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护眼必备!20款热销太阳眼镜测评都在这了!
为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市场上太阳镜的质量和安全情况,更好地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对济南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品牌太阳镜进行了比较试验。
本次比较试验所选的20款样品,均为广大消费者关注度和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产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样品均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商场、品牌眼镜连锁店、眼镜批发市场等渠道购买,共涉及17个生产厂家、20个品牌的样品。
表1 太阳镜样品信息
本次比较试验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委托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依据GB 39552.1-2020 《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T 39552.2-2020 《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2部分:试验方法》,对产品的结构与材料、镜片尺寸光学性能和透射性能检测。
根据《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工作实施办法》及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要求,将不同生产厂家生产太阳镜的相关性能特点进行比较,旨在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实用的消费信息,指导合理消费,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需要说明的是检测结果仅对样品负责,不对样品做是否合格等判定。
1.结构。
结构对镜架和镜片易与患者皮肤接触的部分提出了要求,应光滑,不应有可能伤害人体的突起物(或突点)。经检测,所有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镜片的材料和表面质量。
镜片的材料和表面质量是对镜片的要求,以基准点为中心,直径为30mm的区域内(除去镜片边缘5mm的宽度),镜片的表面或内部不应出现可能有害视觉的各类疵病。在此鉴别区域之外,允许孤立、微小的内在或表面缺陷。经检测,所有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太阳镜应覆盖两个椭圆形范围,该项指标对这两个范围的水平尺寸、垂直尺寸以及太阳镜的水平中心距离给出了要求。经检测,所有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球镜度,通俗说法就是“眼镜的度数”,棱镜度是指光线通过镜片上某一特定点后产生的偏离。由于太阳镜是生产单位批量生产的用于减轻强光对眼睛造成的伤害,因此,一般应无球镜度、散光度和棱镜度,其检测数值越小越好。
球镜度、散光度和棱镜度如超出允许范围,佩戴后可能出现视物不清、变形现象,容易造成视疲劳,长期佩戴会影响佩戴者的视力健康。经检测,所有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可见光谱透射比。
可见光谱透射比指透射光与入射光之比,这个比值代表可见光透过的量,它反映镜片的遮阳效果,也用于判定太阳镜产品类别。产品类别对太阳镜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使用性能指标,类别、分类不同,太阳镜的用途截然不同。该项指标不达标,可能造成视物及颜色分辨的障碍,还可能造成驾驶障碍,从而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经检测,所有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紫外光谱透射比。
紫外光谱透射比反映了太阳眼镜的紫外线透过情况,透过率越小,则防紫外线能力越强。由于戴上太阳镜,会降低进入人眼的光通量,致使佩戴者瞳孔增大,所以在同等外界条件下,如果太阳镜该项指标不符合要求,人眼将接受比不戴太阳镜时更多的紫外光,即佩戴不能防紫外线的深色太阳镜比不佩戴太阳镜对眼睛的损害更大。经检测,所有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相对视觉衰减因子。
相对视觉衰减因子是太阳镜能否准确识别物体原本颜色的指标。若太阳镜的相对视觉衰减因子不符合要求,会导致佩戴者对颜色的分辨能力降低,产生色觉干扰,造成色觉混乱,直接影响佩戴者对红绿灯的判断,引发交通事故。经检测,所有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引导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的要求。评价结果中,“★”表示一星、“☆”表示半星,“★”/“☆”越多结果越好,同星级样品排名不分先后(见附表)。本次太阳镜比较试验的分级依据各检测项目的重要性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光学性能占比30%、透射比性能占比40%、相对视觉衰减因子占比30%。
