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在展览中使用私人藏品该注意的三个问题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博物院杂志 Author 裴 宇
对博物馆而言,在其所办展览中使用私人藏品并非陌生举措。关于私人藏品与博物馆的关系,此前部分学者曾做过不同层次的研究,但尚无人就“博物馆展览使用私人藏品”这一具体问题进行过深入探讨。近几年,“让文物活起来”的话题引起了学界对博物馆藏品的热度研究,然而对于私人藏品,鲜有人论及,这并不意味着私人藏品无关紧要。事实上,私人藏品对博物馆,乃至全社会都有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而且私人藏品同样是全社会的文化财富,让私人手里的文物“活起来”也是一个极富意义的话题。
私人藏品是与公共藏品相对而言的。目前国内尚无权威机构或学者对二者做过专门定义。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二版)给出的定义,博物馆藏品是指“博物馆依据自身性质、任务和社会需要搜集并经过鉴选符合入藏标准,完成登记、编目等入藏手续的文物和自然标本”。宋向光先生则认为,博物馆藏品是“博物馆根据收藏标准和履行特定工作程序收藏、管理的人类和人类环境的物证”,其后又解释道:“博物馆藏品不能脱离博物馆环境,博物馆藏品与博物馆事业和博物馆工作息息相关,互为表里。”二者都强调了博物馆藏品的博物馆主体属性,这种主体属性体现在博物馆藏品与博物馆的性质、任务、功能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博物馆藏品所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也都是服务于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和学科研究”目的的。简而言之,“博物馆藏品因博物馆而存在”。
由博物馆藏品概念的形成机理类推于私人藏品,可以推定,“私人藏品因私人收藏者而存在”,私人藏品的内涵与性质同样决定于其主体——私人收藏者,同样服务于私人收藏者的目的。那么私人收藏者的目的是什么呢?史吉祥教授曾概括出5种:广告宣传目的、货币增值目的、赏玩目的、学习目的、研究目的。此外,也有人会单纯地为了纪念某人、某事而收藏一些物件,可称之为是出于纪念目的。这6种目的对私人收藏者而言具有经济、艺术、历史、科学、纪念等价值。私人收藏的赝品客观上并不具备收藏者所期望的价值。因此可知,价值的主观性是私人藏品的显著特征。
如上所述,私人藏品的概念或可暂定为:私人藏品是私人收藏者出于营利、鉴赏、学习、研究、纪念等个人目的而收藏的,主观上具有经济、艺术、历史、科学、纪念价值的物品。
尽管私人藏品的价值是主观存在的,但它们中的一部分客观上确实具备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而这正是博物馆展览利用私人藏品的基础。在经过必要的手续进入博物馆之后,若不考虑财产权的问题,可被博物馆展览使用的私人藏品基本上已经具备了博物馆藏品的特征。如此有足够的理由认为这些私人藏品拥有临时性博物馆藏品的性质。当然,博物馆也当给予其相应的地位。
那么,何谓“博物馆展览使用私人藏品”?其范畴又是如何?私人藏家以其收藏为基础建立民办博物馆可否在此行列?私人藏家借用博物馆展厅展示其藏品、艺术家借用博物馆展厅举办作品展可否在此行列?
