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检察积极探索证据开示 保障认罪认罚质效
6月1日,由绍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钱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当庭作出判决。法院判决支持采纳检察院全部量刑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敬酒敬出这种事
一场热闹欢腾的酒宴,本应是把酒言欢,却由敬酒引发了矛盾,最终只能以悲剧结尾。2019年9月28日,受好友相邀,钱某与被害人马某某及邢某某共进晚餐。席间,马某回敬钱某,后者拿起酒杯“稍稍咪了几口”。因不满钱某喝酒态度,马某手持玻璃杯用力砸伤了钱某的额头,被激怒后的钱某跑出餐馆从自己电动车内取出一把折叠刀向马某胸部、腹部连刺数刀致其受伤,还刺伤了前来劝阻的邢某。马某经送往医院救治,经过多次手术医治两个月时间无效死亡。
一条生命逝去,影响了两个家庭。被害人马某上有老下有小,留下一个70多岁身患疾病的老父亲和正在上学的幼子;犯罪嫌疑人钱某尚未结婚,仍需要年事已高的父母为他操心奔波。
认罪认罚不简单
2020年1月16日,钱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移送到绍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员额检察官范小云和检察官助理孟柯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尽管钱某于案发当晚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犯罪事实,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但是钱某的实际行动却与“认罪认罚”仍有距离。
原来,不论是犯罪嫌疑人钱某,还是被害人马某,双方经济均极为窘迫,被害人住院治疗两个月时间里无人支付医药费,甚至在被害人死亡后,尸体更是放于殡仪馆近半年无人问津。在了解这些情况后,检察官认为这个案件此时做认罪认罚的条件并不成熟。
为此,检察官多次告知钱某“认罪认罚”的真正含义,依法要求钱某以实际行动“认罚”,做好相应的赔偿工作,并多次联系辩护律师及诉讼代理人依法协商。同时,考虑到被害人家属的经济现状,检察官为他们申请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并携带慰问品送至家中,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安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经过多方努力,钱某家属向被害人亲属进行了赔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
检察官看望被害人家属
探索证据开示方法
“可能捅了两三刀”、“应该不止两三刀”……在讯问中,尽管钱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细节的记忆却模糊不清。“是不是可以考虑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开示,来夯实量刑协商的基础?”在经过深思熟虑后,检察官决定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探索适用证据开示制度。
在绍兴市看守所讯问室内,一场由检察官主导、辩护人在场的证据开示会正在进行。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一一出示目击证人的证言、被害人病历材料、司法鉴定材料等等。在展示的同时,检察官结合钱某自首、被害人过错、赔偿和解协议及刑事谅解书等情节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并向钱某进行了量刑建议说理。在整个过程中,钱某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并忏悔不已。最终,钱某主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完全认同量刑建议,并表示不反悔不上诉。
在律师见证下,钱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文字:董佳丽
图片:姜红晨
编辑:沈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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