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拒收现金!佛山11部门发出倡议
佛山11部门发出
《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倡议书》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大市民群众:
近年来,随着电子支付广泛应用,市民在感受生活便利的同时,少数机构或商户在交易过程中却出现了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为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保障市民支付方式的选择权,打造安全、便利、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我们倡议:
一、抵制拒收现金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对于拒收现金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共同维护和谐支付环境。鼓励现金、非现金、数字人民币等多元化支付方式兼容共生、和谐发展,按照“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的思路,市场主体在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同时,应自觉维护正常的人民币现金支付。倡导市场主体和个人适当增加零钞备付量,避免出现因“找零难”导致的现金收付梗阻。商业银行应加大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普法宣传力度;在网点柜台开设残钞和零钞回收兑换专窗;支持对市场主体开展上门收款、上门配款、提供“零钱包”服务。市民如发现市场主体存在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行为,可致电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投诉热线(0757-83281731),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将联合多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三、保障各类群体现金需求。倡导各市场主体关注老年人、外国人等群体的用现需求,支持老年人、外国人等群体使用境内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切实做好特殊群体的现金服务。
现金支付你我他,抵制拒收靠大家。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抵制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行为,构建和谐现金收付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商务局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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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分行
编辑:黄嘉明
主编:黄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