现在普遍认为,“民办博物馆是当代公共博物馆事业不可或缺的积极力量”,其性质属于公共博物馆。私人藏家以其收藏为基础建立民办博物馆后,这些私人藏品在性质上已经转化为了博物馆藏品。而且民办博物馆一经合法登记就已经获得了法人地位,其藏品财产权归于法人。所以,无论在性质上还是财产权上,民办博物馆的藏品都是博物馆藏品。因此笔者判断,“私人藏家以其收藏为基础建立民办博物馆”不属于“博物馆展览使用私人藏品”的范畴。
目前学界在“展览”的定义中既没有刻意强调博物馆的主体地位,也没有强调策展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因此对于“私人藏家借用博物馆展厅展示其藏品、艺术家借用博物馆展厅举办作品展”是否属于“博物馆展览使用私人藏品”的问题尚难做出明确的回答。为了使文章的研究范围得以确定,同时也为了突出强调博物馆在博物馆展览中的主导作用,本文所提到的“博物馆展览”,仅指博物馆为实现其目的而举办的展览,而并不包括上述讨论的展览。
私人藏品价值的客观性是博物馆展览利用私人藏品的前提。而博物馆展览利用私人藏品的必要性则是由私人藏品的公共化要求和博物馆实现其功能的需求共同决定的。
其一,私人藏品运用于博物馆展览可充分体现其客观价值,从而促进其公共化的进程。
尽管私人藏品带有很强的私人印记,但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客观上具有艺术、历史、科学价值,也是人类和人类环境的物证。这些价值与作用并不会因它们载体的财产权问题而有所损益,因此,私人藏品与公共藏品一样是全社会的文化财富。通过私人藏品的公共化可充分体现这部分社会文化财富的价值,从而达到让这部分文物“活”起来的目的。从目前来看,除建立民办博物馆之外,私人办展、鼓励私人藏家向博物馆捐献藏品是实现私人藏品公共化的两条途径。然而由于受主客观因素所制,这两条途径的作用都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
相比于博物馆,私人无论在办展经验上,还是实力上,都显得有些不足。而且私人策展人的身份客观上也成为其藏品公共化的障碍。私人办展先天不足,而这种不足恰是博物馆的长处。因此,博物馆利用私人藏品办展可以起到取长补短的互补作用。
在私人捐献方面,近年来不断凸现的“盛世收藏”热潮,抑制了私人向博物馆捐献文物的积极性。博物馆若一味追求私人藏品财产权的公共化已不现实。如果转化思路,化“捐”为“借”,博物馆借用私人藏品办展,就不失为一条灵活、有效的私人藏品公共化途径。
博物馆借用私人藏品办展实质上是一个私人藏品的公共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私人藏品剥去了除财产权之外的全部私人色彩,而其客观价值则得到充分的体现。尤其是在私人办展先天不足、私人捐献渠道日渐狭窄的情况下,博物馆与私人合作办展无疑是促进私人藏品公共化的一条积极、稳妥、灵活、有效的途径。
其二,博物馆展览利用私人藏品可间接提高博物馆藏品的利用率,进而促进博物馆功能的实现。
举办展览既是博物馆藏品利用的主要方式,也是博物馆实现其社会功能的主要渠道。多办展、办好展能够提高博物馆藏品利用率,进而提升其公共服务能力。然而目前普遍存在的藏品问题却客观上制约了博物馆的办展能力与水平。这些问题除了学界熟知的博物馆藏品馆际间多寡悬殊、缺乏交流合作之外,博物馆藏品构成的不合理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展品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关系着展览的品质。展品不仅在量上要达到一定的使用规模,而且在质上要起到展览信息的“物证”的作用。尤其是在目前主流的信息定位型展览中,若关键部分、重点部分不能用展品来说明、佐证,那么势必会影响到展览表达的连续性与完整性。但在现实中,国内不少中小型地方博物馆的藏品结构不尽合理,雷同藏品太多,关键藏品不足,展品转化率不高。换言之,关键藏品的不足已经成为制约中小型地方博物馆馆藏资源展品转化率的一个瓶颈,而这个瓶颈也自然就限制了其藏品的综合利用率。
其三,借用私人藏品办展可扩大、深化博物馆与私人收藏者的交往,从而为博物馆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对博物馆而言,其与私人收藏者的交往本身就是其与社会交往的一部分,并且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私人收藏者既是博物馆服务的对象,也是博物馆潜在的助手、伙伴。笔者想要强调的是,私人收藏对博物馆的积极作用,只有通过博物馆与私人收藏者的交往,才能得以体现。而博物馆借用私人藏品办展恰是扩大、深化其与私人收藏者交往的良好契机。
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现,不少私人藏家在借用博物馆展厅展出其藏品之后深切感受到了公共收藏的意义,从而决定将其部分藏品捐献给博物馆。假若私人藏家从未与博物馆有过交往,那么这样的举动几乎是难以想象的。
博物馆与私人收藏者建立关系的渠道有多种,最直接、最积极主动的是借用私人藏品办展。博物馆必须与他们充分沟通、通力合作才能顺利达成目标。通过博物馆展览科学、系统地展示,私人藏品的公共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私人藏家的成就感与自豪感也油然而生,其对博物馆的感情也势必加深。在这种深层次交往情况下,私人藏家必然会心甘情愿地去支持博物馆的事业,而博物馆也借此获得了一股保持其持续发展的活力。
