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宽带大面积断网被“骂”上热搜!市民如遇这些情况可这样做
近年来,长城宽带因网络问题风波不断,遭到多地众多消费者的投诉,但因相较于其他运营商的宽带价格,长城宽带的价格较便宜,目前全国范围内仍有相当一部分用户在使用长城宽带。
早在2018年4月,广东省消委会曾就长城宽带投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并对其进行约谈。据统计,2015-2017年,仅广东省和广州、深圳消委会受理长城宽带投诉就达26651件。广东消费者对长城宽带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包括:
◆误导消费者办理宽带,无法提供服务却不及时退款;
◆拖延处理断网消费者的退款申请,甚至拒绝退款;
◆退费时间长,数月之久,乃至半年以上;
◆退费计算不合理,合同协议涉嫌霸王条款等。
◆此外,长城宽带公司还存在处理消委会转办投诉不积极、回复消委会内容不实等问题。
广东省消委会指出,以上问题的出现,追根溯源,在于长城宽带公司内部管理松懈、服务理念不端正、消费者权益意识淡薄、诚信经营原则弱化等原因,由此导致了对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的侵害。
△长城宽带官方网站截图
除了投诉,
消费者可通过诉讼方式拿退款
广州消费者王先生花2018元安装了长城宽带公司上网套餐,开通时间至2024年3月3日。2018年10月14日至2018年12月底,断网2个多月,长城宽带公司均拖延不处理且最终拒绝退费。王先生以长城宽带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起诉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长城宽带退还网络套餐费2018元,并三倍赔偿套餐费6054元。
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本案中,因双方意见不合未能对断网原因进行检修,无证据显示双方对退款有约定,而长城宽带公司最迟于2018年12月27日已知悉王先生要求退款的要求,根据上述规定,长城宽带公司应将此后未消费的套餐费用退还给王斌。
法院还认为,长城宽带公司并未使用欺诈的手段使王先生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本合同,王先生认为长城宽带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没有事实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王先生与长城宽带之间的网络用户服务协议;长城宽带退还网络套餐费1742.73元。
专家指出,网络宽带消费者遇到断网或网速太慢等问题,属于权益受到侵害,应通过拍照等方式保留证据,并及时与宽带运营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或工信部门投诉,必要时可通过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编辑:李芷雅
校审:黄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