提出了“情境合法性”这一概念,平台邀请邓燕华老师就相关问题做进一步探讨。
嘉宾介绍
邓燕华,香港中文大学博士,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南京大学当代中国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研究》(CSSCI集刊)编辑部主任等职,入选南京大学“登峰计划”、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计划”,主要研究政治社会学和环境社会学,著有专书《中国农村的环保抗争》,学术成果发表在The China Quarterly,The China Journal,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Modern China,Political Studies以及《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管理世界》等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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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实录
Q1:“情境合法性”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基于哪些考量,经历了哪些过程,概念的名称和内涵在确定之前有无变化?
邓燕华: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这篇文章的初稿中,我是没有直接提出“情境合法性”这个概念的。刚开始我关注的是社会组织的多重合法性,我记得最初的论文题目是《社会组织的社区建设实践:多重合法性的视角》。虽然在初稿中我没有直接提出这一概念,但概念本身的意思已经在文中基本体现了。情境合法性的概念得以明晰并最终提出,是我通过参加几次专题研讨会和学习了几位匿名审稿人的意见后而进一步思考的结果。所以,参加高质量的会议和向严谨的审稿人学习,是两个非常重要的学术互动。Q2:您认为基层政府在社区权力精英与社会组织的关系调节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邓燕华:首先,我认为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及其项目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区权力精英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我用我研究的个案来说明这点。在项目早期,基层(县镇两级)政府对P组织有很多期待,希望借助P组织的声誉及其创新能力,为灾后重建添砖加瓦,制造政绩亮点。因而,基层官员十分欢迎P组织的到来,并为其开展项目提供了各种支持(比如斥资三百多万铺了一条从集镇中心到平村的路)。对社区权力精英而言,县镇两级都是他们的“上级”,上级支持的项目和组织,他们即便不认可,也会尽力去配合,至少在表面上。何况,平村的权力精英们在项目的早期也因P组织的声誉而多有期待,希望他们的村庄得到发展。但是,随着该项目新闻热度的消退以及工作重点的转移,基层政府对P组织及其在平村的项目关注少了,支持也日益减少,这个变化不难被社区权力精英所感知。在这种情况下,即便P组织的项目开展得再好,社区权力精英合作的意愿也会相应降低的。
其次,我想强调的是,社会组织与社区权力精英的互动情况也会影响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及其项目的态度。比如P组织最后不得不撤离平村,主要是因为村委会向县民政局举报了P组织,使得P组织得以在平村开展项目的支持性在地社会组织——生态协会——不能通过2012年当地社会组织的年检,这事实上也体现了地方政府对P组织及其项目的一个官方态度;而这个信号发出后,又反过来进一步鼓励村两委采取了针对P组织的更加强硬的行动。所以说,这三个主体间的两两关系是会相互影响的。
Q3:如果社区权力精英与服务对象的态度发生冲突,即关系维度与绩效维度的方向不一致,您认为情境合法性可能会呈现怎样的状态?
邓燕华:我在文章中将社会组织的情境合法性界定为享有总体合法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具体的项目时获得服务对象和基层精英的认可与支持的程度,所以社区里的两类主体的持续支持对社会组织维系情境合法性都很重要,缺一不可。比如,如果大多数普通村民不支持相关的项目,社会组织即便获得基层政府和社区精英的支持,也是无法长期开展下去的,因为村民可以通过直接的不合作和其他“弱者的武器”,使项目开展变得困难、甚至不可能。如果是社区精英不支持某一社会组织,而普通居民却对之加以拥抱,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社会组织得到了上级政府的支持而空降到某一社区开展项目,这种情况事实上也是难以持久的,因为上级组织对该社会组织的注意力和兴趣可能会日久而降低,一旦没有上级部门对社会组织的支持,社区精英就会通过各种行动影响社会组织开展项目,包括离间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我认为,P组织在平村的早期实践及其情境合法性基本属于后一种情况。Q4:您认为高声誉社会组织在情境中组织绩效不高的主要原因更多是“高声誉、弱实力”还是其强项能力(譬如价值倡导)与不少基层实践需求不匹配?
邓燕华:两个方面的原因都有吧。与市民社会组织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中国的社会组织在总体上是比较弱小的。现在活跃着的享有较高声誉的市民社会组织,大多是在上世纪末期成立的。当时,这些较早成立的社会组织只要坚持做一些事情,是相对容易出名的,即便它们在人财物等方面的实力并不强,这就形成了我所说的“高声誉、弱实力”的发展局面。属于这种情况的社会组织,做一些小型的或者单一的项目是没有问题的,但要综合承担起灾后重建、民生发展和民主治理等任务,就显得力不从心了。当然,P组织在平村没有实现它的理想,还跟它所倡导的价值(暂时)与基层的现实不匹配有关。比如它所推崇的环保房屋其实是不适合当地的气候的,它所主张的有机蔬菜种植也被认为是超前的(因为当地居民不愿意多花钱买有机蔬菜,如果要销往成都等大城市,又因规模太小而无利可图)。又比如P组织所追求的民主参与,被村民认为是“浪费时间”,而同时又被村两委的干部视为不可接受。所以说,P组织最后没能实现它最初提出的项目目标,有能力不够和目标不太切实际这两方面的原因。Q5:您认为导致诸如P组织这样声誉好的社会组织出现营利化倾向的原因是什么?
邓燕华:我个人其实很理解P组织对于“利润”的追求,因为社会组织首要的目标是生存,要生存就要有稳定的资金支持。像P组织这样声誉比较高的社会组织,虽然可以获得一定的社会捐助,但终究是不稳定的。毕竟在中国,企业和个人的捐助并不是常态化的(特别在前几年),而更多体现在危难时刻的一次性贡献。P组织的负责人当时对平村的项目有较高的期待,认为生态旅游是能盈利的,那么他们就可以使用从平村项目获得的利润,去养其他的项目,当然也可以顺便改善一下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待遇。众所周知,中国大多公益从业人员的薪资不高,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所以,即便P组织希望通过一些项目的盈利去提高员工的待遇,我想也在情理之中。Q6:案例中所体现的现代价值与本土观念之间的张力会持续存在,您认为拥有改善社会服务与倡导一定价值双重诉求的社会组织应如何应对?
邓燕华:是的,张力确实会持续存在。但是,我个人还是相对乐观的,因为社会的观念水位总体在上涨。比如在我的研究中,虽然P组织的灾后重建项目没有按照设计的蓝图那样得以实现,但却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变了当地居民的理念。比如你现在去平村问普通村民有关环保、基层民主等问题,大多村民都能跟你聊上几句;而他们的想法,不少是从项目参与经历中获得的。另外,我们去年(2019年)又去了一趟平村,我发现多年之后,平村人却又怀念起P组织来了,因为后来村两委所主导的发展不但没有更好,反而不如P组织主持项目时候的光景。所以,平村人当时觉得P组织的组织绩效不高,是相对于该组织原初的发展规划而言的。用P组织一位工作人员的话,就是刚开始“画的饼太大了”。所以,我觉得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渐进的路径可能是怀抱理想的社会组织的应对策略。但如何在维持组织身份认同和提高项目绩效之间寻找一个平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访谈:张珺 高光涵 景申榆 成纪宏
编辑:张珺
审校:高光涵 景申榆 成纪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