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征期延长!税务局通知!取消印花税月报,这些缓缴税款别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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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定了,9月征期延长!
税务局刚刚通知!
税务局明确: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哦!
一、征期:1日-20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印花税、水资源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
二、征期:1日-30日
申报缴纳2022年度车船税
三、税控盘版、税务UKey版以及金税盘版抄报方法
每月要先打开开票软件,再申报增值税,否则会导致清卡失败!
● 抄报税流程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 税务Ukey抄报税操作
1)上报汇总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
若未抄报成功,可手工抄报。点击:【数据管理】-【数据管理首页】-【汇总上传】
【上报汇总】
2)电子税务局报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反写监控
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4)验证:核实开票截止时间、数据报送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是否跳至下月,开票截止时间为10月,数据报送起止时间为9月。
● 金税盘(航信)抄报税操作
1)上报汇总
开票软件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一般在征期范围内初次进入开票系统,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
如果系统提示“汇总报送已成功!”点击“确认”,说明抄税成功,如下图所示:
如未提示“汇总报送已成功!”,需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进行抄税。
抄税成功后退出开票软件会提示“系统检测到金税设备中有报税资料,请您及时进行报税”,直接点“确认”即可。
2)电子税务局报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远程清卡
需在征期范围内操作,一般为15号之前。登录开票软件,系统自动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
如未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界面,需点击【汇总处理】-【远程清卡】。
4)验证
远程清卡成功后,点击【汇总处理】-【金税设备状态查询】,选择开具的票种依次查看。
如果锁死日期变为下一月 ,汇总报税资料为“无”证明清卡成功。
● 税控盘(百旺、中润四方)抄报税操作
1)上报汇总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
若未抄报成功,可手工抄报。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
点击【上报汇总】。
2)电子税务局报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反写监控
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如果没有自动反写,需手动操作。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4)验证
反写成功后,开票截止时间、数据报送起始日期/终止日期跳至下月。
02
印花税纳税期限重大调整!
一、取消按月申报,之前按月申报的统一调整为按季。
按照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
现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系统自动统一调整按季申报,营业账簿将自动转换为按年申报,无需另行申请。
调整为按季申报后,纳税人第一次按季申报所属期是7-9月,申报期是2022年10月。
大家可以登录进电子税务局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二、没有印花税核定信息的,发生应税行为时,可按次认定。
印花税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直接登录申报即可。
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财产和行为税”,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就可以看到“印花税”申报选项啦。如果按次申报印花税,记得在“税款属期”栏目下选择“按次申报”哦。
三、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可申请调整为按季申报。
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忘记申报,那我们就可以调整为按季申报。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
(一)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纳税期限,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如果有需要调整的,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期限的选择哦!
具体操作如下:
四、按年申报一般适用于营业账簿。
五、按次申报、按季申报如何选择?
按次还是按季申报,大家可以根据上面区别进行选择,如果你目前没有税种认定,你也不想麻烦去认定,那你就按次申报。
如果你合同较多,难以在每次签订后申报的,可以选择去核定税种按季申报缴纳,一旦核定,那每个季度都要申报,没有发生也要做零申报处理,否则就有逾期不申报信息,影响信用分。
03
9月申报期常见税收优惠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需要缴纳2021年11月、2022年2月所属期已缓缴的税款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
二、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三、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四、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
04
常见问题
1.在电子税务局中发票结存数量显示有误,如何处理?
答: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中,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交)旧】进行验旧(验旧日期选择领取月份或开票月份),建议验旧提交完毕24小时之后,再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发票结存数量是否显示正确,如仍然显示有误,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2.在电子税务局中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表时提示:申报失败,征收品目为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存在减免金额,但税收减免性质为空,请录入税收减免性质代码,如何处理?
答: 纳税人需自行确认是否享受相关减免。
1) 如确认享受减免,打开左侧报表列表中《附加税申报表》,查看第一行次减免代码是否选择,应正常选择后重新申报;
2) 如确认不享受减免,查看《附加税申报表》相关行次是否填写了减免税(费)额,应清空减免额行次数据后重新申报。
3.在电子税务局中以“邮寄配送”方式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代开过程突然出现缴款失败情况后立即停止继续开票,而在“欠税信息查询”中却出现了该笔代开业务的欠税信息,如何处理?
答: 如果纳税人确认发票代开未成功而发生了欠税情况,需拨打4006289911联系票务中心核实处理。
4.在电子税务局中如何作废填报有误的服务贸易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答: 如备案后已经付汇,则不允许作废,但允许申请修改;如备案后尚未付汇,允许作废或者修改。
修改备案具体操作如下: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中,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在页面中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操作即可;
作废备案具体操作如下: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中,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作废】,在页面中点击【作废】即可。
5.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是否可以撤销不抵扣勾选的发票?
答: 通过“发票不抵扣勾选”模块勾选的发票不能用作抵扣用途。如果为当期勾选的发票,在未申报抵扣之前可以先撤销统计,通过【抵扣勾选】-【发票不抵扣勾选】模块查询已勾选的发票,查询到对应结果后取消勾选,然后重新提交,提交成功后通过【抵扣勾选统计】模块进行“申请统计”以及“确认”发票操作即可。
6.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增值税代扣代缴申报,其中《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明细报告表》第17列对应“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栏次标黄,且无法带出数据,应如何处理?
答: 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明细报告表》第3列“征收品目”下附加税的征收品目中,点击对应叉号(删除),然后重新选择征收品目即可。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办税总动员、河南税务、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
编 辑:罗 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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