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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恶意投诉行为或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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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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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针对同行业其他经营者发起投诉,应当尽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明知权利状态不稳定仍发起投诉的行为主观上具有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供稿:徐欢欢、裴一歌

编辑:徐欢欢、裴一歌
裁判文书请戳

(2020)粤03民终6793号




案件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




二审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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