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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计算机语言的开源特性不会传导到以该语言编写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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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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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算机语言本身具有工具属性,以特定计算机语言编写的软件作品通过作者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表现的作品独创性与计算机语言之间并未体现以后者为基础的派生关系,故也并非属于语言演绎作品。因此,该计算机语言或者用于开发以该计算机语言编写的软件的开发工具的开源特性不会传导到用该特定计算机语言编写的软件。

供稿:赵云虎,艾可颂


裁判文书请戳

(2017)浙02民终3852


基本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阿凡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阿凡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天津市网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城公司”)

阿凡提公司认为:涉案软件是采用开源软件PHP编写,根据开源软件规则,被上诉人不能依据开源软件PHP编写的开源软件代码主张著作权保护。

网城公司认为:PHP开源并不意味着ShopNC软件的开源,PHP相对于ShopNC软件来说仅仅是一种开发工具。关于上诉人提到的CC许可证,这个CC许可证中国大陆的正式名称叫知识共享,是一个非盈利组织,他们纂写的著作权许可协议是可选择性的,这种协议的使用与否完全在于著作权人主动选择是否使用,ShopNC并没有选择CC许可证协议,也并不认可他的协议,所以本案中PHP软件是否开源,还有CC许可证协议与ShopNC软件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法院意见:

正如PHP软件中文官网手册的简介描述“PHP一种被广泛应用的开源通用脚本语言”,开源软件(英文open-source)是随人类技术和观念发展而出现的新法律现象。观察现实世界正从兴起的众多知识产权开源活动如Linux、Android、特斯拉电动汽车专利技术,开源是由知识产权权利人按声明协议放弃一些知识产权的权利,向公众公布许可,它是把知识产权的重点放在扩大用户的自由和权益方面,放在用户再传播或再演绎时得到扩大的许可授权方面,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对知识产权人法定权益的保护方面。开源的本质目的是以自由、共享的理念来处理知识产权,以许可无偿使用来增加使用者,并有条件地允许使用者再创作开发,以创造更多更创新的知识产权产品,最终增加社会总体福利。

就计算机软件而言,开源软件的版权持有人通常授予他人自由使用、复制、散布、研究和改进软件的权利。一般每一个开源软件都会附有一个许可证,该许可证以格式文本形式的授权许可协议体现,许可证规定了软件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使用者只有同意遵守这个许可证才可合法使用开源软件或者使用该开源软件即视为同意接受该许可证。公认的通过开源非营利性组织OSI认证的许可证约有70种,比如BSD许可证、MIT许可证、MPL许可证、GPL许可证,不同的许可证依据不同许可协议条款对使用者要求承担的义务不同,比如GPL许可证就对使用者的限制相对严格,按照该许可证的规定,如果使用者将附有GPL许可证的开源软件中的源代码进行了修改或衍生,对于修改代码和衍生代码,使用者也必须将其以GPL许可证的方式作为开源软件发布出来,而不得将其作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需指出本案上诉人所举证据所涉PHP开源软件中文官网手册(manual)明确以CC协议(CreativeCommonsAttribution3.0或更新版许可中阐明的条款及条件)为附带的开源授权许可协议,该CC协议即是一种许可证,该CC许可证条款明确“许可人在此授予您全球性、免版税、非独占并且在本作品的著作权存续期间内均有效的许可,就本作品行使以下权利:复制本作品或将本作品收入一个或多个汇编作品中……;创作和复制演绎作品,但是任何演绎作品,包括任何形式的翻译作品,均需以合理方式清楚地标示、区分或以其他方法表明原始作品已经被修改或变更;发行、公开传播本作品;发行、公开传播演绎作品。”及“当您发行或公开传播演绎作品时,许可人给获得作品的第三方提供本作品的许可,其条款和条件与您所获得的许可相同。”等内容,CC许可证要求使用者创作的演绎作品,也应传导开源属性遵循相同的CC许可证,无偿给予演绎作品的后续使用者许可。但需明确的是该软件使用手册的开源性质CC许可证并不等同于软件的许可证,PHP软件是否开源及开源权利取决于PHP软件作者选择何种许可证,本案中上诉人并未举证证明涉案PHP软件的许可证状况,PHP的手册文档所记载的“PHP一种被广泛应用的开源通用脚本语言”描述并不足以证明PHP软件的开源具体状况。

另外,本案两被上诉人主张著作权保护的ShopNC电商系统计算机软件由PHP语言编写,但计算机语言本身具有工具属性,以特定计算机语言编写的ShopNC软件作品通过作者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表现的作品独创性与计算机语言之间并未体现以后者为基础的派生关系,故也并非属于PHP语言演绎作品。即使以演绎作品的角度审查,CC许可证的上述开源传导性,指向的是原作品的演绎作品,涉案ShopNC软件也并不受软件手册CC许可证开源义务的约束。

本案中,ShopNC电商系统计算机软件既未附带开源CC许可证,又在实际公开发布中表明属商业软件,故上诉人作为软件用户和电商同业者应明知ShopNC软件为非开源属性,上诉人未经许可作商业性的复制使用等,构成对该作品著作权的侵权。

总之,ShopNC计算机软件由PHP语言编写,PHP软件手册自带的开源CC许可证协议并未使得ShopNC软件受传导而开源,上诉人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


案例启示:

软件开发过程中要区分软件手册适用开源CC许可证、软件开发工具适用开源协议、开发工具开发出的软件适用开源协议这些不同的情形,这些不同情形之间没有必然的开源传导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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