1、私人藏品来源的合法性与价值的真实性问题
在与私人合作办展之时,博物馆首先需要考虑的应是私人藏品来源的合法性问题。对于借用的私人藏品,博物馆应将其视为是临时性的博物馆藏品,因此博物馆有必要用同样的标准来对待这些私人藏品。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博物馆借用私人藏品实际上已经造成了为其“背书”的事实。博物馆必须严守自己的伦理底线,严格审查待进入博物馆展览的每一件私人藏品。
私人藏品价值的真实性也是博物馆与私人合作办展前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私人藏品客观上所具备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是博物馆展览利用私人藏品的基础。博物馆是要对社会负责任的。用赝品去误导公众不仅严重有损博物馆的声誉与形象,而且跟利用非法来源藏品一样,为其构成了事实上的“背书”。为避免这一问题,博物馆有必要通过各种手段严格把关。除了提升自身的鉴定能力之外,在展览中引入权威鉴定机构的参与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项。此外,选择与可靠的私人藏家合作也是一个有效策略。
2. 如何确保私人藏品在博物馆展览中的公共化效果问题
博物馆借用私人藏品办展实质上是一个私人藏品的公共化过程。这个公共化首先是私人藏品价值的公共化。若博物馆对私人藏品的价值认识不到位,或者在展出中没有充分体现出其固有价值,这些藏品的真正价值就很难展示给公众,其公共化效果自然会大打折扣。私人藏品的公共化也是其信息公共化的过程。用于博物馆展览的私人藏品拥有着临时性博物馆藏品的地位,其与博物馆物一样具有本体信息、功能性信息、历史或者社会性信息、博物馆化信息等多方面的信息。如果私人藏品在进入博物馆的过程中,其附着的信息未被采集完备,那么它们本身就不能够为博物馆充分认识,自然也不能够很好地起到人类和人类环境“物证”的作用。为了保证私人藏品价值与信息的公共化,博物馆策展人有必要通过继续提升自身学术素养、夯实自身鉴定功底来达到全面认识藏品价值、完整提取藏品信息的目的。
此外,博物馆的展览类型及博物馆对私人藏品的选择也影响着私人藏品的公共化效果。目前信息定位型展览因其适应人们对学习生活的要求而得到广泛应用。只有被合理选择的私人藏品,才能在信息定位型展览中获得良好的公共化效果。博物馆在选取私人藏品时一定要从展览的需要出发,而非藏品的价值大小出发。
3. 私人藏品的安全性问题
博物馆借用私人藏品在法律上是一种民事行为。通过与私人藏家订立一份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民事合同,博物馆可在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下避免陷入被动的境地。再者,对私人藏品采取风险管理的办法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项。在与私人收藏者的合同谈判中争取一些有利于博物馆的条款,或者为私人藏品投保,都可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博物馆的风险。当然这些仅是降低博物馆责任的策略,最好的办法还是通过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展厅、展柜的安全性能,提高人防、技防水平来争取收到规避风险的效果。
私人藏品是一类带有明显私人印记的物品,但是它们中的一部分是属于文化遗产范畴的,这部分私人藏品具有很强的公共化价值与潜力。对私人藏品而言,将它们运用于博物馆展览可充分实现其科学、历史、艺术价值,从而促进其公共化的进程。对博物馆而言,博物馆展览利用私人藏品可间接提高博物馆藏品的利用率,进而促进博物馆功能的实现。对双方而言,博物馆利用私人藏品办展是博物馆加强跟私人收藏者合作的一种直接、有效的方式,这种合作扩大了博物馆的社会交往,为其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同时也可以帮助私人收藏者克服其个人化目的,引导其走向公益之路。对于私人藏品,博物馆一定要敢用、善用、乐用。只有这样,全社会的文化遗产才能全面地“活”起来,而博物馆也可借此进一步理解博物馆藏品概念的内涵及外延,扩展其工作对象,从而更好地实现其功能。
本文改编自《略论私人藏品在博物馆展览中的使用》,原文刊载于《博物院》2019年第2期(总第14期)。作者:裴宇 吉林市博物馆
《博物院》杂志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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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博物院》杂志2019年第2期
标题:《略论私人藏品在博物馆展览中的使用》
编辑:minmin#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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