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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吴法天 ,我的眼睫毛撩倒您了吗?

徐雪芬 徐雪芬 2021-09-28


导语:大家好!在您阅读我的文章之前,请允许我附上与本文相关的原创,这样您阅读我文的时候,不会觉得莫名其妙。点击以下蓝色字体,即可阅读。


原创1:实名举报济南市某司法局干部李爱新涉嫌网络寻衅滋事


原创2:徐雪芬:截图与告密


原创3:徐雪芬:一波又一波的涉警舆情是谁策划制作发动的


原创4:徐雪芬:如何看待辽宁警方跨省抓捕广州北京律师


原创5:徐雪芬:盘锦被盘


01


树欲静而风不止。


第一波围剿我,刚刚结束,第二波又开始了。这波,V 更大。为什么呢?


因为,仇还没报干净!


不知道什么时间,我才知道:吴法天,就是吴丹红;吴丹红,就是吴法天。


第一个名字,男人阳性刚足;第二个名字,女人魅力无限。


这么又刚又柔,集万千男女宠爱于一身的人,就是第二波攻击我的V。


客观的说,我对吴法天或者吴丹红个人是敬佩的。


我经常在我的群第一个转发他的文章。他勇敢,勇敢得有时不计后果,我也经常为他捏了一把汗。


有一次,他被查,我还在微博为他呼吁。


因为,现在律师在网上实名勇敢发文章,不多了。


我不希望,死磕律师被“消灭”光,为法治留点香火,是我对他的态度。


我向来敬重敢于战斗的律师,这次吴法天(吴丹红),让我看到了另一面。


02


吴法天(吴丹红)在网络上有2份显赫简历、一份被立案通知书。


先说第一份显赫地位:


再看下第二份显赫简历:


再,顺便看下他今年1月11日被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立案的通知书:



以上,就是网上可以公开搜索到的吴法天(吴丹红)有时伟光正,有时又不那么伟光正的资料。


除此之外,吴法天(吴丹红)在一个律师微信群里(网名”吴老丝“),说自己还有第4个身份:


吴法天,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吴丹红兼职律师,还是私募基金的大股东!



吴法天(吴丹红),您纳税了吗?


鉴于吴丹红体制内、体制外的突出贡献,建议国家税务部门对吴丹红及其所在的北京友邦律师所进行纳税资信调查!也对中国政法大学其他教授是否参与、兼职私募基金股东进行调查!


03


吴法天,一般喜欢实名发文,这篇《伪著名律师卷入“底层”舆情风暴》,其实是山东济南历城区司法局李爱新所作。


因为李爱新的诽谤案、(网络)寻衅滋事案,公安机关已经有条不紊的展开取证和调查,她坐不住了。


于是,她拼命向温州市许多政府部门信访,提前预防被抓。



当然,凭山东济南历城区司法局李爱新的花容月貌,是打动不了细皮嫩肉的吴法天的,背后还有谁策划、组织、发动,看了我文首的几篇文章,您就能明白。



吴法天(吴丹红)在他文章的底部用了一行字,来说明攻击诋毁的这篇文章,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说明吴法天(吴丹红)发这篇文章,心是虚的。


或者说他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他还是看重诚信的。


我不知道我在公众号上写原创,为什么要拿律师证给他看?


我是1994年拿到第一本执业律师证,证件号:1194XXXX58; 2007年拿到第二本律师证,证件号:1103XXXXXX92。


在拿律师证之前,我兼任温州某大学外贸系4年级英语口语教师。


第一本是执业律师证;第二本是援助律师证;第三本也是执业律师证,我就不想拿了。


我从事援助律师期间,我所收到的锦旗是全局最多,也可能是全市律师中最多,全市公务员中最多的。


援助律师证注销后,如果重新申请执业律师证,根据浙江省律师管理规定,必须参加浙江律协组织的培训学习。


培训结束,参加考试。考试合格,重新发证(律师执业证)。


我换证(援助律师证到执业律师证)考试合格后,我没有到浙江律协去领证。几个月前,浙江律协的领导打电话给我,培训领证有效期2年,让我尽快去领证。


这时,我突然犹豫了。


我觉得我干不了律师了。


因为,我发现我每一篇原创发出后,已经感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


我放弃了利用名气办案赚大钱,一方面是我心甘情愿为我的写作爱好付出的代价;另一方面我也希望我的原创更加客观,不受利益牵绊。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不想因为我的原创影响力,给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司法局局长惹了一身骚。


