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 | 为何“开公司”“发家致富”的他们最终都“进去”了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今天
咱们来说说
那些年检察官们见过的集资犯罪“套路”
集资犯罪
集资类犯罪,一般是指两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者差别简单概括便是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故意——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集资诈骗。
为了让大家有清晰的了解,我们用小明和小天、小晖、小耿、小郝的经历来“举栗子”。
(本文人物姓名、公司名称皆为虚构)
第一颗“栗子”
小明是个上班族,工作很辛苦,生活不丰富,最大的愿望是“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思来想去,小明决定任命自己为“银行行长”。他通过租赁、买假、信贷高消费等方式让自己全身名牌。大肆宣扬自己找到了一条发家致富的路子:“亲朋好友快来投资啊,高息回报!” 编造投资案例,承诺会返高息,营造“诚信经营,童叟无欺”的假象。小明给自己的包装非常成功:“邻居张大姐、隔壁村的李大爷、同学的阿姨……乐呵乐呵地将毕生积蓄送来我这存,说是比银行利息还高……”小明做了一阵风风光光的“行长”,后款付前息,东墙补西墙,最终资金链断了……
小明坐牢去了。第二颗“栗子”
小明这段从辉煌到落寞的经历,给小天敲响了警钟:“银行行长”太过高调,显得不真实。于是,小天以务实肯干的形象横空出世。
他注册了公司,租了办公场地,之后联系了几个朋友以公司最近收益好,想弄块地造厂房为由来借钱,并承诺会付给他们高利息。朋友的朋友听说了,也想赚点利息,纷纷打电话来要借钱给小天,小天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第三颗“栗子”
最后,小晖衣衫褴褛地坐牢去了。
第四颗“栗子”
小耿招聘员工、开发软件、推广运营,拼了老命让广大人民群众相信 “金光闪闪”平台和其他各大投资平台一样,而且,利息更高,回报更稳。小耿左手一只手机,右手一只计算器,兢兢业业数着自己每日进账,待到百天一到,一声令下,“金光闪闪”APP瞬间关停。
跑路的小耿一直都在躲藏,生怕一不小心就被警察认出……
当然了,后来,小耿还是去了监狱。第五颗“栗子”
小郝和小明、小天、小晖、小耿在监狱相遇了
检
察
官
提
醒
纵观集资类犯罪的前世今生,虽有千般变幻,但万变不离其宗的莫过于一个“贪”字。检察官提醒:理财投资,不要只看眼前高额利息,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公司和途径。
文字:郭滢姗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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