1.20款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样品的结构与材料、镜片尺寸、光学性能和透射性能等共11项检测中,20款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有14款样品综合性能表现突出。样品分别为:帕莎太阳镜、MOLSION(陌森)太阳镜MS、SEROVA(施洛华)太阳镜、COOLESHA酷e夏太阳镜、舒马赫太阳镜、浪特梦太阳镜、Helen Keller(海伦凯勒)太阳镜、娥帛(EBO)太阳镜、派丽蒙太阳镜、茜茜遮阳镜、HORIEN(海俪恩)太阳镜、BOLON(暴龙)太阳镜BL、古狮太阳镜、babala太阳镜。
3.有12款样品光学性能表现突出。样品分别为:帕莎太阳镜、MOLSION(陌森)太阳镜MS、SEROVA(施洛华)太阳镜、COOLESHA酷e夏太阳镜、舒马赫太阳镜、浪特梦太阳镜、Helen Keller(海伦凯勒)太阳镜、娥帛(EBO)太阳镜、派丽蒙太阳镜、茜茜遮阳镜、BOLON(暴龙)太阳镜BL、古狮太阳镜。
4.有13款样品透射性能表现突出。样品分别为:帕莎太阳镜、MOLSION(陌森)太阳镜MS、SEROVA(施洛华)太阳镜、COOLESHA酷e夏太阳镜、舒马赫太阳镜、浪特梦太阳镜、Helen Keller(海伦凯勒)太阳镜、茜茜遮阳镜、HORIEN(海俪恩)太阳镜、BOLON(暴龙)太阳镜BL、古狮太阳镜、babala太阳镜、凯迪拉克太阳镜。
5.有14款样品相对视觉衰减因子表现突出。样品分别为:MOLSION(陌森)太阳镜MS、SEROVA(施洛华)太阳镜、COOLESHA酷e夏太阳镜、浪特梦太阳镜、娥帛(EBO)太阳镜、派丽蒙太阳镜、茜茜遮阳镜、HORIEN(海俪恩)太阳镜、古狮太阳镜、babala太阳镜、保加丽太阳镜、Mandt(曼迪)太阳镜、one&one偏振太阳镜、丹狼太阳镜。
一是消费者在选购太阳镜时,应观察太阳镜(包括镜架和镜片)和佩戴者皮肤接触部分应光滑,不应有可能伤害人体的突出物(或突点)。
二是减少强光刺激、视物清晰不变形、防紫外线等是太阳镜的基本功能。消费者在选购太阳镜时除注重个人喜好和用途外,最根本的是要从保障佩戴者安全及视力不受到损伤的基本原则出发。
三是我国现行太阳镜标准为GB 39552.1-2020《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镜片类别、分类号及适用场合见表2。
表2 镜片类别、分类号及适用场合
消费者选购时可通过镜腿或标签查看镜片的类别、分类及执行标准号,如图1所示。
图1 镜片的类别、分类及执行标准号示意图
四是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太阳镜产品时要保存好凭证,包括发票、包装、标签等。如有附加防护功能的,最好让商家在发票上注明,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是太阳镜并非适合所有人群。对于没有眼部疾病的人来说,戴太阳镜是一种积极的护眼方法。而对于白内障、角膜炎、干眼的人群来说,佩戴太阳镜可以减少光线对眼睛的刺激,减少畏光、流泪的现象。
但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佩戴太阳镜,青光眼、色盲及夜盲症三类人群不适宜佩戴太阳镜。
六是眼镜的使用周期,与本身质量、使用频率、使用环境和个人使用习惯等多重因素有关。太阳眼镜会随着使用发生退化改变,抗紫外线能力也会随之降低,当镜腿镀层脱落、锈蚀或镜片刮花、膜层脱落时,注意及时进行更换。
七是佩戴太阳眼镜时会降低进入人眼的光通量,致使佩戴者瞳孔增大,所以在同等外界条件下,如果太阳眼镜不能阻挡相应量的紫外光,人眼将接受比不佩戴太阳眼镜时更多的紫外光,也就是说,如果所佩戴的太阳眼镜不合格,则比不佩戴时对眼睛的伤害更大。
注:
1.本次比较试验结果仅对所购买的产品负责,不代表同品牌不同批次、不同型号产品的质量状况。结果仅供消费者选购产品参考,不构成对任何相关产品的推荐与宣传。
2.未经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书面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本次比较试验结果作为商业宣传。
3.“★”表示一星、“☆”表示半星,“★”/“☆”越多结果越好,同星级产品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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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镜样品检测及评价结果》附表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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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消保委
编辑:黄嘉明
主编:黄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