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基层民警支支招-湖南醴陵市一起尴尬无助的警情
昨天晚上,本律师的公众号收到这样的留言:
徐律师好,留个言不知您能否看到?
我们一派出所收了个小孩,在所已经31天了。 孩子11岁,父母离婚,随父亲,原来在外地子弟学校读书。 现在父亲癌症住院,母亲已改嫁生子,家贫且病。
父亲方的邻居给送到母亲家门口,母亲避而不见,孩子在路口哭,路人报警接到了所里。 现在情况是,父亲肯定不久于人世,母亲一直躲着,现在的丈夫也不同意接收,即使当地政府愿意补助扶养费。
父亲这边有个堂姑,家在福建,也是穷苦人家,在医院照顾哥。 民政表示,父母健在,福利院不能收养。 监护权在父亲,父亲还在世,定母亲遗弃也定不了。 现在孩子吃住在所里,学也没上,怎么办? 问您支招?盼复。
经了解,该派出所在湖南省醴陵市。
孩子现在每天在派出所打游戏。
在派出所呆了31天,而不是3天!
这31天内,孩子与民警同吃同住。晚上睡派出所值班室,白天与民警一起在派出所食堂吃饭。
这31天内,当地公安局长也就是副市长协调了管民政的副市长,政委出面、副局长出面,想要当地民政部门暂时收到福利院,但是民政一直没同意接收,但是愿意出些钱。
当地公安部门开了几次联席会议,然后只好继续和镇政府以及民政部门一遍遍找寻母亲......
当地民政部门愿意承担可观的部分抚养费后,在福建龙岩的孩子堂姑有所动,但是仍然未能答应。
孩子母亲不同意接收,可能与其二婚丈夫不同意接收孩子有关。
现在当地公安部门在承担繁重的打击违法犯罪责任的同时,仍然利用有限的警力继续竭力做通孩子的堂姑工作,希望尽力一并帮助解决孩子读书问题。
孩子的吃睡问题容易解决,孩子的教育是一个大问题。这个包袱不能让基层公安背负太久。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基层公安民警有太多的无奈和无助。
无计可施的基层派出所,您有啥好主意?
本文,希望引起上级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协调解决湖南醴陵市某基层派出所基层民警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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