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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琶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现代大学教育之发展,瞬息万变。而社会国家及宇宙太空事物,无时不在变动之中。故培育人才,如何以适应社会之需要,如何以改进社会之事业,以达到杜会福利之最高标准,大学教育之责任重大也。——陈炳权(广州大学创校校长)广州大学公共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1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八、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九、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三、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十五、项目申报材料从我办网站下载,或向受理单位索取。《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本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
十六、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责任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后上报我办。
十七、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受理当地的课题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受理兵团的课题申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的课题申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受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国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十八、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责任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纸本《申请书》与《活页》及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的汇总报送等工作。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按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分类汇总后,将电子版《申请书》统一刻录成光盘(为避免磨损可用U盘),随同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同报送我办。
十九、课题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3月15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须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汇总并认真校对后的《申请书》中“数据表”数据发至我办邮箱(npopss@vip.163.com),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3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申请书》、统计表报送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办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1月6日

附:(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2.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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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GUPA简介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英文简称“GUPA”,中文简称“谷琶”)始创于2004年,是珠三角政务管理、都市治理和社会事务教学中心和科研重镇。学院面向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坚守“立德树人、经世致用”目标,坚持“本土化、个性化、国际化”方针,努力打造“基础牢实、聚焦前沿、面向需求、服务社会”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新文科教育教学样本,在智慧政务、城市管理、健康治理、社会工作等方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有政府管理系和社会学系2个教学科研机构,MSW 教育中心和南方公务员教育中心2个教育服务机构,智慧政务实验、社会工作实验室和 GUPA 案例工作坊等教学辅助机构,设有南方治理研究院、廉政研究中心和中国政务研究中心、大都市治理研究中心、南方灾害治理研究中心、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社会创新研究中心、全球治理研究中心、南方移民研究中心等9个学术智库机构。 拥有行政管理、社会学2个本科专业和公共管理、社会学、MSW 硕士学位点以及智慧决策、教育政策、创新治理等相关方向博士学位点。行政管理专业获批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学院有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2个。

学院有教职员工 60 余人,美国、英国、加拿大、韩国等海外引智驻院教授5人。其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广东省“百千万工程”省级人才、广东省青年文化英才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5人,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2人,南粤优秀教师 1 人,广州市优秀教师5人。在专任师资队伍中,90%以上教师拥有国内外一流大学博士学位,80%以上教师为45岁以下青年教师,60%以上教师拥有海外访学经历,40%以上教师拥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挂职经历或工作经历,20%以上教师为海外留学归国人才。 

近五年来,主持国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40余项,主持省部级项目100 余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政府奖励20余项,出版《大数据时代的国家治理》等有影响力著作60 余部,在海内外知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20 余份决策咨询建议被国家部委批示和省市机构采纳。主办有“南国讲堂”、“南国读书会”、“回归学堂”、“公管午餐”等若干学习学术平台,创办有《南方治理评论》《社会创新评论》2 种学术辑刊。学院与泛珠三角政府部门建立有长期的合作关系,与珠三角地区企事业单位建立有长期的工作关系,与50余个海外学术机构建立有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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