04


3年前,我因为为一名素不相识的陕西警察连续写了数篇文章,成功引导了舆论,却遭到了温州市司法局局长卢某的报复;2年前因为写了1篇原创,遭到了杭州市司法局局长吴某(现免职)的报复。


当时,温州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马群英就把我堵在政治部办公室。


如果不删除原创,就不让我离开政治部,而陕西某公安局专门来人到温州做我和司法局的工作,让我的文章顶住压力再保留2天。


这时我才发现,许多时候我的涉警原创在当地可能具有“一锤定音”的效果。


再往前,就是2014年12月-2015年,我因为王文军一案连续撰写文章,被周秀云家属3次告上河南郸城法院。


第一个官司,是他们状告我名誉侵权,我与中国警察网、铁血论坛(北京铁血科技股份公司)成为该案的三名被告。


因为当时,铁血论坛和中国警察网转载了我的多篇文章。


第二个官司,是他们状告我和柴冠宏律师、孙水泉律师名誉侵权。诉求: 


1、法院判令我们三被告停止对周秀云及原告的名誉侵害,删除凯迪社区、中华论坛等网站上侵权文章; 


2、判令我们3被告在人民网、中国青年报、新浪网、搜狐新闻、环球网、凯迪社区、猫眼看人、中华论坛、凤凰网、CCTV、百度新闻、大河报首页上连续三十天刊登不少于1000字的致歉声明(声明内容经法院审查,经原告同意);


3、判令我们3名律师各赔偿3名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第三个官司是,他们状告我和王大瑞律师、王克俭律师(已去世)、王文军母亲诽谤罪。

05


我写文章结了很多仇,都是为了我素昧平生的人。虽然王文军出来了,但是我和他们夫妻至今未曾谋面,互相不认识。


我公众号上的原创,一般都有2个特点:


一是我撰文舆情引导、保护的人,均不是我案件的当事人,和我没有利害、利益关系;二是我撰文舆情引导、保护的人,通常是在舆论漩涡中挣扎无助却需要帮助的人。


我认为:热爱国家的法律人,应该是促进各个群体和谐,而不是促进对立。


我不认为:为警察说话,就不能为律师说话;而为律师说话,就不能为警察说话。


我也不赞同一边高喊爱国,一边滥用职权造成民怨沸腾。


为了促进法律人之间以及法律人和老百姓之间换位思考,我建立的微信群都包含警察、律师、记者、法官、检察官、商人、个体户等。


几年之后,中国出了第一份判决书:《袭警后民警出具“谅解书”,法院判决:不奏效!》。法官,就来自于我群。


他说这份判决书,是长期倾听了我群基层民警的声音。


06


吴法天(吴丹红),我对不起您!因为我没有保护好我的律师证。我不像您,可以做到四面玲珑。


我没有能力既撰写有影响力的原创,又在律师所利用我的名气大肆收钱接案。


您这方面做得太精致了!


别人最多也只能做两全其美的事,您却做了四全其美!


1、您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有一份年收约40万左右;


2、您在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有一份年收入约300万左右;


3、您在自媒体《天下说法》有广告收入和入群收费,具体不详;


4、您在私募基金可能有一份豪华收入,具体不详待查。


还有,您在公众号上的原创写作,不少原创的主角,就是您的案件当事人。


表面上看,当事人给您的只是律师代理费、交通费,有的开票;有的可能不开票,实则代理费当中包含了炒作费,或者冠冕堂皇的说,代理费中可能是包含了舆情施压(引导)费。


您公众号的原创服务,会让人怀疑是与律师代理费,一起打包的!


除私募基金收入外,您一边大学上课;一边办案收费;一边为收费的当事人舆论引导。


您哪个案件不是一边收费、一边引导、一边炒作的?



您兼职律师也就算了。公职人员,能兼职私募基金股东吗?


最后,吴法天(吴丹红),我告诉您:您今天参与攻击的,是一起离奇的舆情相约诽谤案。


您作为私募基金的大股东,您怎么还能观察到我的眼睫毛很长呢?


我的眼睫毛,撩倒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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